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1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xx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二、设施农业资金安排及实施单位
xx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xx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xx〕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 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2
为防止建设领域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有效的机制,作为清欠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日常工作经验,提出如下见解:
一、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审查
(一)发展改革及有关项目审批部门要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关,不得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未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属于财政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应提供资金安排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属于银行贷款的项目,应提供银行贷款证明文件;属于自筹资金的项目,应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活动监管制度。严禁建设单位拖延支付工程款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对属于财政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政府投资项目,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同比拨付。自筹资金未落实或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为建设资金未落实,收回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工程合同及履约监管
(一)凡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发包的工程,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订立承发包合同。双方订立的承发包合同必须就工程进度计量、工程款拨付、数额和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对约定不明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合同备案。
采用BT、BOT、BOOT、BOO建设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需要施工单位参与投资的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明示,并列出需投资数额、投资回报和投资期限。该类工程合同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所签订的承发包合同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二)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的,应当先签订分包合同后再施工。禁止使用无资质包工队伍,禁止劳务分包企业垫资,劳务分包款必须按月足额拨付。
(三)禁止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凡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的,施工单位不得继续施工。对违规垫资造成拖欠工程款的,可撤销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记入信用档案。对违规垫资的施工企业记入信用档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后果的,限制其参加新项目投标。
(四)严格执行工程结算的规定。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通过质量验收后30日内提出竣工结算文件,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结算审查。项目未完成结算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整体工程验收。
三、严格建设工程监管程序
(一)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招标资格。
(二)建立建设工程结算备案制度。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7日内向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合同管理部门发放备案证明。对不能提供工程结算备案证明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禁止项目投入使用。住宅项目不予颁发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延期入住造成的.损失由开发企业承担。
(三)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录入当地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将企业信用管理与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同时对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将其拖欠工程款的不良信用行为告知企业的贷款银行,减少其授信额度或不提供授信。对存在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暂停投标资格,限制承揽新项目。
四、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
(一)所有施工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按规定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必须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严格落实“月支付、季结算”制度。开户行应每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施工企业工资预储账户的运行情况。
(二)劳务用工企业应按施工项目编制工资支付表。企业按月和季度结付农民工工资时,应与农民工办理签收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对未按要求编制工资支付表,隐瞒事实真相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制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规定,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规范的劳动合同文件。劳务用工企业招用农民工10日内,必须与农民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劳动合同的配合检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制。因分包单位违法用工或包工负责人携款潜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分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分包单位无力支付的,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分包款中予以扣除;因总承包企业拨付分包工程款不及时或向包工负责人直接支付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总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单位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解决,并在总包工程款中扣除。对违法违规的总承包企业和分包单位,建设、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建立清欠联动机制
(一)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通道”和协调处理机制。住建部门作为防止产生新拖欠问题的主管部门,设立全拖欠投诉举报中心,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解决拖欠问题。发展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房管、规划、工商、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和金融系统都要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对不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的企业和单位,采取相应的行政限制措施。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贻误清欠工作和不认真履行清欠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增强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也要共同为解决拖欠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3
一、修建地点
村1组、3组、4组、5组。
二、计划修建内容及费用
1.3组(原村7组)新建防洪沟(含机耕桥一座),预计费用15万;
2.5组沟渠扩建(含机耕桥6座),预计费用16万;3.4组桥维修,预计费用16万,
4.路维修,预算28万;
共计75万元
三、工程预算
工程总体预算75万元,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四、资佥来源
上级部门资金75万元。
五、项目组织
项目拟定实施主体为村村民委员会,并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由村支部书记王远会担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排,由徐藤禄负责具体施工协调、管理工作。
六、建设方式
村民自建。采取由实施主体聘请有资质的人员或以竞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村民进行建设。
七、建设时间
3组新建防洪沟;5组沟渠扩建;4组桥维修;路维修,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八、竣工验收
项目验收由项目实施主体自检、村级验收、乡镇验收、市级主管部门验收。
(一)项目实施主体自检。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先行自检,向项目村提交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提供验收现场和全套验收资料,并在项目村内公示接受村民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自查验收报告,上报村级初验。
(二)村级初验。项目村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工程量、工程质量、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验收后,形成初步验收意见,申请项目镇进行验收。
(三)乡镇验收。抽调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镇纪委等组成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实地查验,建立验收台账,资料归档成册。完成验收后,形成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连同相关资料报送。
九、管护责任
项目完工后,由村村民委会负贲管理、维护。
十、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详细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责任主体、建设方式、进度安排、坡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内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二)加强资金监管。拨付资金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严格工作纪律。一是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保证建设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二是要严格工作纪律,做到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把关严谨、审核细致,杜绝工作不力、吃拿卡要、循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现象。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一经发现,及时上报纪委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4
根据县设施农业“三线一片”重点建设任务要求,我镇承担着路两侧4500栋钢架大棚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快实施,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9、10、11三个月的时间,集中物力、财力,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付诸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自双千栋大棚向西至路两侧建大棚4500栋(含菌棚200栋),规模连片、不断档,规格、标准统一。具体任务为:村556.2亩、村180亩、村317.3亩、村672亩、村808.5亩、村1664亩。(具体任务及地块分布位置面积详见县路30华里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分布图1—27号地块)。
二、时间要求
1.9月1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土地流转,种苗落实等工作。
2.9月20日前,全面落实大棚投资主体,落实大棚建设单位,部分田块开始施工,西芹等菜苗移栽到位。
3.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田秋季作物的收获,平整田块,规划完成沟、路、井、电、桥等基础设施并开始施工,大棚正式开始施工建设。
4.10月31日前,基本按规划要求完成钢架大棚建设任务,种、苗播种或移栽到位,基础设施井、电配套到位。
5.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基本配齐,种苗全面播种落实到位,田间工程及形象到位,验收结束。
三、加强领导
为确保完成这次设施农业重点任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上阵,成立专项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对各组加强指导和调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驻村责任,加强驻村写作,齐心协力。
四、工作措施
1.宣传到位。镇村要认真召开不同层次人员会议,会议不拘于形式或集中召开,或田间地头,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给群众算好种菜和种粮的对比帐,多列举发生在群众身边,众所周知的通过种菜致富的成功例子。要消除群众的`卖难思想、干部的畏难情绪,善作思想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发展设施农业。
2.帮扶到位。镇抽调6名两套班子成员,17名工作人员,分驻在六个村。自带行李,吃住在村,镇财政每天每人补助20元,驻村人员要严守驻村纪律,同村干部共同组成一支强有力的班子,从宣传发动,土地流转到资金筹措、大棚建设等工作,跟踪服务,确保按序时保质、保量完成村所设计的建设任务。
3.指导到位。对涉及建设任务的村,在架材组织上既要严把产品质量又要考虑群众的接受能力,大力开展阳光采购工程,知道村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签订,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土地流转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确实不愿意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户,鼓励、引导向大户或合作社经济组织流转,流转工作要规范运作,不能草草流于形式,要认真做好登记,办好手续,技术服务和种苗落实工作。要以村组为单位,聘请县级以上专家服务到田头,手把手地把群众来教,要按照蔬菜不同的品种,生产期,病虫害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指导计划。
4.服务到位。重点是基础配套和资金扶持到位。今年我镇设计的六个村都在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的配套一要时间快,二要质量优,三要讲实用,确保发展设施农业的田块一次性配齐、配足,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硬件发展环境。在自己扶持上,引导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信用社要积极做好对这六个群众的信贷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配合村干部一起做好工作,促进设施农业工程进展速度。对县补助资金由镇政府统一扎口,待村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派专人现场核对,在大棚运到田头前,由镇政府
五、奖惩分明
对涉及建设设施农业的六个村,镇政府在县补贴2500元/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贴500元。同时将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纳入年终对村的目标考核,单独设立奖项,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xx元,对发展建设设施农业,按投资额大小参照镇对村年初工业考核的标准予以计分和奖励。对行动不力迟缓或效果不明显的村,按建设的顺时进度分别对村主职干部给予批评、降职、免职处分,处罚要果断、严明,做到批评比记账,处分不过夜。驻村人员所在村工作进度情况纳入对个人的考核,工作优秀者年终评为先进,工作不力者写出书面检查并作出调整。
六、严格督导
设施农业建设督导组,要严格对驻村人员及村干部出勤、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督导,每天抽查一次,每三天全面检查一次,对抽查和检查情况每天报镇主要领导,有领导第二天直接反馈到驻村两套班子成员。督导组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导并指出问题和不足,并跟踪整改。对各村人员工作情况可以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督导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召开建设工作现场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村、各组设施农业建设任务有序开展,足额完成。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5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匀市农工局关于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建设》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沙寨乡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选址,种植技术和规模适中的5个基地。其中:大棚蔬菜育苗基地2个,线椒高产栽培基地2个,工业椒基地1个,分别为新蒙村下坝组、客家寨大棚反季节蔬菜育苗示范基地;凤啭村扁腊一组工试验基地,同心村白岩组,白头村塘楼至冗米沿线基地,当地农户对科技试验示范推广觉悟性高。每个基地明确1位技术负责人,明确职责,保证基地管理水平。实验示范基地围绕主导产业,主要开展品种和主推技术的试验,主要技术和对比试验等。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技术,主推技术实施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制,定期组织农户和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进行参观培训学习,发挥基地的辐射作用和示范带动功能。
二、基地技术责任人安排与职责
技术负责单位:
指导专家:
技术指导:
三、主要目标
通过对大棚反季节蔬菜种植、育苗、线椒、工业椒品的试验示范和新技术示范应用,筛选出适合我乡生长的蔬菜、线椒、工业椒当家品种和新技术,为全乡下步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足够的优质品种,成熟配套技术和病虫害防控技术,促进我乡经作物创高产,提高农民种植收入。
基地实施试验示范安排
1、新品种引进示范2个:线椒品种“辛香8号”、工业椒品种“椒多1号”。拟通过高产示范栽培,实现在提高单产,以优质价提高种植户经济效益,按比种植玉米价高200%计算,达到亩增收xx元。
2、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在基地内全面实配方施肥。经农业部门化验土壤后,制定配方,组织生产,在施肥期施用。
3、开展新技术培训。在项目实施期间,将在基地生产中开展。2—4期配方施肥技术,主推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沃土工程技术,绿色无公害栽培技术,精量播种,地膜覆盖,大棚反季节蔬菜种植技术等农业新技术生产培训。
4、物资配套与生物农药购置,为了试验示范顺利进行,实现高产、稳产、农民增收,需集中购置生物农药和硫酸钾型(含量45%)以上复合肥对基地内春、夏、秋三季作物进行施用,化学除草、土壤处理,叶面肥喷施和病虫害防治。
四、资金预算xx万元
(一)大棚反季节蔬菜xx万元
1、购种子:xx万元
2、化肥:xx万元
3、农药:xx万元
4、遮阳:xx万元
(二)工业椒(椒多一号)xx万元
1、购种苗:xx万元
2、化肥:xx万元
3、农药:xx万元
4、黑色地膜:xx万元
(三)线椒xx万元
1、购种子:xx万元
2、化肥:xx万元
4、黑色地膜:xx万元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10月:按照《都匀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并对基地农户进行技术培训。
20xx年1至2月份:抓好实验示范基地的播种,育苗,苗床管理。
3至4月份:抓好实验示范基地施肥技术,化学除草、地下害虫防控,整地开箱起垦,施肥盖膜,移栽工作。
5至6月份:加强基地移栽后的田间管理,中耕、施肥、病虫防控、修技整形、叶面喷施。
7至10月份:
一是加强线椒、工业椒病虫防控、按排接茬,采收烘烤上市;
二是做好各个时期的田间记载;
三是做好科技试验示范品种新技术的'测产及取样验收工作;
四是做好实产调查验收资料整理工作。
11至12月份:一是做好大棚蔬菜、线椒、工业椒基地记载资料整理,进行成本核算、对基地工作进行数据的总结、整理、上报。
六、工作措施及效果
为做好基地建设、各基地要成立工作小组共同做好本项目建设工作。同时聘期请州、市农技中心、土肥站、植保站、特色站、蔬菜站、农产品检测站等专家为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大棚反季节蔬菜种植、育苗、线椒、工业椒品的对比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力争使本基地成为新技术试验示范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节本增效,农民增收良好效果。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6
按照省市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绿色证书培训工作要求,20xx年在全乡范围内培训300名农民绿证学员,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的:
在全乡范围选拔一批优秀农民参加此次培训。提高学员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并且通过学员的带动,使全乡农业生产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度计划在全乡培训农民绿证学员300人(具体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按照省市下达的培训内容结合我乡农业开发项目和种植业结构调整需求,我乡确定优质水稻栽培、高油大豆栽培两个专业,对优质水稻栽培、高油大豆栽培的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培训。
四、保证措施及要求
1、要保证培训的任务落实。本年度下达的绿色证书培训,属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科技保证措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此次培训的学员均具有代表性,能真正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2、培训质量。按计划下达的培训人数和培训专业,组织开展培训重点选拔科技示范户和种田能手,参加培训,注重操作技能方面的训练。保证规定的学时数量。培训教材统一编、订、发放。培训结束后,按要求组织相应的考试,合格者发给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绿色证书。
3、规范管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培训台帐,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教案、学员点名册和记分册。学员登记表、学员情况统计表、学员情况统计表及各项管理制度,提供培训实验,实习场所,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4、加强教学班管理。为保质保量地完成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区绿色证书培训任务,特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表2),按专业成立了6个教学班(每个班50人)和班委会。制定学员守责、教师职责、考务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和班委会、教师名单并塑封张贴上墙。
5、搞好项目的监管。村培训项目实施期限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7月,20xx年12月-20xx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及省政府办公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为主线,以强化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推进农机全面监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努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现代农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二遏制、二增强、二规范”工作重点,即一是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农业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是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二)工作步骤。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xx年4月为部署阶段;xx年5月至xx年11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xx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督促检查阶段;xx年12月下旬至年底为总结提高阶段。按有关规定,请各市州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单位于4月底前,将本区域、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报省厅,并在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上季度工作情况小结;xx年1月10日前报全年该项活动专题工作总结。联系部门:厅农机安全监管处,电话:xx,邮箱:xx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重点单位、岗位、环节,要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员。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实施和完善“十二五”规划中安排农业安全生产有关项目。要按照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等会议,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
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农机、农能和农场系统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加强对本领域企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学习、探索农机具安全保险新途径。切实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xx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三)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事业单位日常治理的`重要内容。要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情况;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时节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检查沼气工程、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以及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较大隐患层层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农机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违章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切实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登记、检验、发放牌证等行为,把好“准入关”。要对农业机械牌证办理业务组织开展一次清理整治,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擅自扩大标准等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制定提高“三率”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加强对各级监理机构的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督促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农机监理机构在办理拖拉机运输机组登记时,严格要求拖拉机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要督促保险工作部门,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对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对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行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为民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办事。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六)严肃事故查处,不断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地要组织完善相应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事故。要进一步开展农机事故统计调研、分析,探索建立农机事故指标科学控制机制,促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上来。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和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各地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各项工作,以及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并为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三)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安全生产形势。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交流,促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模式,及时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互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互相交流学习,并将工作动态以信息等方式报省厅,同时要努力查找存在的问题,思考解决对策,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二条: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
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三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业务)能力,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一)投资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
(二)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外事费用列支的项目;
(三)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综合有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必须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
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依法实行招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后评价工作。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建设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组织项目检查。
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农业部安排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的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海洋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农计发[20xx]17号)同时废止。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9
为认真抓好冬季农业生产,确保今年农业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完XX县委、县政府、县农业局下达给我镇冬季农业生产的目标任务,结合《XX县重金属污染耕地绿肥生产方案》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冬季农业生产责任感
冬季农业生产是防灾减灾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把冬季农业生产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我镇的冬季农业生产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我镇冬季农业生产任务全面完成
1、成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专抓专管,任务到村组,责任到人,镇、村、组层层落实,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果园镇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2、办好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
(1)目标任务:今年全镇冬季农业生产涉及9个村(社区),播种面积为20000亩,其中油菜面积4000亩,马铃薯面积500亩,蚕豌豆面积1500亩,蔬菜(含常年蔬菜)面积10000亩,绿肥面积4000亩。
(2)打造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为提高广大农户种植积极性,确保种植效果,我镇重点打造面积约500亩的示范点,主要为浔龙河、瞿杨线、宋水线等主干道沿线,示范点以油菜种植为主,由辖区村(社区)负责组织翻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供种及提供技术支持,农户自行播种管理,以此促进和带动冬季农业生产积极性,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3)强化考核。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的建设将纳入镇对村农业考核指标,由镇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农办、财政所、纪委进行专项考核验收,对种植效果好的村(社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三、技术到位,切实提高秋冬季农业生产的质量和产量
(一)早作准备,明确任务。要求各村(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抓住时机发动群众搞好冬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让田土闲置,及早做好冬季种子、肥料、农膜等农用物资的准备,适时播种,育苗和移栽。
(二)推广粮、油、菜、肥作物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油菜围绕全省油菜主导品种,重点推广高含油率杂交油菜良种;粮食蔬菜重点推广马铃薯、蚕豌豆等品种,蔬菜以今冬明春高产时令菜品为主。
(三)推广高效种植模式和先进实用技术,实现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同步提高。我镇采取稻田以稻-油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10
1、我县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的补助对象
主要扶持已获得20xx年进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进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和进入县级“星级”家庭农场名录,并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八条的,从中择优选择。
1.1农场主应为本地农民,为县内户籍,有相应农业从业经历,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1.2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
1.3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剩余期限在5年以上;
1.4有农场名称、标牌,经农业部门认定备案一年以上,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生产设施和机械装备;
1.5经营规模适度,优先扶持100-500亩的粮食类家庭农场;
1.6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
1.7能够及时缴纳土地租金,没有拖欠现象,家庭信用较好;
1.8经营状况良好。
能够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投入,注重可持续发展。种植粮食的家庭农场注重应用“农业三新”,实行秸秆全量还田,使用有机肥培肥地力,粮食的`平均亩产高出当地平均产量5%以上。农场经营实现年纯
收入10万元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4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2、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的补贴标准级补贴资金主要用途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成后,通过财政及农业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兑现财政奖补资金,获得省级示范的奖补10万元、其他的奖补8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农田设施建设;购置贮藏、烘干等设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商标等方面。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01-12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4篇01-12
乡镇农业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2-23
项目实施方案12-11
项目实施方案(精选)05-19
项目实施方案11-16
养殖项目实施方案05-17
投标项目实施方案05-26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06-08
【热门】项目实施方案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