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11 15:00:37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5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省农委的部署安排,20xx年我县被列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县。为了切实抓好全县水稻害虫的理化诱控技术,推动绿色防控进程,现结我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根据我县水稻主要病虫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理化诱控为主线,将生物防治、生态控害、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组装到综防治体系中,通过大面积示范与推广,为今后全县推广应用提供借鉴,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新增水稻害虫理化诱控示范面积1800亩,其中灯诱面积1000亩,示范地点设在官亭镇;二化螟性诱面积800亩,分别在镇、严店乡各设400亩的示范区。理化诱控示范区内,化学农业使用量与周边区域相比下降15%,防治成本下降10%,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产品格率达100%,天敌种群数量增15%以上。

  三、示范要求

  (一)、二化螟性诱剂示范。

  1、示范方案设计。从当年水稻二化螟越冬代始蛾期(常年5月上旬)开始,历时3个月截至第二代蛾期结束为止。性诱示范区连片设置,平均每亩设置1套二化螟诱芯和诱捕器,可根据田块形状,风向等条件,外围密中央稀,诱芯每隔30天左右更换1次;诱捕器内要长期保持水层1-2寸清水,水中加入少量洗衣粉或机油(柴油),以提高杀蛾效果。诱捕器设置距离水面1-1.5米或稻株表面10厘米左右的高度。示范区如二化螟超过防治指标时,应及时用药剂防治,并记录防治时间,药剂品种,药方法等信息。同时,距示范田200米以外,选择栽培方式、品种、长势基本一致的稻田设为空白对照,不防治或兼治二化螟。

  2、调查和记录。

  诱蛾量调查:示范区由内向外不同位置取有代表性的诱捕器4个,定点调查,每隔5天调查1次诱蛾量(见附表一:性诱剂防治二化螟蛾量调查表)。

  为害情况调查:示范区每代二化螟田间危害稳定后,采用对角线或5点取样法,共查5点,每点查20丛,5点共查100丛。并调查总丛数、总株数、枯鞘株(枯心株)数、白穗数。计算示范区二化螟性诱剂各代的诱蛾量,田间防治效果等。

  3、天敌调查:在调查为害情况的同时,在示范区和对照区,采用对角线五点取样,每田取5点,每点查20丛,5点共查100丛,调查和记载田间优势天敌种类和数量,评价二化螟性诱剂对天敌优势种群的保护作用。

  (二)、灯诱方案设计:

  1、示范方案设计:40-50亩稻田安装一盏太阳能杀虫灯,并连片设置。杀虫灯底部距地面1.5米,诱杀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多种害虫,在5月上旬至10月上旬傍晚开灯,次日零时关灯。

  2、调查和记载:

  诱蛾量调查:示范区取有代表性的杀虫灯3盏,定点调查,每隔5天调查1次诱蛾量(见附表2:杀虫灯诱蛾效果调查表)。

  为害调查:示范区和对照区主要害虫每代为害稳定后,调查为害情况,评估防治效果。

  天敌调查:在调查为害情况的同时,在示范区和对照区,调查和记载田间优势天敌种群和数量,评价灯诱对天敌优势种群的保护作用。

  示范区内主要害虫超过防治指标时,应及时药防治,并记录防治时间,药剂品种,药方法等信息。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理化诱控技术的应用是水稻病虫害综防治的重要手段,是绿色防控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共植保的重要体现,示范乡镇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部署,按技术方案认真加以实,确保该项技术落到实处。

  2、发挥示范作用。示范区要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展示技术,便于领导调研,便于农民学习的地方,争取把示范区建成领导干部的指挥田、技术人员的试验田、病虫害防治的样板田,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区设置完毕,应加强中期管理和后续工作,并注重诱盆的水层和高度及灯诱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并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自始至终做好各类调查记载和总结善后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3、争取资金支持。理化诱控技术是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重要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性诱剂和水盆诱捕器,杀虫灯由我委提供,诱捕器支撑架(小竹竿等)及诱捕器、杀虫灯的安装、管理,调查记载等由示范区乡镇全面负责。示范乡镇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拨付专项经费作为示范先期投入,中期管理,以使这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发挥效应。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省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和规定,为落实“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未下达计划和未实施通畅工程项目,逐步改善农村公路通畅条件,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模及补助标准

  县财政整合资金20xx万元,按每公里补助1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计划建设通畅工程170公里。

  二、建设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中的连通工程(乡与乡,村与村,邻省、邻县之间的断头路)、通自然村(村内达2个组以上或人口达200人以上的自然聚集区)、产业基地(村内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种植场)

  (二)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5米以上,砼路面宽度4米以上,砼路面厚度0.2米。

  2.施工技术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分配原则

  (一)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规模分配(具体见附表)

  (二)城区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行政村不予分配。

  (三)原则上贫困村优先保证1公里的计划。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农村公路管理站提供规划项目库和项目申报表(附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的里程数在项目库中安排填报。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xx年度新建工程项目,计划项目确保贫困村优先且严格按规定的建设标准上报。

  (三)县发改局负责立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申报项目数据的收集、汇总。

  (四)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现场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计划文件,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文件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不准替换调整。

  五、工作步骤

  (一)20xx年5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和汇总。

  (二)20xx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计划项目文件(计划文件没下发之前不准擅自开工)

  (三)20xx年6月上旬召开项目村工作调度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项目村支书、主任参加。

  (四)20xx年7月10日之前项目村完成路基工程并组织验收。

  (五)20xx年10月31日之前项目村完成项目砼路面建设工程。

  (六)20xx年11月上旬县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步骤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20xx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工项目取消补助。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一、项目建设依据

  根据盛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县区发改局、畜牧局要求编报实施方案。

  二、养猪场基本情况

  包括场名、场址、占地面积、职工人数、总资产、总负债情况,XX年6月底盈利情况、猪舍面积、存、出栏数量,其中能繁母猪数量,存在问题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改扩建内容:如栏圈、沼气池、污水沉淀池、饲料加工间、防疫消毒室、输排水管道等,写明建筑面积、结构及造价等。(含规划设计平面图)

  (二)仪器设备购置:如防疫、消毒、配种及病死畜处理设备,饲料加工及运送设备,水、电、暖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筑设计、安装等

  (四)其他

  四、投资估算

  (一)建筑安装费用(明细)

  (二)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明细)

  (三)其它费用

  (四)投资规模,其中:申请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截止XX年底

  六、项目达到的规模及预期效益

  七、项目建设单位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

  八、附件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xx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xx]5号),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为确保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于20xx年秋季全面展开,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立足甘肃实际,借鉴先期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强实施新课程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了解和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关系;了解和掌握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情况,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逐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指导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完善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体系,为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各普通高中学校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对象

  (一)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二)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各学科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有关重要内容的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培训;有关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的辅导;教学评价方法的指导;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等。

  (三)培训对象:20xx年我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民办高中,下同)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学科参加)、省市县高中学科教研员,共计约1.5万人。

  三、培训时间

  (一)准备阶段:6月5日—7月20日,各市(州)完成各学科班级组织工作,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发课程资源,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各项准备。

  (二)培训阶段:7月28日—8月6日,组织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教师学习。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其中学习视频课程2小时,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三)总结阶段:8月7日—8月17日。各市(州)培训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本次远程培训工作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省教育厅基教处、师范处、财务处、民教处、督导室,省教科所、省电教中心负责人以及十四个市(州)教育局负责人。省教育厅成立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执行办公室),执行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项目执行办公室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项目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我省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新课程省级骨干培训,组织培训者培训,加强与教育部相关部门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省教育厅成立巡视督查组,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与督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二)网络培训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挂靠在中央电教馆)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通过招标机制遴选有关专门网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新思考网www.cersp.com)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培训光盘制作,协助专家团队进行教学,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指南,配合培训者培训的实施,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三)各市(州)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化我省的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针对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市直高中的培训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省教育厅上报本辖区辅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审核各县、区呈报的学员培训成绩报表;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并对本地区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县(市区)学校、教师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县(市区)集中学习点(以下称为“学习中心”);做好本县(市区)各“学习中心”班主任、指导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遴选工作;及时向所在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县(市区)班主任、指导教师、联络员、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制定本县(市区)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辅导教师的接待和在各学习中心的'分配工作;做好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培训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存档、上报工作。

  (五)普通高中的校长、“学习中心”配备的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是培训的具体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对顺利实施和完成本次远程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该中心培训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工作;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各地要选择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担任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已进入实验省区的高中课改优秀教师承担辅导工作。同时,要切实发挥教研部门的力量,要求各市(州)教研部门积极总结和利用在“甘肃省基础教育网络教研教师教学远程研修”平台中开展的两次研修经验,保证本次培训的顺利实施。

  (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网络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协助行政部门、班主任、辅导教师进行管理与辅导,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做好本地的技术保障工作。

  五、培训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进入新课程的高中一年级各学科教师进行系统的全员岗前培训,原则上各学科任教教师都必须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系统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二)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组班方式以县为单位,分学科组班(网上虚拟班级)。每个班不超过100人,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组织学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集中参训。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学习中心”,组织学员集中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高中学科教研员、各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相应学科组班进行学习。

  (三)学习方式:由市(州)、县(市区)集中安排学员在“学习中心”学习。其学习形式主要包括:通过多媒体投影在线或离线(dvd光盘播放)集体收看专家主讲的视频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员针对专家授课内容结合各自教学实践开展网下的研讨和交流;学员个人借助可上网的计算机自学网上的拓展性课程资源和相关学习资料,参与网上的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提出问题或咨询,接受专家的问题解答和教学指导;按要求完成相关作业等。

  (四)辅导方式: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本地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六、培训实施及流程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工作从20xx年6月启动,分阶段、分学科逐步推进。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6月10日前,各市(州)应负责将参加本次培训的不同学科的教师人数(含高中学科教研员、各高中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校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等设施设备的数量及技术状况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另外,各市(州)对各县(市区)学校上报的上述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参训学员的数量和分布状况,设立和确定“学习中心”。(注:“学习中心”在冠名时可以其所在学校为基础,冠以“xx高级中学学习中心”、“xx学校学习中心”等),确定学习中心负责人与技术保障人员。指定“学习中心”所在学校的一名校长和两名副校长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培训期间该“学习中心”培训的具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6月11日,省教育厅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进行对管理者进行培训,一是部署我省“国培计划——20xx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工作;二是对各市(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学习中心”负责人、技术保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流程,各级培训管理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6月20日前,各市(州)按附件2的信息上报要求(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所网站下载:www.gsier.com.cn),完成统计参加培训相关信息:

  1.将各县(市区)应接受培训的教师按学科进行编班,原则上每个学科为一个班,并确定每个培训班级培训期间所在的“学习中心”。对于学员人数超出50人以上的较大班级,可再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学习组,便于组织网下的交流、研讨。

  2.为每个培训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和培训辅导教师,对人数较少的小学科,可二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3.各市(州)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与“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接洽工作。

  (四)7月1日前,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将帐号分配到我省;7月10日前,完成辅导教师、班主任的注册报名工作;7月20日前完成学员注册报名工作,以便学员及早体验网络平台操作。7月22日班主任在各学校校长的配合下完成审核确认工作,7月24日之前,“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将确认信息(线下)上报给平台,7月25日完成用户调整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吉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管理,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到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

  (二)年度目标

  1、**年底,各县(区)重新统计登记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2、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3、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置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

  5、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对传染病患者及时登记、上转、追踪,疑似传染病患者转诊率达到100%、追踪率达到100%、转诊到位率≥90%。

  6、对重点传染病实施社区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以上;DOTS策略覆盖率100%;结核病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及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年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

  (一)传染病报告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1、培训

  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社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形式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医生参加县(区)级卫生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

  2、发现、登记

  填写门诊日志及入、出院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

  4、处理

  (1)病例转诊。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协助做好辖区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疾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随访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疾病症状早期识别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登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形成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库,登记率100%;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规定》(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2、培训与指导。形成分级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市级负责对县(区)级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县(区)级开展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面对面现场指导,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两次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辖区乡村医生的面对面指导。通过网络监视及时指导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准确报告传染病相关信息。

  3、考核。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版)及卫生部和我省卫生厅关于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传染病报告工作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审核、指导信息订正、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分发、信息交流、资料保存等工作。

  5、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按其要求处理。

  三、项目组织领导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工作和效果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划拨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

  四、实施时间

  **年3月1日至**年10月30日。

  五、项目督导与评估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操作、知识问答、入户走访等方式,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际,在组织完成本实施方案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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