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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时间:2017-11-21 14:36:17 电视节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一篇】: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为提升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素养,在全社会形成“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平安合川”战略,尽早将我区建设成为“最安最稳”城市,决定在合川电视台开办《法治合川》电视栏目。

  一、栏目名称:《法治合川》

  二、栏目宗旨:

  本栏目立足于法,传达法治理念。紧跟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扣紧社会热点,从法律和道德的视角观察社会现象,努力提高受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立足于加强人文关怀,凸现地域特色。密切关注发生在我区老百姓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把普法教育的宣传效果落实到实处。努力将其打造成为:

  (一)法制建设的窗口;

  (二)宣传法律、树立正气的窗口;

  (三)启发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守法的窗口;

  (四)宣传、报道政法系统工作开展情况的窗口;

  (五)介绍外地政法工作先进经验的窗口。

  三、栏目设置 :

  《法治合川》设立五个独立成篇又相互贯通的节目版块。每月一期,每期节目长度约为15分钟。

  (一)“政法风采”——展示政法系统阶段或年度工作成就,让受众感受政法战线的风采。

  (二)“政法快讯”——全面报道近期我区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让受众及时了解全区、全市乃至全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掌握最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

  (三)“举案说法”——以新近发生在我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一个典型案例或社会热点事件为报道对象,深层剖析事件背后蕴涵的深刻法律或道德价值。该版块主要采用“案情报道+专家点评”的制作模式,但根据选题的性质可综合运用场外调查、演播厅访谈等其他表现手法。

  (四)“庭审现场”——通过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客观记录,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与法庭“零距离”的接触与体验,感悟法律精神、了解法律程序与类型。

  (五)“天网行动”——通过跟踪报道案件侦破、嫌疑人抓获过程,鞭挞刑事犯罪,弘扬社会正气,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自觉守法。

  (六)“法律小常识”——结合实际,宣传法律小常识。

  四、操作模式:

  (一)政法委、公、检、法、司和信访稳定各确定至少两名专人负责收集资料、策划、选题报送、协助拍摄。

  (二)每个单位每月20日前,至少报送下月“政法快讯”、“举案说法”各一个节目选题,“庭审现场”由区法院、区检察院提供选题,“天网行动”、“交通警报”由区公安局提供选题。所有的选题均报区委政法委统一审定后交电视台专题部实施。所定选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委的安排进行调整。

  (三)电视栏目《法治合川》片尾字幕为:

  总策划:******

  策 划:******

  制片人:******

  编辑记者:******

  制 作:******

  监 制:******

  总监制:******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政法委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合川区委(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合川区广播电视台 联合摄制

  五、电视栏目《法治合川》的播出安排:

  综合频道:每周周二20:30首播;周三7:00、10:50、13:00重播;

  都市频道:《都市时空》栏目中的该节目于周二21:00首播、周三8:05、13:05、17:00重播。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二篇】: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人勤春来早,万物待时发。孕育着新希望的春天正在到来,生机总会蕴含在变革与发展之中。17年对于县法院来说,是崭新的开始。正所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的领导班子,新的工作理念,新的发展思路,预示着法院崭新的工作局面的来临。XX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愿在这充满生机的春天里,同法院携手,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记录下法院变革与发展中的每一个足迹,共同为构建法治社会,促进XX和谐快速发展贡献一分力量。

  栏目简介:《法在身边》是XX电视台开办的一档法制类专题栏目,16年创办,17年改版。每两周推出一期新节目,每期节目播出八次,均在黄金时段播出。

  栏目定位与宗旨:析法,释法,普法,用法,给出说法,提高百姓法律素质和用法水平;动态消息,专题纪实,特别节目,展现政法战线风采与业绩;法眼看世间,解读社会事件中的法律含量。

  栏目形式:《法在身边》栏目a版、b版交替播出的模式。a版纪实版,b版为普法版,均采用板块式结构,具体内容如下:

  a版以宣传政法战线工作为主,分为三部分四块内容。

  1、信息类:一线来风准确、全面介绍政法战线上的新情况、新措施、新成就,特点是简明扼要,信息量大。

  2、纪实类:

  (1)举案说法:纪录剖析具有故事性、关注度和法律含量的案件。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从法律的角度予以阐释。

  (2)现场追踪:同步拍摄(或再现)案件的侦破、执行过程,全方位叙述其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3、风采类:展现工作成就,推出先进人物,对专项行动进行舆论宣传、追踪报道和成果展示。

  b版以记录其他执法部门执法行动和观众互动类节目为主,分为4部分内容。

  1、法律课堂:法律、法规宣传。

  2、执法看台:执法过程中的案件与成就。

  3、给你说法:观众互动类板块。

  4、法治聚焦:话题类节目。

  栏目特色:围绕法律主题,综合运用多种电视手段,融知识性、权威性、贴近性、可视性于一炉,风格鲜明。

  栏目运作:由电视台和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栏目组,法院负责节目的策划、资料提供、车辆配合等相关事宜,电视台负责节目的摄制、制作和播出。法院必须提供充足的素材资源,电视台必须提供充足的拍摄制作时间,双方通力合作,保证节目高质量按时播出,达到预定效果。

  栏目播出及收费:《法在身边》a版每4周推出一期,每期15分钟,每期播出8次。全年播出12期节目,共需拍摄、制作、播出费用2万元。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三篇】: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一、背景分析: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特征,是当代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向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过渡所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自党的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启动了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后,法律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作用也越来越大,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之一。

  然而,我们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数千年人治传统和封建礼教的深远影响,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普遍低下,中国旧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司法机制也同飞速发展的社会变革格格不入。要彻底扭转顽固的传统的人治观念,在全社会建构起“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治思想体系,真正实现法治,仍需漫长而艰难的法制建设。

  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党政宣传喉舌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大众传播媒介,就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舆论传媒优势,积极推进社会进步。

  综上所述,在法治化已经大势所趋的当前时代背景下,新乡新闻网站必须重视并加大法制节目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的传媒效应。

  二、栏目宗旨:

  法治栏目《与法同行》宗旨是:普及法律、推动立法与监督执法、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同时,考虑到法治与德治从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立,所以,法治栏目还将注重法与德的融合,寓德于法、以法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理念,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老百姓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引导,力争使节目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优秀精神产品。

  三、栏目定位:

  法治节目《与法同行》的定位有两个基点:

  1、立足于法,传达法治理念,栏目《与法同行》要紧跟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扣紧社会热点,从法律和道德的视角观察社会现象,揭示报道对象所蕴含的法律与道德价值,着重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受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

  2、加强人文关怀,凸现地域特色。新乡新闻网只是区域性的城市新闻网站,无论是资金设备还是人才资源,都无法与门户网站相比,因此,在栏目的发展定位上绝不能盲目“攀比大网”,而必须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只有这样,才能使节目真正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为新乡受众所认可和接受,从而取得最佳的宣传效果。节目《与法同行》将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我市老百姓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及事件当事人的前途命运,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多为新乡本地市民和外来打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帮助,把普法教育的宣传效果落实到实处。

  四、栏目要求:

  立足新闻性、突出思想性、增强服务性、加大监督性、提高可视性、不断社会化。

  五、栏目形态:

  1、表现形式:为了捕获最具表现性的张力、把节目从表面信息传播的窠臼解脱出来,以取得最佳的普法效果,栏目将不拘泥于当前

  节目创作领域所流行的“外景加演播室、案件加点评”这种单一节目模式,尝试开设五个形态不同、风格迥异的独立版块,广泛采选立法、执法、司法及法律实务等诸多法治领域内的题材,并综合运用连续报道、系列报道和现场直播等多种报道手法,让五个版块在形成各自特色的基础上发挥整体宣传合力,共同把普法主题作“厚”作“深”。必要时还可借助戏曲、小品、摸拟现场等表现手法来展现新闻事件、传递法律知识,从而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做到寓教于乐。

  2、传播方式:随着观众法律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传统的专家点评式的单向型传播方式由于重在说教、缺乏交流正逐渐丧失其原有的吸引力。鉴于此将引入互动型传播方式,由栏目派出律师直接到现场与来电来信投诉的观众见面,解决他们碰到的实际困难。这种让节目直接走进受众的双向交流方式,必将使法制教育更贴近群众,更易于他们所接受。

  六、栏目播出:

  首播: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12:30

  重播: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22:00

  七、栏目风格:

  平实不失严谨,鲜活不乏深度。重视人文关怀,突出文化品位。

  八、栏目可行性预测

  首先,在法治化进程不断深入、民众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代中国,法制节目同其它媒体的法制专栏一样,拥有着无可限量的发展前景。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可以与新乡电视台合作将电视传播也作为法制传播的一种途径,加强普法教育,而且与电视台合作,节目有着比较充裕的人、财、物优势及独到的宣传优势。

  最后此节目强调现场感,侧重案情现场报道,专家评案说法也不采用演播厅访谈的繁琐形式,而由出镜记者或者主持人在采访现场串联完成节目的篇章脉络,所以,制作成本不会很高。另外,与电视台合作不会占用过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它将以最少的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综上几点,我们预测开办这么一档法制节目的成功率很高,它将大有可为。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第四篇】: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栏目定位

  栏目定位是构建文本的基础。节目的选题、构思都以栏目的定位为出发点。电视的频道化、栏目化是电视时空结构的一次演进,是对电视时空的一种规范。栏目定位就是为栏目规范一个内容范围,以某一特定的社会群体为目标,来制作节目。《今日说法》作为中央电视台一档强势法制节目,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承担着“普法”使命,承载着明确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它以“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为定位语,体现出较高的专业化程度、较强的媒体责任感和社会影响力,在普及法律、监督执法、推动立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选题

  创作是从选题开始的,“选题成功节目就成功了一半”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每期《今日说法》节目的制作,要根据栏目的定位,在案件选取上侧重适宜性、贴近性、可视性和可议性。在适宜性上,坚持舆论监督的适宜性,不随意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充分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2001年《今日说法》播出的案例,90%以上是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察的刑事案件。在贴近性上,报道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占60%。涉案内容包括:赡养与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纠纷、邻里矛盾、交通事故、名誉权著作权纠纷、青少年犯罪、诈骗等,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报道。在可视性上,2002年8月15日,栏目实现了由15分钟到20分钟的扩版。每一期节目还增强了新闻性和案发现场的拟态真实性。在可议性上,选取人治和法治交织的事件,解释我国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讲故事

  所谓讲故事就是“叙事”。试想,假如能够在叙事的主题、结构、节奏等方面下工夫,使我们节目中的人和事并不是机械地对生活中原始和自然状态的记录,而是经过精心的采访、拍摄、编辑,一个悬念接一个悬念,层层推进,扣人心弦,就能使观众在观看节目、听故事的同时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观念。但是,现在不少纪实节目讲述的就是镜头前正在发生的故事,所谓时间的“现在进行时”,要带着观众一起看未知事件。这种节目是摄像机到了现场,线索才开始朝前发展,通过展现事件的发展过程,提取出大量的鲜活信息,构成了节目的冲突、矛盾、悬念。由于事态发展的不确定性,所以悬念百出,能吸引观众。

  另外,出于主题表达方面的考虑,有时要回顾一下新闻人物在某一过去时态所做的事情。这对于报纸、广播来说可谓得心应手,将背景资料一一道来即可。而拍电视用形象来表现,就存在真实性问题,因为法制类的专题片不允许导演摆布,不允许搬演造假。

  由于节目的特性限制,更要讲究叙事的技巧,把故事的结构安排好,像演电视剧一样牢牢吸引住观众。所以,法制类节目要首先下大气力讲好故事,像好莱坞电影一样,善于包装故事,在可视性上下工夫。下面就讲述几种常见的讲故事的方法和技巧:

  1、历史资料法:

  这里所说的历史资料法是指事件在过去发生时留下的直观视觉画面,可以是新闻录象带、电影胶片或者是图表照片等。在采访阶段,注意搜集、整理这些与当年事件同步记录的视觉资料,可以使法制专题片在叙事时表现从容自如。

  新疆电视台《法庭内外》2004年3月的一期节目名为《霓虹灯下的哨兵再起风波》。它讲述了一部老电影《霓虹灯下的哨兵》所引发的从上海到新疆,历时5年的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以及署名权的几场纠纷。由于时间跨度大而且当事人在上海,给拍摄和采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了讲述清楚5年间的4场官司,编导搜集老电影、报纸、录象带、照片等等与当年事件相关的视觉资料,通过这些历史资料使故事的叙述更加生动。

  2、人物回忆法:

  有时,并不是每个事件都能找到合适的资料,而那一事件的见证人却可以找到,如果让见证人到事件发生环境中追述回忆,既可以弥补无图象资料的缺憾,又可以增强现场性,使故事的表现更有吸引力。

  人物回忆法可以使事件的原委得以完整交待,而且自然流畅、参与感强。所选择任务可以是当事人,可以是目击者,也可以是其他相关人员。

  3、语言解说法:

  画面语言虽有很强的视觉说服力,但对过去事件的叙述也有其局限性。一旦面对时过境迁而又未捕捉到形象的报道,就显得力不从心。为了丰富有限的过去时画面的表现力,有时不得不借助于文字语言来弥补过去时画面不能表达的问题,完善法制专题片的人物形象报道,引导观众思路,诱发观众的联想和想象,更深地挖掘主题。

  4、空镜头法:

  空镜头具有多向的表意功能。拍摄一些没有主体人物出现的实地、实物之类的空镜头与解说词、音乐音响配合得当,会产生虚实相映、共同传情的效果,让观众在联想中浮现过去。

  新疆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2004年的“三八节”特别节目《当爱已成往事》,讲述的是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子。摄像在拍摄这个已经残破的家时,无意间捕捉到了一个细节。在灰黑的墙面上歪歪斜斜地写着“安静”两个字。虽然说这组家庭环境的空镜中并没有人物的出现,但会让观众由画面联想到孩子的生活和命运。它预示着孩子希望以后的生活能够像他写得那样,有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有个温馨安静的家庭。

  5、音响烘托法:

  音响具有一种显示诗意的能力。近年来,节目中效果音响、自然音响、人物同期声、音乐等各种声音的运用,突破了以往“声画两张皮”的现象,使法制纪实有了真实感、空间感,表现力也大大加强。音画的结合给电视带来的效果往往出乎意料,音乐可以给画面的世界一种特殊的情感或者情绪。

  6、现场模拟法:

  当事人、目击者在事件发生过的现场环境中进行叙述和情境模拟,会形成调查节目中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性的叙事场,能发挥电视现场叙述的传播效应,对曾经发生的事件有一定的感性认识。电视法制节目是不宜搞什么“真实再现”的,但可以采取当事人或目击者在现场叙述事发时情景的.方式。新疆电视台《法庭内外》有一期节目《死亡真相》,讲述一个11岁的男孩在学校下午课间和同学打闹摔倒,没想到的是半夜在家颅内出血死亡,孩子的离奇死亡使单亲母亲无法承受丧子的哀痛,致使精神分裂。

  节目采访了事发当天和万兴国一同回家的同学,并再度演绎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回到万兴国家后,记者让这个孩子按照万兴国母亲的描述,演绎万兴国当晚的活动。当时,大家很担心,怕那位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产生幻觉,精神再度受到刺激。最终在家的这一段现场模拟没有被采用,但值得我们思考的东西很多,如现场模拟叙事的手法适不适宜在法制节目中运用,如何正确运用这种叙事方式,如何处理好人文关怀与节目叙事之间的这种矛盾等。

  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五篇】:法制类电视节目策划书

  (关键词)法制 法治

  (关键词释义)

  法制是一个静态的词汇,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制度的总称。

  法治则是一个动态的词汇,指“依法治国”,用法律的手段来治理国家。

  由于实现法治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制,因此,“法治”一词也包含着“法制”的含义。

  一、背景分析: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特征,是当代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向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过渡所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自我党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启动了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后,法律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作用也越来越大,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之一。

  然而,我们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数千年人治传统和封建礼教的深远影响,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普遍低下,中国旧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司法机制也同飞速发展的社会变革格格不入。要彻底扭转顽固的传统的人治观念,在全社会建构起“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治思想体系,真正实现法治,仍需漫长而艰难的法制建设。

  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党政宣传喉舌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台,就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舆论传媒优势,积极推进社会进步。这也是我们电视工作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从电视节目的现状和发展走势上看,以普及法律、弘扬正气为主要宗旨的电视法制节目一直活跃在我国电视舞台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教育与舆论引导作用。特别是这些年,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电视法制节目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纵观中央电视台及各省市电视台,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都已成为各台的“顶梁柱”,收视率呈现逐年攀升的良好态势;有些省级电视台譬如黑龙江电视台、湖南长沙电视台甚至开办了独立的政法频道。在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当代中国,我们完全可以大胆地预测:顺应时代需求和人民呼声应运而生的电视法制节目,其收视前景“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泉州电视台目前在三个频道固定播出的与法有关的节目有《现在开庭》、《警方时空》和《交通警报台》,虽然这三个栏目在开办之初,都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较高的收视率,但几年下来由于墨守陈规、不求创新,节目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已变得十分单调刻板,逐渐丧失了对观众的吸引力。再者,由于这三个栏目都是我台与其他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交-警支队)联办的节目,所以,在每一期节目的报道手法、题材选择尤其是宣传导向上,我台创作人员都不能不遵照联办单位的意思,根本没有独立的创作自由。在这样的情形下,要让节目实施舆论监督、真正贴近百姓,几乎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在法治化已经大势所趋的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台必须重视并加大电视法制节目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的传媒效应。

  二、栏目宗旨:

  基于上述背景分析,我们策划在整合原有法制节目资源的基础上,创办一档由多版块、互动式的大型电视法制栏目——《法治连线》。

  之所以在栏目名称中使用“法治”一词,而不用“法制”,是因为“法制”仅指一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而“法治”作为表明依法治国的动态概念不仅包括了创制并遵循法律制度即“法制”这一静态概念的全部含义,还代表着“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这样一种深邃的现代法学理念。我们拟开办的这档电视法制节目就是要力求突破宣传法律法规的传统模式,更侧重于引发人们尤其是掌握权力的政法工作人员对“法”这一社会事物的思考和分析,让科学先进的法治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法治连线》强调现场感,侧重案情现场报道,专家评案说法也不采用演播厅访谈的繁琐形式,而由出镜记者或者主持人在采访现场串联完成节目的篇章脉络,所以,制作成本不会很高。另外,由于节目中已有两个版块由联办单位负责采制,从整体而言,《法治连线》不会占用我台过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它将以最少的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综上几点,我们预测开办这么一档法制节目的成功率很高,它将大有可为。

  三、人员安排:

  制片人:1名;

  执行制片:1名;

  主持人:1名;

  3名编导;

  3名摄像;

  2名后期技术制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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