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01 21:41:49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项目实施方案集锦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项目实施方案集锦6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各科室、村卫生站(室):

  按照《四川省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二、 项目范围:全镇住院农村孕产妇。

  三、 服务包内容

  xx年继续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服务包的内容,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作为服务包的基本内容。

  四、 统一经费报账原则

  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实行先项目后农合的报账原则。为切实降低剖宫产率,补助标准为顺产600.00元,剖宫产500.00元。

  五、 全面实行定点服务

  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的将按照《四川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实行审查合格,公示服务项目。

  特此通知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了确保秋粮生产稳定发展,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用于产粮(水稻)大县易受寒露风阶段性低温影响的单双晚稻增尿素、氯化钾或喷磷酸二氢钾、赤霉素等补助。为把中央补助资金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县单双晚稻生产实际,现制定《县20xx年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我县单双晚稻,全县补助面积21万亩,其中单季晚稻14万亩,双季晚稻7万亩,每亩补助5元,补助资金105万元,具体实面积和补贴资金见附表。

  二、实施方式

  水稻综促早熟补助政策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采取资金直接补助方式。由县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乡镇分解到村,乡镇和村指导农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业主体)进行综促早熟作业。作业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项目村对综作业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和公示,经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复核后,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补给农民或服务组织等。

  三、加强指导监督

  1、水稻综促早熟补助项目是国家促进秋粮生产重要措。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政治意义。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单双晚稻综促早熟补助。各乡镇要严把资金使用关,不得虚报假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2、强化宣传,加强审核。通过电视、广播、短信、技术培训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尽快让基层干部吃准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切实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依据农户综情况或(各服务组织实际服务情况)给予补助,有关乡镇和村要加强审核,县土站会同有关乡镇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检查核实。

  3、县土站和各有关乡镇农办要根据晚稻生育进程,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技术方案,并利用农业信息网、县乡广播台、县电视台,短信、明白纸等渠道和形式发布技术方案和措,推广晚稻综技术。

  4、项目实完成后,有关乡镇要于10月10日前上报水稻综促早熟补助资金项目实情况、补助资金申请和补助清册,县有关单位根据乡镇提交的材料,在进行核查后及时拨付发放补助资金。邮箱:。联系电话:(县农委)、(县土站),(县财政局)。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加快我区农村改厕进程,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和生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原则

  坚持农村卫生改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切实推进我区卫生厕所气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建设任务

  20xx年度农村改厕项目任务根据省市爱卫办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500户农村改厕任务。

  三、项目实施的范围和标准要求

  1、项目实施范围。计划在我区石岩头镇和平村、财家村,珠山镇乐塘村、翻身洞村、康家村、马家村,邮亭圩镇新光村,南津渡办事处仙神桥村,石山脚乡等5个乡镇11个村。

  2、建设要求与标准:每个项目村改厕农户不少于全村总农户的80%。

  1、化粪池按省里下发的宣传册标准采用现浇模式施工。

  2、厕屋应封顶粉刷,内墙壁白瓷砖贴墙1-1.5米,地面应铺有防滑地砖。

  四、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卫生改厕计划在我区实施2500户,共计补助资金125万元,每户补助500元。

  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厕所的改造及装修所需费用主要由受益户自行负责。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改厕费用和统一标准,改厕所需蹲便器、冲厕装置的购置采取统一招标采购。

  五、项目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爱卫办负责项目实施,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下达年度计划和项目的组织、协调、落实、督导等工作。各乡镇配合区爱卫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严格质量标准

  对改厕所使用的蹲便器和冲厕装置等主要产品,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为改厕农户提供节水的优质产品。按照改厕方案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施工,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三)加强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下达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区爱卫办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改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纪录,到户物资要有领取人的签字。

  (四)落实项目责任制

  区与项目乡镇签订责任书、乡镇要与项目村签订责任书,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项目村要对参与改厕的农户,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验收

  (一)加强项目督导

  区爱卫办对改厕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导、检查,报告农村改厕进度,并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内容: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任务完成、项目质量、基层反映等。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并上报,区里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暑期将至,做好利用暑期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为切实做好利用暑期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围绕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科学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县与周边县区的巨大差距,自我加压,奋力赶超,切实把利用暑期工作作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暑期项目的谋划和争取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跑办,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凝集各方智慧和力量,积极向上争跑。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争取项目资金的具体情况,主动向县领导汇报,为争取工作创造积极条件。

  二要突出重点,强力攻坚。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上级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破解瓶颈、借力发展,广泛获取信息,有备而战,以当前发展现实需要为出发点,找准向上争取的切入点,以重大项目引进、政策资金争取等为重点,谋划确定一批有利于破解瓶颈制约、有利于加快要素聚集、有利于城市建设提升、有利于民生改善、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的资金、项目,深度谋划包装,确保在基础设施建设、三农建设、教育卫生、节能减排、旅游开发、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要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目前,县政府已对各部门、各单位向上争取的项目进行了初步筛选,将部分项目列入全县利用暑期重点争取项目计划,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对接方案,明确争取内容、争取对象、保障措施,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等方法,主动出击,沟通感情,争取上级支持,努力扩大全县利用暑期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成果。同时,各部门要积极抢抓河北沿海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首都经济圈规划即将启动实施等重大机遇,捕捉上级重大政策信息和调整动态,及时谋划、包装新的项目,以此赢得上级更大的关注和支持。

  四要加强督导,落实奖惩。各乡镇、各部门确定的暑期争取项目统一列入全县谋划和争取项目范围。从7月上旬开始,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情况实行每周报告、半月通报(调度)制度,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请主管县长审阅。暑期结束后,县政府将对利用暑期工作进行总结、排队,对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今年是我县被农业部列入水稻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创建县第三个年头,为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预防为主,综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协调应用多种防治措,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为实现小麦(油菜)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计划目标保驾护航,促进我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计划实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5万亩,其中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良种补贴30万亩全覆盖,小麦3万亩,油菜1万亩,花生1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内,化学农药使用量与周边区域相比下降10%,防治成本下降10%,病虫害防治效果提高10%,生物农药使用率达到2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对路药剂使用覆盖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1、抓好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示范。在乡镇,每个乡镇分别建立0.5万亩小麦赤霉病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2、抓好油菜菌核病统防统治示范。在高刘镇的农业部万亩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区实油菜菌核病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3、抓好花生蛴螬统防统治示范。在镇建立1万亩花生蛴螬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4、抓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在6个乡镇实农业部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每个乡镇示范面积不少于1万亩。

  5、积极扶持培育示范组织。各乡镇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扶持培育更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村级专防示范组织,大的乡镇要达到5-10个,一般乡镇要达到3-5个,并给予多方扶持,把这些专防组织通过扶持培养成为全县各地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核心组织,力争使更多的专防组织成为县级以上挂牌的示范组织。

  专业化防治组织统计标准:经工商注册登记,报县、乡两级农业部门备案,年专防面积500亩以上,拥有机动喷雾器5部以上,专业组织(机手)5人以上即为最基本的专防组织。

  四、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县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的重大病虫害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各农业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全面协调本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

  2、制定方案。各乡镇要制定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实方案,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布局进行规划,要将技术人员划定区域、分片包干,对专业队员做好定期培训指导,做好病虫发生预测信息及防治技术服务,确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要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现场交流),年底有总结。要不断探索专业化统防统治成功经验,扎实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发展。

  3、大力扶持。各地要积极落实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配套资金支持。要探索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的防效保险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险,为专业化统防统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强引导。一要引导种植大户,农民专业作组织、农药经营实体等成立注册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并登记造册,建立统防档案。二要积极引导专防示范区农民使用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提供的农药,避免一家一户购买农药不对路、防效差、价高等问题。三要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引导专防组织与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产(批发)商及高效药器械生产(经销)商对接,试点从生产(批发)商直接购买大包装对路农药及高效药器械,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5、总结表彰。各地年底要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年度评优奖励。要通过奖励一批组织、树立一批典型,带动面上工作更好开展。要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典型经验,使各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xx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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