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服务方案

时间:2022-07-30 08:21:10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项目服务方案14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服务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服务方案14篇

  项目服务方案 篇1

  为了树立我公司高端、专业的形象,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展现本部营销团队的潜在魅力,我部计划在未来一年里,充分发挥团队营销能力,利用IT服务项目经理的市场需求及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资格认证等特色,大力发展企业、IT项目经理等客户,并量身定做一套营销方案,具体如下:

  一、营销目标

  希望在明年里,争取培训名个体客户,名企业客户,认证资格证。

  二、营销方式方法

  (一)树立营销理念,加大营销工作力度

  IT服务项目经理培训营销是一项包括IT项目经理培训、IT服务工程师培训等在内的培训体系。在原有的培训制度下,培训项目的固定使得公司营销工作停留在低水平的拉客户、返佣等低层次上,产品设计、差别定价等其它行业常用营销手段在我们行业较少得到应用。

  (二)改进营销水平为突破口,创造合作营销机会

  与营销经验丰富又具客户资源优势的公司结盟,充分利用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庞大的销售队伍和丰富的营销经验拓展客户群;同时发展兼IT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认证等中间业务,寻求多元化的业务转型。

  (三)从外部营销到树立内部营销理念

  由于员工是客户的直接接触者,管理者的观念、思路和决策都要通过员工们的日常工作和行为来贯彻和体现。事实上,内部员工应是营销活动的首要对象。“要善待客户,必须首先善待员工”,高度重视内部营销。处理好管理者权威和员工自主性的关系。首先,应该培养共同参与意识、共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共同的归属感,努力为员工创造个人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其次,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畅通的信息流动系统及科学、公正的内部考核制度,并前后台效益挂钩,树立起群策群力的合作意识,保证各项政策持续而切实的贯彻。

  (四)稳定现有客户资源,深入开发上下游客户资源

  一是立足网点营销阵地实现规模化。在个人客户的营销中,注重以规模化营销抢占市场。对已经成为合作现有客户时,需注重客户引导和业务宣传及操作培训,同时铺以优质企业座谈、经典项目案例交流等形式,独具特色的营销活动,真正使个人客户达到规模化营销,使个人营销业务得到充分推广。

  二是抓好客户售后服务提高满意度。提高售后服务,制定各项具体服务措施,增配培训后期人员做售后服务的坚强后盾,同时站在客户角度,从客户的需求出发制定培训项目服务方案,真正做到“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坚持为所有企业客户和部分优质个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对重点客户派出专人帮助培训、辅导、体验我们的项目产品,直至学会、用熟,此外还采用电话、上门等方式每周定期回访,客户反馈意见良好,忠诚度、满意度增强。

  三、营销措施

  (一)全面沟通

  用与客户的系统化全面沟通取代传统的推送式促销在经纪业务的网络化营销中尤为重要。全面沟通的策略要求所有经纪业务服务都要以客户的综合调研、客户档案化管理、综合服务思路、7×24小时服务模式、自助与互动相结合方式作为客户交流的基础。公司网站、呼叫中心、客户经理等服务手段,要随时准备满足客户的沟通需求。在沟通内容上,不仅限于接受客户的委托,还要提供客户定制功能、信息推送功能等。营销中要重视与顾客的双向沟通,以积极的方式适应顾客的情感,建立基于共同利益之上的新型的公司—客户关系。双向沟通也有利于协调矛盾,融合感情,培养忠诚的顾客,而忠诚的顾客则既是项目稳固的消费者,也是企业最理想的推销者。

  (二)知识促销锁定客户群体

  信息网络时代,客户对于培训已经从从前的交易通道需求转变到全面信息资讯的需求。随着信息网络化的进一步拓展,客户的信息需求又有了新的变化,即增值的知识诉求成为主流。因此,结合公司的综合信息系统,我们可以向客户推送包括IT服务项目行情、资讯信息、分析研究、咨询服务、个性信息定制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知识体系。

  (三)加大与客户进一步合作,带动集群消费

  动用社会关系、社会舆论及我们认证部的合法优势和硬件优势以及我们认证部的现有客户关系,将认证的群体大户转移过来,力争达到新增客户增加人。在认证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重点着手项目服务经理的认证工作充分利用多方社会关系与客户接触,达成共识后,为我们拉动其身边群体。

  项目服务方案 篇2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青卫计发〔20xx〕18号文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的文件要求,为巩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顺利成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对宣传季项目的知晓率、参与度、确保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此宣传季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

  成立由乡副乡长为组长,乡卫生院院长

  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具体工作的实施

  宣传形式上采取“七个一”

  (一)、制作并张贴一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图。

  地图由乡卫生院提供,并公示项目实施机构服务公布图、机构服务示意图、各村(社区)村组干部负责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图张贴在村委会、村卫生室显著位置,使辖区内居民能够知晓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医疗服务项目。

  (二)、播放一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公益广告

  由乡卫生院负责在医院门诊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广告进行滚动播出。

  (三)、张贴一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画

  乡卫生院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人人参与、幸福健康生活家家收益”为主题的宣传画。按照“一户一张”的原则,各村(社区)村组干部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的张贴工作。乡卫生院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画的张贴工作。宣传画要求张贴于公告栏、公共区域等醒目位置。让辖区群众全面了解项目工作内容,推动项目工作开展,从而得到深入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目的。

  (四)、制作一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栏

  乡卫生院负责宣栏的制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核心信息要求,制作一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栏,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出一期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栏。医院、村(社区)卫生室在每期宣传栏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

  (五)、发放一本宣传手册

  宣传手册由乡卫生院提供,实现辖区内常住居民“一户一册”(包括流动人员),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结核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宣传手册内容包括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

  (六)、举办一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课堂

  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宣传季”活动启动会将于20xx年2月25日上午在乡政府举行。启动会后将由乡卫生院负责在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大讲堂等活动。切实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落到实处,深入人心。

  (七)、建立一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沟通平台

  县指导中心通过《掌上》、“微信的公众号”、电视台等方式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流程进行宣传,为充分发挥其互动性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乡政府、卫生院、各村组干部负责对辖区居民进行网络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文字、语音等方式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医院、各村社区干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辖区内居民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提高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二)、加强沟通

  医院和各村社区加强与学校、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的

  沟通和协作、协调。推动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特别是新柳社区居委会要做好辖区内商户的宣传,搞好衔接配合工作,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构建全乡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确保实效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卫生院主要负责落实“七个一”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两轮多方位,多层次的集中宣传。每次宣传要结合我乡的风俗习惯、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使活动既富有特色又贴近实际生活、贴近群众、突出重点,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由乡卫生院安排专人开展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七个一”宣传具体安排时间。

  项目服务方案 篇3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全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35元,为全县居民免费提供公平、有效、方便的11类43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影响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95%,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二)健康教育。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印刷资料和播放音像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服务项目和内容: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生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2.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镇区卫生院进行随访;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在镇区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服务项目和内容:1.孕早期健康管理,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等实验室检查;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3.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对高危孕妇增加随访次数并及时转诊;4.产后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3.辅助检查,内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4.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分别是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为:1.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门诊就诊免费测血压,对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并根据血压、血糖控制、用药和并发症等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项目和内容: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服务人口。服务项目和内容: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上报,对报告错误和漏报的订正和补报;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救治和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开展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有关单位。服务项目和内容: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并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安全巡查、饮用水水质抽检和业务培训;4.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防,及时报告问题隐患,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防,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中医药服务利用。服务对象是辖区内65岁用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服务项目和内容: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频率为每年1次;2.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以镇区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85%。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居民健康档案格式,填写项目真实、准确、完整,健康档案合格率100%。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更新率100%。

  (二)健康教育。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设施齐全的健康教育场地,每年提供12种以上内容的印刷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要有音像播放记录。镇区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和18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每年至少举办9次健康知识讲座。要为辖区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并开展养生保健知识等中医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建证率达100%,11种一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95%、儿童系统管理率≥90%。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确保早孕建卡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95%、妇女住院分娩率≥99%。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规范组织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体检表完整率≥90%,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实行分类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35岁以上人群门诊就诊血压测量率≥95%,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对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包括病情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70%,规范管理率≥9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和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率≥90%,规范管理率100%。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均达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率达100%。

  (十)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对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开展巡查,并做好业务培训和巡查登记工作。

  (十一)中医药服务利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达80%。

  四、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科室工作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卫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组织实施、信息监测、汇总、督导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2.公共卫生科。负责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具体服务项目。

  3.医政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服务利用等具体服务项目。

  4.爱卫科。负责健康教育具体服务项目。

  5.卫生法制监督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具体服务项目。

  6.财务管理科。负责项目资金管理。

  7.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相关资料印刷。

  (二)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等机构在县卫生局领导下,负责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信息收集和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2.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中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等信息报告并规范处理,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县妇幼保健所。负责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4.县中医院。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所对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5.县第三人民医院。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

  1.镇区卫生院。负责11大类43项指标的具体实施、数据收集汇总、质量控制等,并负责辖区内镇、村两级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

  2.村卫生室。负责居民健康管理及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少于总量的40%。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促进项目的组织、部署、实施,并健全项目技术指导组织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适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全县项目实施的组织化程度和执行力;同时,明确局职能科室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强化项目分工协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严格标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周密实施,保证质效。各镇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巩固拓展“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率先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服务家庭,做到公共卫生服务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个项目不漏,提高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指标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镇区卫生院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战场,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挑选能力强、业务精、素质好的人员实施项目工作,项目人员定岗定职,定岗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变动岗位。要切实强化项目培训,县项目办要通过不定期召开推进会、现场观摩会、举办综合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根据项目分工开展条线专题培训;镇区卫生院要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并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通过多层次培训,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村项目服务人员参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的目标,使服务人员真正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流程和方法,提高项目实施能力,夯实项目工作基础。

  (三)强化措施落实。健全县基本公共卫生例会制度、县专业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指导员制度、镇区卫生院院长基本公共卫生巡查制度,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镇区、村分级管理分级实施体系;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击月、质量提升月、考核评比月,提升项目实施内涵,挤水份、讲实效,将项目做真、做实。

  (四)强化宣传公示。各项目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报刊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真正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参与,不断提升群众的健康生活质量,让全县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做到“六公开”,即在镇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等范围内公开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服务时间、考核结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方便居民开展健康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督导每年4次,综合考核每年2次(7月份、12月份);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项目分工开展条线督查至少每季度1次;镇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督导考核每月1次,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同时,依据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和补助参考标准,按照项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将考核结果与项目补助经费、主要领导年度绩效相挂钩,并作为项目实施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六)强化信息报告。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认真收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真实填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表,严格审核,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报告真实、及时、准确。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作为日常考核项目,考核结果计入年终总成绩。

  项目服务方案 篇4

  项目定位

  通过以上的分析,建议LBD今后可参考的发展方向是综合性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的业务拓展模式。由此我们要对其项目服务进行合理定位,整理完善项目服务思路,并宏观设计项目服务运营系统,构建项目服务运营战略路线图。 做好整个项目服务构想之后,可大致按三个阶段开展整项一体化项目运营服务,分别是:

  (1)单区域仓储+快递中转基础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无缝对接各方业务,包括销售平台、物流、仓储、客户系统等上下游链条;

  (2)多区域区域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个性化增值服务; (3)覆盖全国区域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 此三个阶段分别是LBD项目服务运营的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的逐次体现。

  一、引言

  上海金山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是专业的采购与仓储物流整体服务供应商,是以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为主的综合性化工物流企业。公司在考虑了神华宁煤集团 “统一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统一结算、分级配送”的长远规划及其他情况后,根据神华宁煤炭集团基建工程物资、生产物资、产成品仓储及配送管理项目的服务范围和要求,制定了一体化物流服务方案。

  方案对基建工程物资仓储、生产原料的仓储及产成品的包装、仓储及配送的具体规划进行了阐述。本方案包括仓储管理执行方案、人员及设备资源配置计划、物资配送方案、HSSE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的方案设计等,整个方案科学而合理、专业并具可操作性,使整个一体化物流服务过程达到有序和高效。

  方案设计充分运用了现代智能化信息手段,以满足本项目物资仓储及配送管理要求为前提,配备了专业的IT技术人员,建立了物流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LMP),运用条码和电子标签技术,使仓储、配送服务的全过程因可视化而得到全面控制,达到既节约人工成本又高效率运行的目的。同时,金山石化物流公司还派遣富有专业化管理经验、有高度责任心的管理团队,严格履行物资仓储各个管理岗位职责,实施“计划管理、合理配货、经济配送、安全卸货”等专业化的分类管理,按“一类库”标准,做好物资保管保养,优化储存结构,以“低成本、快速度”的管理实效,满足业主生产、检修及应急等方面的物资配送需求。同时做到对所有交付的资料编制目录清册,确保所有材料和文件资料的可追溯性并满足业主的实时查询。

  方案设计严格依据并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质量和HSSE要求以及神华宁煤集团的各项管理规定,策划了集质量、HSSE、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为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保障体系,方案的执行始终处在体系一体化管理严密的监控中,确保仓储管理服务的质量、安全和环保。

  二、公司背景介绍

  上海金山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是以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为主的4A级综合性化工物流企业。现有员工759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22万元,运行资产为3.7亿元,年物流量600多万吨,是专业的采购与仓储物流整体服务供应商。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推进由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企业物流向第三方物流的变革发展,秉承“深入了解客户,努力满足客户,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通过整合建立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为“四合一”的管理体系,全面实施一体化规范化管理,竭诚为客户提供化工物流、工程物流、采购分销、包装仓储与配送等物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运作业务。以“更加专业、更负责任”的品牌内含价值,与上海石化、中石化物装部、中石化化工销售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赛科、中石化北京工程公司和上海工程公司以及神华宁煤集团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0xx年国家出台了4万亿的扩大内需的政策,20xx年3月颁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同期上海市出台了《20xx-2012年上海服务业发展规划》。在这些利好政策的影响下,金山石化物流公司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随着中石化等大型化工企业完成“统一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统一结算、分级配送”的物流管理体制的改革,神华宁煤集团也进行着深化改革和生产流程的不断优化,打破大型化工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物资独立设库、分散储备的格局,实现物资储备的资源共享、统一储备,大幅降低储备规模和储备资金的占用,减少衔接环节;进一步完成总部集中采购模式,发挥区域集中采购贴近现场的优势,使响应需求更快,供应效果更好;进一步推进专家采购,加快提升专业化采购水平,并将已逐步形成的总部集中采购模式逐渐完善。

  金山石化物流公司在总结过去多年物流运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当前物流形势与环境,提出了以物流业与生产制造业两业联动为指导思想,以国内外中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和中大型化学工业园区为目标客户,打造专业化、一体化、嵌入式的物流服务,为大型化工企业提供基建物资、生产原料与产成品的一体化物流方案。这一方案既使大型化工企业能专注于核心业务,建立一个有效的、无缝衔接的物流管理系统,又能使得运作模式具有运作流程优化、管理专业化、技术含量高、节省投资又保证安全的特点。

  项目服务方案 篇5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xx年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已经全面结束,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公开招聘的总计划数为65个,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有832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有608人。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的对象

  报考我市20xx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各招聘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所有考生。

  (二)考试的方式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为综合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对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1、笔试

  (1)笔试的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内容。考生可参考《20xx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考试知识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的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xx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11月7日持身份证、现场资格复审确认书(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面试拟定于11月底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录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初录人员,先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报省人社厅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各招聘县市和省人才中心印发录取名单,省人才中心依据录取名单协调有关高校组织招聘大学生与所聘用县市人社局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助学金手续。

  项目服务方案 篇6

  为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长效作用,创新物业服务工作方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委办、管委办、财政局、工委督查组、政法办、城管局、房管中心和各社区委为成员,领导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评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物业考核办),办公室设在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区房地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评定目标

  通过考核和评比,在全区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含安置小区)确定一批星级(“五星”、“四星”和“三星”)物业服务项目,通过以奖代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点带面,带动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工作上台阶,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考核评定

  (一)考核标准:见附件一《开发区住宅小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二)评定等级:

  1、五星物业服务项目:90分及以上;

  2、四星物业服务项目:85分至90分(不含90分);

  3、三星物业服务项目:80分至85分(不含85分)。

  (三)考核方式: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实行区、社区两级考核。

  社区考核:各社区委对属地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每季度考核一次,于季度末向区物业考核办上报80分以上项目考核情况和得分。具体考核方法由各社区委制定。

  区级考核:区物业考核办每半年对社区上报的80分以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复核,并在房管中心网站进行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向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考核得分,进行评定。

  年度考核成绩以上述两级考核加权计算,其中社区考核平均分占40%,区级考核平均分占60%。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所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列入星级物业项目考核。

  1、因管理、服务不到位,有效投诉较多,且处理不力的;

  2、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

  3、发生偷盗、火灾、传销聚集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

  4、发生电梯、窨井盖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

  5、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停水、停电事件的;

  6、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7、在文明委(办)组织的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四)结果运用:

  1、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定以后,对于获星的项目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物质奖励,具体规定见附件二《开发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奖励细则》。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拨付至各社区委,由社区委进行发放。奖励经费必须用于改善和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和服务事项,具体使用情况要进行公示并报各社区委备案。

  2、考核结果由区房管中心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将作为企业资质审核、承接项目及创优达标等活动评审的参考依据。同时获星项目具有直接申报市“流动红旗”和上级的“优秀物业服务小区”资格。

  3、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社区委要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4、区房管中心适时在有关媒体、网站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

  各单位紧密结合物业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及时报道经开区星级物业评比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创新管理模式,促进经开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二)工作纪律

  为确保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客观、准确,参加考核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准弄虚作假,作出失真和显失公正的考评结论,做到作风深入,工作细致,形象良好,纪律严明。对被考核单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取消评定结果和下一年度考评资格;考核单位和人员违反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本方案由区房管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服务方案 篇7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26号),为实施好我毓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到20xx年底,我辖区65岁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内容为: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实施主体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由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培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

  培训人员: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医师、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和乡村医生。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其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二)完成项目任务

  10月8日-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调研督导

  10月8日-10月30日:由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列入本地区重点中医药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科学实施

  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中医药政策培训,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把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的培训基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中医药技能,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项目实施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研究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调研督导,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努力挖掘、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方法,宣传好典型、好事迹,调动基层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项目服务方案 篇8

  第一章、总体服务目标

  造价服务履约目标:全面履行造价合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造价服务的基本任务是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建设的客观条件进行综合研究,实事求是地确定一套切合实际的方案。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明确项目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造价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深入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采取措施,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确保在工程质量、投资等方面为委托方取得最大效益,让委托方在最小投资下得到最大效益。

  在执业过程中坚决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信任和好评,为客户保守技术和商务秘密。

  第二章、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

  严密而合理的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是确保工作得以高质量完成的关键,为此我公司一向重视该项工作,从上到下形成了一整套科学、严谨的组织及控制体系。一、总体组织计划

  1、对本项目我公司将按以下《公司组织机构框图》开展工作:图1:公司组织机构框图

  2、由公司资深注册造价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工作,对委托单位及我公司负责。代表我公司向委托单位提供评审业务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协调各方关系,及时反馈有关意见。

  3、选派公司实力造价技术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层,负责造价咨询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专业组成员的工作。并减少人员的变动,除非撤出不合格人员或增加合格专业人员。

  4、建立定期汇报、回访制度。按时向委托方汇报工作期间的咨

  询服务情况。

  5、定期组织造价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各项目组人员交流工作经验。

  6、定期、不定期地请造价专家或其他专业人员来授课,以提高技术人员的经验与能力。

  二、总体控制措施

  我们为防范、控制执业风险,保障服务质量,已制定有执业质量内控制度,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实施项目控制时着重注意以下环节:

  1、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控制是整个控制系统的核心内容,是指将造价准则、造价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造价咨询方案、造价咨询证据、造价咨询底稿、造价咨询报告、造价咨询成果档案等工作环节,以保证造价咨询目标,化解风险的过程。

  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

  (1)组建项目实施小组:抽调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项目小组。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严格执行项目总负责人的工作指导方针和接受稽核组的监督;工作底稿和成果文件小组成员互检,再提交项目经理复核,最后报稽核组终审。

  (2)针对本项目我公司中标后即立为重点项目,由资深造价师出任项目总负责人,全面承担项目部的领导和监管责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子项、各专业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做到责权清晰规范性操作。

  (3)专业造价组配备:公司资深造价师出任技术总负责人,负责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并组成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小组负责具体业务。

  (4)稽核组配备:公司技术总工及资深造价工程师出任稽核组组长,并负责项目成果的复核和监督工作。

  (5)公司定时指派专员为全体人员提供职业操守的培训及学习,全面提高团队中自查自省的战斗力,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人情”造价咨询的行为发生。

  3、项目成果文件的质量稽核

  我公司现采用二级平行控制方式控制质量,即在原有的三级复核制基础上实施了项目稽核制,稽核工作主要由项目稽核组人员完成。相对三级复核制,稽核制是一种动态的质量控制制度,贯穿项目造价的始终,稽核人员与项目组人员在整个造价过程中均需互动。

  项目服务方案 篇9

  一、总论

  大连高新家电室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家电)于12月底在沈阳建成投产生产基地,其所产产品将覆盖鞍山、辽阳、丹东、大连等地销售所需,沈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物流)特提供沈阳基地及辽西、辽南地区物流项目建议书,为其在鞍山、辽阳、丹东、大连及其他县级县市的物流提供销售供应链解决方案及物流全程服务。

  本项目的目的是为大连家电在顾客和经销商中树立一流的高质量的物流服务及企业形象。作为大连家电的主要物流服务提供者,沈阳物流期望降低成本、提高顾客服务水平。沈阳物流意识到大连家电期望提高其运行效率,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沈阳物流为此提供在有效成本水平内,能够满足甚至超出其期望的解决方案。

  沈阳物流理解大连仓储的项目目标是:

  (1) 满足其在鞍山、辽阳、丹东、大连等地(以下简称辽西南地区)的业务增长计划和操作能力;

  (2) 供应链的灵活性和产生规模经济的能力(效益和效率),改善存货的控制和可见性;

  (3) 集中管理时间与精力于核心事务,而不是在物流方面;

  (4) 在辽西南地区,通过与有资质的公司缔结物流战略伙伴关系,来运作仓储业务。

  为在开始时将运作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沈阳物流建议在开始实施阶段用影子管理的办法。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沈阳物流将用最适合的方法与大连家电分析讨论,以便成功地接管物流业务,谋求作业利益最大化。

  为支持大连家电预计的销售增长,提供灵活的供应链,改进存货控制,沈阳物流将接管以下工作:

  (1) 沈阳生产基地产品通过汽运直发经销商的运输工作;

  (2) 沈阳生产基地产品通过火车直发经销商及中转仓工作;

  (3) 辽阳、鞍山、丹东等地中转仓的建立、产品的保管、收发、装卸、短倒等工作;

  (4)辽阳、鞍山、丹东等接收的沈阳生产基地的产品配送到经销商的运输工作。

  配送方案包括建立新的车队,该车队由沈阳物流提供配送的车辆组成及工作中的应急预案。

  作为大连家电的主要物流提供者,沈阳物流将负责:

  管理动作灵活、有效、透明的供应链;

  检查和实施改进生产效率的方法;

  (1)加强“最少存货”供应链原则的应用;

  (2)提供存货的最大透明度;

  (3)增加使用“水准基点技术”;

  (4)使返还货、死存货、损坏和损失最小;

  (5)充分利用存货控制系统;

  (6)充分利用设备和空间;

  (7)必要时,协调或启动应急预案解决运输和配送功能;

  (8)和大连家电紧密合作,以保证满足甚至超出大连家电的满意水平;

  (9)进一步提出改进建议。

  二、项目的目标

  大连家电企业的为断发展壮大,必须寻求与有专业水准的物流服务提供者建立长期战略联盟关系,以服务于大连家电的包括:

  1)辽西南地区的中转仓;

  2)配送服务的供应链。

  大连家电的“具体要求”包括:

  (1)加强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

  (2)与领先物流提供者合作;

  (3)提高操作能力与效益,满足业务增长的需要;

  (4)充分利用供应链信息技术;

  (5)提供可靠、一致的顾客服务;

  (6)改进仓库的使用,增强配送能力、提高生产率;

  沈阳物流的仓储和配送将使大连家电各市销售:

  (1)满足大连家电各市区销售的增长需要;

  (2)节省管理时间,为大连家电集中主要业务,即管理、销售产品;

  (3)取得目前的操作明显效益,提高售服务水平;

  (4)在物流方面为大连家电提供能在同行中保持领先的工具;

  (5)大连家电和沈阳物流共同减少成本;

  (6)保持满足未来需求的灵活性;

  (7)改进存货控制;

  (8)接受具体、及时和准确的管理信息。

  其他方面的要求包括:

  (1)帮助大连家电协调短期和长期物流战略目标的能力,如降低物流总成本,增加业务进程的速度,改进资金管理;

  (2)根据要求进行管理和汇报;

  (3)保证所有的运作符合“健康和安全”条例;

  (4)保持对顾客需要变化作出快速反应的灵活性;

  (5)密切沟通、及时汇报,以便大连家电以事实为基础作出管理决策;

  (6)不断改进运作,保证取得效率,使顾客服务水平达到甚至超过期望达到的或同行最好的服务水平;

  (7)对长期互惠的伙伴关系的承诺。

  三、沈阳物流

  相信下面的建议书已能够满足所有大连家电的要求,根据提供的数据,能够预期建议书中指定的服务,所需的成本为:

  1、 基地至火车站运费、火车发运费、各地汽车配送费。

  2、 各地中转仓费用根据所需面积及当地综合费用。

  3、 资源保管费。

  四、基于本公司项目的要求与任务

  沈阳物流有许多有经验的物流专业人员,必要时可利用他的专业知识来实施相关计划。根据了解的数据和沈阳物流观察所得的资料,项目的主要要求与任务是配送运输和仓库作业取得“最佳实践”并提高生产率,下面的控制过程和程序是为实现项目的主要任务面设计的。沈阳物流将在这些关键的过程中安排和培训职员。

  (一)过程

  1、 沈阳生产基地火车运输;

  (1)根据大连家电的销售计划申请车皮计划,车皮计划申请成功率95%以上,确保准时发出;

  (2)按大连家电要求安排运输车辆准时到成品库装车运到火车站;

  (3)办理发运手续及保险;

  2、沈阳生产基地直接配送到经销商;

  (1)根据大连家电指示,进行发货与定单通知、定单处理;

  (2)送货;

  (3)货物在途跟踪,进行全程物流监控,向大连家电进行信息交换;

  (4)处理各运输事故、货物箱损、货损,协调销售与经销商之间关系;

  (5)信息流服务,包括产品品质、包装、销售、同行业状况、市场占有、经销商报怨、顾客消费等。

  3、多点配送

  (1)商品运送路线涵盖所有沈阳——大连铁路线

  (2)商品运送路线涵盖沈阳——大连各高速公路线,以确保物流的准时无误。

  (3)沈阳物流将承包所有沈阳至大连的物流活动,将对所有从沈阳至大连的业务进行代理。从而弥补一切人为因素造成的配送误差,随时可对大连家电的缺货进行补货。

  4、各中转仓管理及配送;

  (1)接受来自各地的货物到仓库,管理存货;

  (2)把货物放在储存地区;

  (3)根据大连家电指示,进行发货与定单通知、定单处理,包括分拣、检查和制作单证;

  (4)把货物放到沈阳物流管理的运输工具上;

  (5)必要时,把货物放到货盘上,将待送货物加固包装;

  (6)送货;

  (7)处理各运输事故、货物箱损、货损,协调销售与经销商之间关系;

  (8)信息流服务,包括产品品质、包装、销售、同行业状况、市场占有、经销商报怨、顾客消费等。

  (9)处理从经销商到中转仓的退货。

  (10)准确配送率:95%以上。

  沈阳物流提供资源:

  (1)提供运输、仓储、物料搬运设施和所需的劳动力;

  (2)提供仓库安全保障;

  (3)提供完成指定工作所需的信息技术。

  (4)提供完成指定工作所需的一定数量资金垫款。

  (二)人力资源

  管理结构:沈阳物流将指定一位有经验的“合同经理”全面负责管理大连家电的合同。该“合同经理”专门负责与大连家电公司联系,负责合同实施的各个方面,并负责保证大连家电对业务合作的满意。

  人员变化:该项目管理、运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该项目前需向大连家电征求意见并保证不会因人员变动影响项目运作质量,若工作中管理、运作人员不符合要求,大连家电对具体人员有建议撤换权。

  (三)合同汇报

  各中转仓和配送经理向“合同经理”汇报,“合同经理”将与大连家电的工作人员配合,有效地实施计划。我们建议合同中使用如下的“关键表现指示”

  (1)准时送货;

  (2)准确分拣;

  (3)通过能力;

  项目服务方案 篇10

  各旗县区卫计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市社管中心,委相关各科室: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区等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45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按照“十个一”要求,全面做好宣传活动。

  (一)制作一张地图。各旗县区卫计局制作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有条件的地区可制作电子地图,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栏或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应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2大类45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情况等。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主动与辖区街道、社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在居民小区和单元楼宇公共告示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联系卡。

  (四)张贴一个温馨提示卡。在入户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服务时,如未见到服务对象,应在其家门上贴一张粉色的温馨提示卡,提示居民何种方式、何时、何地应接受免费的服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二次温馨提示应换橙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三次温馨提示应换红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温馨提示应换不同颜色的温馨提示卡,以提高警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动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举办一次签约仪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筹划举办一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仪式,并现场对有需求的、行动不便老年家庭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契约。

  (六)更换一期宣传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针对宣传活动内容,更换一期宣传板。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板(栏)。增强宣传板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在每期的宣传板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具体宣传内容及形式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设计提供。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在人群集中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在门前悬拉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八)举办一场项目大讲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开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卫计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九)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在旗县区、街道(苏木乡镇)范围内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

  (十)建立一个沟通平台。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机构微博、微信等,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与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发手机APP软件,为居民提供服务机构定位查询、随访预约、体检结果查询、门诊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组织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集中宣传活动每年由市社管中心和各旗县区自行组织,市卫生计生委不再另发方案。20xx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如下:

  (一)动员部署(20xx年8—9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结合市卫生计生委要求研究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下发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活动启动会议,组织宣传内容知识培训,制作有关宣传资料等。

  (二)组织实施(20xx年9—10月)。各旗县区卫计局组织辖区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联系重点人群驻地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安排,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社管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

  (三)总结交流(20xx年10—12月)。各地、各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先进工作经验和有效成果,按照要求报送市卫生计生委,适时推广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本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组织制定当地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当地的宣传活动。各地可在本方案要求的“十个一”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文化、风俗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使宣传活动既富有特色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配合,搞好互助协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本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协调推动政府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做好服务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商户等机构或单位的宣传,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关键内容,抓好重点宣传。各旗县区卫计局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要突出宣传重点,利用春节、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健康主题日、农民工返乡、学生健康查体等特殊节日和契机,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学生以及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通过日常工作安排、服务重点人群、抓好重点环节、组织公益行动等不同形式,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满意度。

  项目服务方案 篇11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xx]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项目服务方案 篇12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7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17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17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17〕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17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17]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7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项目服务方案 篇13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孕产期保健项目,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县项目开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早孕建册率≥90%;

  (二)产前健康管理率≥98%;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

  (四)产后访视率≥95%

  (五)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强化孕产妇保健技术培训。

  从事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县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妇女保健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二)免费提供基本孕产妇保健。

  按照卫生部《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免费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五次产前检查和产后二次访视服务。

  1。确定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县卫生局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规范要求,指定符合条件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作为本区域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定点机构,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在定点机构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给予免费服务。不在定点机构检查绅孕产妇,不能享受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定点机构以市为单位报卫生厅

  2。孕情管理。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卫生室村医和村级保健员、及计生专干,定期入户调查、了解、登记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基本情况,并向孕妇告知本区域提供免费服务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并按辖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3。孕早期健康管理。

  (1)建立《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孕12前周,孕妇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印制。由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实际情况,向辖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定点机构免费发放。孕产妇携带手册就近到定点服务机构免费接受保健服务,服务完成后,保健医生登记服务情况及结果,孕产妇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上签字确认。

  (2)首次孕早期健康管理要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梅毒血清学试验、HIⅤ抗体检测。有条件的地区进行B超、电图检查及血糖、阴道分泌物等实验室检查,费用由孕妇自理,但要做好告知工作。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签名。高危评分10分以上,必须及时转诊到产科急救中心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结果。

  (3)中孕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和21—24周各进行1次孕期健康管理,进行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对孕妇保健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动员孕妇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产前筛查检测,重点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孕妇,发现高危孕产妇的异常孕妇,不能截留,必须及时转到县级以上产科急救中心,并随访转诊结果。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产科急救中心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并随访转诊结果。

  (4)晚孕期健康检查。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督促孕妇到有助产资质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进行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对检查发现的高危孕妇,必须转诊到产科急救中心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并增加必须的检查次数。

  (5)产后家庭访视。助产机构以书面告知产妇免费产后家庭访视的信息,并在产妇出院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把产妇的分娩信息发至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在48小时内将产妇分娩信息分发到产妇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后第一次家庭访视服务(地处偏远乡镇卫生院服务覆盖不到的产妇,由乡镇卫生院通知村卫生室进行随访)。产后家庭访视服务,应在产妇出脘后3—7天进行。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正常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发现有异常的产妇必须及时转至产科急救中心或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查治。

  (7)信息收集和上报。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统一使用《广西妇幼卫生管理》软件对孕产妇保健工作进行管理,履行孕产妇保健健康管理项目信息上报义务。定点机构在进行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后,要及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化信息管理网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辖区完善信息管理网络,全面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为项目绩效考核及项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三)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电子网络管理培训。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统一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孕产妇保健信息进行管理,提高孕产妇保健质量。

  三、组织与管理

  (一)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协凋顼目的实施,成立自治区级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区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县卫生局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确定符合要求的医疗保健杌作为孕产妇保健项目的定点医疗保健杌构,制定工作方案、管理项目经费、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

  (二)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为自治区级技术指导单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市、县(市、区)级师资培训与绩效考核,并承担项目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市、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并承担辖区内信息管理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等项目实施定点机构,必须按照卫生部《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本方案具体妻求,提供规范的孕产妇保健服务,并明确公示和告知孕妇提供免费检查的项目,高危孕妇需要增加的自费检查项自要明确告知,做到知情选择。履行信息上报职责, 及时向县妇幼保健院上报信息。

  (四)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医疗保健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指导,落实双向转诊,接受高危孕产妇,明确诊断,实施治疗,提供住脘分娩服务,及时反馈信息。

  (五)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基础信息收集、上报和健康教育,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 协助开展保健管理工作。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二)主要评价揩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产后访视率;孕产妇死亡率;居民满意度。

  项目服务方案 篇14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确保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社区建档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区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40%、35%;规范管理率均达50%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报告患病率)达3.5--4‰,在册管理率达85%以上。

  (八)以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十一)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达100%。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至72元,市财政按人均15元给予各区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考核优秀的区进行奖励。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适当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血型检查等基本信息服务,增加动态管理人数。二是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体检辅助检查等项目。三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规范管理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暂不调整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二)项目任务要求

  1、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体检、随访、就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电子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创新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诊疗服务过程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全科团队、家庭医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区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接种流程,确保上岗人员资质、疫苗、冷链管理、收费价目公示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减少接种排队拥挤,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注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做精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儿童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5、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及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区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考核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区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区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内12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及时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含指导、督导)。为减少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项目服务创新五部分。考核总分110分,项目服务创新所得分值另外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有关数据复核。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居民和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抄送各区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本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实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及“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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