【推荐】项目实施方案锦集六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实施方案6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县委组织部:
xx村隶属xx县xx镇,位于xx镇东南面山区,总面积22.78平方公里,村辖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0xx人,全村耕地总面积5066亩。党支部1个,党员47人。属汉、彝、白、藏等民族混居村。村“两委会”于20xx年8月1日专题研究决定在上级的支持下,积极推进xx村村部改造工作,现将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村部现状
xx村村部于20xx搬迁至原大龙小学。建筑面积230㎡,因原大龙小学主要用于教学使用,不能适应村“两委”办公及开展活动的需要。村部改造将有效提高村“两委”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对于提升新隆村发展水平,加快我镇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项目建设规模
经村两委及党员和村民代表研究,并多次勘察、测量设计,广泛听取村民的建议和要求,并经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在原大龙小学已有建筑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为230㎡。
三、项目建设的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依据:
根据现行市场单价该工程项目经预算总投资3万元。
(二)投资概算:
1.天蓬乳胶漆(白色)38.5元/㎡;
2.内墙面乳胶漆(白色)37.5元/㎡;
3.围墙、厕所墙面乳胶漆(白色)34.5元/㎡;
4.外墙面乳胶漆(白色):37.5元/㎡。
四、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
新隆村村部改造工程历时两个月实施完工,20xx年8月20日到20xx年9月20日完工。10月1日前投入使用。
五、项目实施期限和组织管理
(一)建设方式:
该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采取自建的方式进行。
(二)组织管理:
xx村村部建设是村自建工程,工程实施由村委会负责,村党支部负责项目建设环境的协调和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建设村两委成员分工如下,并聘请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参与监督。
监督员:xx(支部书记)、xx(妇女主任);
报账员:xx(村委会主任)、xx(民兵连长);
六、工程项目建成后效益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改善xx村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提高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有效的改善村级办公条件。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一、目标任务
中央本级财政划拨专项经费每年5000万元,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推动“中西部项目”的实施和各地教师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
20xx-20xx年,“示范性项目”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训3万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教师;采用远程培训的方式培训90万人,包括60万名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和30万名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师;政府购买和组织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资源,为“中西部项目”和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服务支撑。
二、主要项目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遴选高水平大学、专业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面向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和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分类、分层集中培训,全面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
1.骨干教师集中培训
对全国18000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研修培训,采取集中研修、课题研究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各地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
对30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集中培训。培训针对中小学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案例为主,引导学员关注班主任工作的.细节,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规律,提高班主任工作实效,为大规模开展班主任教师培训输送骨干力量。
3.农村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6000名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改善紧缺学科师资力量薄弱状况,推动全国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的开展。
4.教师培训者研修
对30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的研修培训。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学习研讨先进培训理论,分析典型培训案例,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形成优质资源,提高教师培训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其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
(二)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作用,遴选专业远程教育机构,采用以远程培训为主的方式,对9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和高中课改学科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和途径,使更大范围的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网络在线学习和县域内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进行40学时的针对性培训,帮助农村教师解决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2.高中课程改革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手段,对30万名高中教师进行50学时专题培训,购买和开发一批新课程教师培训优质资源,供各地免费共享,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计划的总体设计,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立项评审、评估检查和绩效考核。“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国培计划”相关标准,进行项目咨询、评估和检查工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培计划”的总体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培训项目的学员遴选、组织管理、评估考核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建培训专家团队,承担培训项目教学工作。“示范性项目”实行首席项目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主持培训课程设计、资源开发和培训教学。建立“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形成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提高专家队伍水平。组织开发和购买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建设,促进国家资源与地方资源相结合。
(三)实行项目招投标机制。“示范性项目”实行招标或邀标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遴选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以及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确保项目培训质量。
(四)建立项目评估监管机制。建立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对“国培计划”项目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示范性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承担院校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确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项目区农民根本利益,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建设用地置换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项目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设计要体现共建共享的原则。
(二)项目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有效促进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项目实施方法
㈠明确职责
1、民为主。项目实施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召开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征求意见,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同意实施的意见书,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施有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2、村负责。要明确“村两委”在项目建设中的责任,确保项目所在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和新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领导。镇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㈡严格标准
1、统一拆迁标准。房屋丈量、登记、标准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严格按照镇制定的标准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2、统一宅基地分配。需要建房户由村统一在规划点提供宅基地,群众可采取自建、联建或代建的方式进行建设。政府配套必要的基础实施。
3、统一宅基地整理。旧村拆迁后,依据项目规划,宅基地统一整理成耕地,归还到原权属单位。
四、项目组织实施
㈠筹备阶段
1、成立组织
镇政府成立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规划、财政、水利、农办等部门成员组成的领导组,统一组织项目的实施。
2、工作职责
工作组及村两委职责:房屋丈量登记、协议签定、房屋拆迁、拆迁户安置、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提供净地供整理、施工环境保障、施工质量监督。
国土所职责:制定方案、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宣传动员
召开项目涉及的村民组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态度,争取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4、召开专题会议
镇党委、政府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点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民理事会组织。
5、组织群众迁坟
进村入户做好坟墓核查登记,确定坟墓迁移补助标准(单棺400元/座,双棺600元/座),确保在开工整理前将坟墓迁出。
6、房屋丈量登记
⑴房屋必须是权属明晰无争议,方可登记。存在争议的,争议解决后才可登记。
(2)房屋建设年限以建房许可证为准,无建房许可证的',由户主按实际申报,登记人员予以核实。
(3)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经处理后予以登记。
(4)勘丈登记人员须认真负责,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确保登记结果真实。
五、拆迁和安置
㈠拆迁范围
金华、黄店、半店等村(社区)已确定的部分村民组。
㈡拆迁时限
20xx年4月26日—6月26日。
㈢工作步骤
1、镇拆迁领导组会同涉及项目村两委分村民组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议,动员、宣传、讨论研究拆迁方案。
2、由镇丈量工作组人员在6月26日前对每户进行现场丈量拆迁面积,察看房屋结构,并登记造册,签订拆迁协议。
3、自拆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11日,即拆迁户自行拆除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4、帮拆阶段:20xx年6月11日—6月26日,由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组牵头,帮拆小组予以帮拆。
5、在拆迁过程中,验收组实行全程监督,凡所有房屋及附属物拆完并清理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领取拆迁费。
㈣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2
㈤奖惩措施
奖励:鼓励农户自行拆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10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0%奖励;在15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5%奖励。在拆迁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拆迁对象户如放弃自行拆迁房屋,在签订协议之后,按上述时间主动清理完自家室内外财物及附属物,将房屋交付给镇领导组,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
六、安置措施
(1)符合建房条件的,需要村(居)提供宅基地的,有村居负责宅基地的调换、分配。
(2)符合建房条件的,但不需村(居)统一提供宅基地的,由建房户在安置点插花建房的,给予建房户每户3500元的补助。
(3)符合建房条件的,但不再建房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助。
(4)属于一户多宅的,不永许再建房,并不得享受建房补助。
七、复垦整理
项目区的宅基地,通过复垦整理后,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可用耕地。按照“田平、路直、林配套”的要求,做好项目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㈠土地平整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机械施工,分层次整平,符合“一油一稻”以及设施农业精耕细作要求。田块和格田面积根据地形而定。
㈡道路
结合项目区内地形和原有农村道路,布置生产道和田间道。便于农户生产,满足小型农用机械操作。
㈢资金
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无需群众自筹。
㈣施工
按肥发实施。
八、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迁并交房、交宅基地的,建房过渡期间补助拆迁户每月每户200元房租费(按6个月计算),作为临时安置费。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了我村贫困户的增收速度,落实好我村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使群众增产增收,经村委会干部和贫困户走访见面,进行引导,特定出我村20xx年扶贫实施方案:
一、 项目建设的实施原则
1、 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专款专用到户的原则
2、 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采取自愿,村上指导,项目自选,落实到户。
二、 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规模
1、 果蔬大棚建设地点:三解村北堡子、西堡子。占地面积:20亩,共建17个大棚
2、 分别在三解村三组、七组、十组打扶贫机井三眼。 3、 扶持养殖业12户,养羊144只。
三、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1、 果蔬大棚17个,17户,单棚造价19228元(后附大棚平面图和单棚概算表),总投资312375元。贫困户自筹142375元,以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需政府每户扶持8000元(其中7户蘑菇大棚每棚补助8200元)共计137400元。
2、 养殖12户,养羊144只,总投资144000元,养殖户自筹67200元。国家扶贫资金每只补助400元,共需国家扶贫资金57600元。
3、 扶贫井三眼,分别在3组、7组、10组实施,单井造价55000元,总投资165000元,群众自筹6万元,需国家扶贫资金补助105000元。
四、项目建设时间:35天(20xx年11月1号至20xx年12月5日)
五、社会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不但可以为本村贫困户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促进本村的农业产业化,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同时可以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民科技致富奔小康。
六、结论:
该项目以本村土地资源、气候条件、人力资源为依托,利用新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经济上合理,并且立项依据充分可靠,设计和筹资方案合理。项目建设实施后,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国家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好项目。望上级部门给予批准实施。
桑镇三解村委会 20xx年11月1日
兴平市桑镇三解村扶贫项目
领导小组
组 长:赵建武
副 组 长:貟显伦
成 员:秦亚平监
督小组: 桑镇三解村委会
20xx年11月1日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省卫生厅《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xx〕11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卫基妇〔20xx〕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总目标
自20xx年8月起,在全县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引导农村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分娩,促进助产机构规范化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2、年度目标
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的镇及农、盐场。
2、项目对象:20xx年8月1日起,射阳县农村户籍孕产妇在有助产资质的县内外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服务,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给予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县内非本县户口的农村孕产妇不享受本县住院分娩财政补助。
3、项目限价要求:全县助产机构统一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制订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服务质量和合理收费。
三、组织实施
1、县卫生主管部门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确定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协调落实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实施、检查评估、经费审核、信息统计等。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产科质量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产科质量评估与考核。
2、县妇幼保健所按县统一要求,负责全县产科设置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严格助产机构、助产人员准入。加强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项目考核等工作。做好本县户口在外地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补助申报资料的审核,及时进行项目经费补助结算,按季做好结算经费的公示工作。
3、凡取得县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助产执业许可的县内医疗机构均为定点助产机构,定点助产机构按《江苏省助产技术评审标准》要求,加强妇产科和围保门诊的标准化建设,制定产科质量控制评估标准。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四、补助流程
1、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告知,县围保门诊在进行孕产妇产前检查时,要动员农村孕产妇凭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享受财政补助。
2、住院分娩:县定点助产机构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生必须审核孕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对符合条件对象收集好孕产妇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在入院通知书上注明是“住院分娩补助”对象,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服务,住院分娩财政补助部分直接冲减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对符合补助要求的产妇进行登记。
3、经费拨付:县定点助产机构每月10前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入院审核登记表”、与表相符的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收费处打印的“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县项目办,县项目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4、本县户口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孕产妇,须按分娩地相应的限价收费标准在分娩机构缴纳所需费用,并于分娩后6个月内由所在镇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所)携带住院分娩结算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以及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前保健手册,到县项目办按规定审核报销。
5、对20xx年8月至20xx年2月已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20xx年8月-20xx年2月住院分娩补助发放流程”要求,于20xx年4月底前做好补助经费的回顾性补发工作。
6、县各助产机构要及时向县项目办上报相关报表:“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统计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情况季报表”。
五、经费监管
1、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补助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仍按合作医疗规定定额补偿标准执行。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按县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再给予救助。
2、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通过妇幼卫生信息网实行全县联网核查,加强经费使用的全程监控,补助经费按月结清账目,按季向社会张榜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借用和挪用专项资金。对故意虚报骗取专项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专项资金外,还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项目检查评估
1、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向县政府、市卫生局报送一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上级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提供依据。
2、县妇幼保健所须由专人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工作,开展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要求。按规定做好全县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的统计上报及项目管理中补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工作。
3、县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级限价收费标准,按规定提供服务,严禁扣减服务内容,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剖宫产,特殊情况需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否则一经查实,扣减项目补助金额。
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
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0.2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0.2万—0.5万只(不含0.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1.5万元;
产蛋鸡存栏0.5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补贴方式
(一)明确标准
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
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xx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
具有发展潜力,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五、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县畜牧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县级相关站所和派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对申报对象的初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在补贴对象确定后,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协助上
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8521343 8524096
附件2:
**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建设规范
为了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提高蛋鸡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以“生产高效、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养殖规模
存栏规模在1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
二、选址与布局
(一)选址。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远离噪音。
(二)基础条件。有稳定水源,电力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
(三)场区布局。场区布局合理,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育雏、育成和蛋鸡舍各鸡舍采用全进全出饲养模式,配套合理。
(四)净道和污道。场内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三、设施与设备
(一)鸡舍。鸡舍建筑牢固,能够保温、防雨雪、防鼠害、防鸟。
(二)饲养密度。产蛋鸡饲养密度合理,每平方米不超过13只。
(三)消毒设施。场区门口有消毒池,鸡舍门口有消毒盆,场区有消毒泵。
(四)设备。鸡舍安装通风设备、降温设备,并配备光照系统、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粪系统和焚烧炉。
(五)辅助设施。有更衣消毒室、兽医化验室、解剖室。配备清粪设施、储粪场所及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管理及防疫
(一)制度。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操作规程。有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1、档案管理。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要求以下记录齐全完整:
(1)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
(2)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来源清楚,其名称、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
(3)定期免疫、监测、消毒记录。
(4)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2、生产记录。有完整的日产蛋记录、日死淘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人员未患人畜共患传染病。
(五)引种。雏鸡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进鸡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保留完好。
五、环保要求
(一)粪污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后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件3
**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水平,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生产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蛋鸡市场有效供给。对自愿改造后,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要求,存栏1万-5万只之间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验收程序公布如下:
1、蛋鸡规模养殖场在按照《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完成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后,向县级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以奖代补”奖励验收申请。(到所在县畜牧部门写验收申请表)。
2、县畜牧局落实该场已完成核定的改造内容后,将验收表上报州、市畜牧部门进行验收。
3、州市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县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到养殖场实地进行评审验收。
4、验收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
项目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写验收评分表。
5、将验收结果通知被验收场。
6、县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场在县主要媒体和被验收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厅。
7、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通过后,10日内省财政厅将奖励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于资金到账10日内拨付给养殖场(户)。
附件4
**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和实施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的要求,制定本标准。评分采取百份制进行计分,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分值及考核标准如下:
一、养殖规模。分值10分。养殖规模(以开产蛋鸡的存栏数计)未达到1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考核验收。
二、选址与布局。分值25分。
(一)选址。分值10分。凡是位于禁养区、水源保护区和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不足500米的场(户),不予考核验收。选址不科学的酌情扣分 。
(二)基础条件。分值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场区布局。分值5分。布局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四)净道和污道。分值5分。净道、污道交叉的扣5分。
三、设施与设备。分值30分
(一)鸡舍。分值6分。根据建筑质量和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二)饲养。分值6分。未采取全进全出饲养模式的扣3分。饲养密度超过每平方米13只的,每超过1只扣2分。
(三)消毒设施。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设备。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五)辅助设施。分值6分。未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关辅助设备的酌情扣分。
四、管理及防疫。分值20分。
(一)制度。分值4分。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二)操作规程。分值4分。相关操作规程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分值4分。
1、档案管理。分值4分。未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及档案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2、生产记录。分值2分。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分值2分。从业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未持有健康证明及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酌情扣分。
(五)引雏。分值6分。雏鸡从无《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扣5分;进鸡时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车辆消毒证”一证扣1分。
五、环保要求。分值15分。
(一)粪污处理。分值8分。未对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的扣8分。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后未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的,酌情扣分。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分值7分。未对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扣7分,处理方式不当的酌情扣分。
附件5
**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考核验收评分表
考核验收内容 满分100分 得分 备注
一、养殖规模 10
二、选址与布局 25
(一)选址 10
(二)基础条件 5
(三)厂区布局 5
(四)净道、污道 5
三、设施与设备 30
(一)鸡舍建筑 6
(二)饲养密度 6
(三)消毒设施 6
(四)设备 6
(五)辅助设施 6
四、管理及防疫 20
(一)制度 4
(二)操作规程 4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4
1、档案管理 2
2、生产记录 2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2
(五)引雏 6
五、环保要求 15
(一)粪污处理 8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 7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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