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12 14:59:50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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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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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 篇1

  项目概况

  某实业公司拟建一度假村。

  选址在浦东国际机场与泸潮港连线中部地段,占地面积约10,000m2.

  主要包括欧式别墅区、主楼、副楼、游泳馆、射击馆、停车场、职工宿舍,并在周边道路布置绿地。建成后将集休闲、娱乐、会议、餐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各配套项目经向有关单位征询,可配套解决。

  项目总投资¥1亿,建设周期2年。

  目组织结构图

  项目实施合同结构图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图

  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

  职能代号: 信息—I,决策准备—P, 决策—E, 执行—D,检查—C.

  阶 编 工作任 业主 项目管 设计 施工 供货

  段 号 务分类 方 理方 方 方 方

  设计阶段 1 投资切块 E IDCP

  2 编制设计任务书 EC IDCP

  3 方案竞赛和设计招标组织 EDC ICP

  4 扩初设计组织 E IDCP D

  5 概算 E C

  6 设计方案评审 EC PCD

  7 施工图设计、预算 E C D

  8 资金使用计划 E PDC D

  9 进度计划 E PDC D

  10 甲供机电设备和材料招标 EDC IPC

  施工阶段

  11 编制施工招标方案 EC IPDC

  12 招标申请 ED P

  13 编制招标文件 EC IPDC

  14 组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EC IPC

  15 进驻施工现场 ED PDC D

  16 开工前审批及申请 ED P

  17 对已批准工期计划的监督 EC PD D

  18 投资监督 EC PD D

  19 对质量的监督 EC PD D D

  20 项目管理组织内部信息 EC IPD

  21 合同管理 EC PD IDC

  22 现场组织、协调与管理 DC DC

  23 设计和施工工期的改变 E PC D ID

  24 款项的审核与支付 D C

  25 竣工预检验与质量评定 EC PDC D D

  26 竣工决算 C DC D

  27 竣工交付验收 DC DC D

  28 遗留问题的处理落实 C C D

  项目管理任务

  本项目管理方案是对项目设计阶段进行投资、质量、合同、信息、组织协调六方面的控制,以及甲供材料设备招标管理:

  1. 投资控制:采用的基本工作原理是动态控制原理,即采用计算机辅助的手段,在项目设计的 各个阶段,分析和审核投资计划值,并将不同阶段的投资计划值和实际值进行动态跟踪比较,当其发生偏差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提出纠偏的措施,使项目设计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项目的经济性,使项目总投资控制在计划总投资范围以内。主要任务是:

  (1) 审核方案设计优化估算,并提出审核报告和建议;

  (2) 审核设计概算,并提出审核报告和意见;

  (3) 在审核设计概算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总投资目标值;

  (4) 对施工图设计从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等多方面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分析和技术经济比较,并提出咨询报告,供业主参考;

  (5) 审核施工图预算,调整总投资计划,在充分考虑满足项目功能的条件下提出进一步挖掘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6) 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逐一进行投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跟踪比较,并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和建议;

  (7) 严格审查设计变更,从经济性分析是否满足业主的要求。

  2. 进度控制:设计进度如果控制不住,将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总进度目标的实现。为了缩短建设周期,项目管理人员应协助设计单位进行合理的安排,使设计进度计划为施工招标服务,并尽量使设计满足业主对开工日期的要求、同时兼顾采购周期较长的材料、设备供应时间的要求,同时应充分考虑到有关政府和市政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批的时间要求。此外,

  对于由业主自身因素(如业主能否向设计方及时明确设计要求并提供设计所需的参数和条件、能否及时对设计文件进行决策和认可、能否尽量减少设计意图的改变和反复)造成对设计进度的影响,项目管理人员应协助业主尽早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主要任务是:

  (1) 审核设计方提出的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和出图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尽可能避免发生因设计推迟而影响项目总进度计划及造成施工单位要求工期赔偿;

  (2) 助起草主要甲供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计划,编制甲供进口材料设备清单,以便业主向有关部门办理进口手续;

  (3) 协助研究分析分包合同及招投标、施工进度,与设计方协商,使设计进度为招投标及施工服务,并作为进度目标值;

  (4) 协助业主对设计文件尽快做出审定和决策,以免影响设计进度计划;

  (5) 在设计过程中进行进度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交进度控制报告和建议;

  (6) 协调各专业工种设计进度,使其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 质量控制:设计质量具有直接效用质量和间接效用质量双重属性。直接效用质量目标实质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说明书)应尽量满足的质量要求,其中最关键的是设计是否符合国内有关设计规范、是否满足业主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是否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以及设计是否具有施工和安装的可建造性。间接效用质量目标是指设计文件所体现的最终建筑产品质量,该项目的间接效用质量是指通过设计和施工的共同努力使项目建设成为造型新颖、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结构可靠、环境协调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邮电通信大楼。为了有效的进行设计阶段质量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应在透彻了解业主给项要求的基础上,详细的阅读,分析图纸,一边发现并提出问题。对重要的细节问题和关键问题,如有必要建议组织中外专家论证。主要任务是:

  (1) 仔细分析设计图纸,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凡对投资及进度带来影响的设计变更,需会同业主核签;

  (2) 审核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设计质量和标准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3) 在设计进展过程中,协助审核设计是否符合业主对设计质量的特殊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4) 若有必要,建议组织有关专家对结构方案进行分析和论证,以确定施工可行性记结构可靠性,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5) 进行大楼智能化总体方案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

  (6) 对常规设备系统的技术经济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7) 审核有关水、电、气等系统设计与有关市政工程规范、地块市政条件是否相符合,一边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8) 审核施工设计是否有足够的深度,是否满足可是共性的要求,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

  (9) 对项目所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充分了解其性能,并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对设备、材料的选用提出咨询报告,在满足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

  4.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初三大目标控制外的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业主 签订的任何合同,都与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有关,因此,应充分重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任务是:

  (1) 助业主选择标准合同文件,起草设计合同及特殊条款;

  (2) 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设计合同条款,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3) 参与设计合同谈判;

  (4) 进行设计合同执行期间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签订补充协议等事宜;

  (5) 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性的对策,减少业主背索赔时间的发生;协助业主处理有关实际合同的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事宜。

  5. 信息管理:信息市规划、控制、协调和决策的依据,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必须进行良好的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对信息进行合理的分类及编码,制定信息管理制度,一边迅速准确的传递信息、全面有效的管理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稳当系统,客观的记录并反映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主要任务是:

  (1) 建立设计阶段工程信息的编码体系;

  (2) 建立设计阶段信息管理制度,并控制其执行;

  (3) 进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和存档;

  (4) 运用计算机进行本项目的信息管理,随时想业主提供有关项目管理的各类信息,并提供各种报表和报告;

  (5) 协助业主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要;

  (6) 将所有设计文档(包括图纸、说明文件、来往函件、会议纪要、政府批文等)装订成册,在项目结束后递交业主。

  6. 组织协调:设计阶段事由多家单位和众多人员共同参与的,为了使这个过程能紧密结合、顺利运作,必须进行有效的组织与协调。主要工作内容为:

  (1) 协助业主

  协调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处理有关问题,使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2) 协助业主处理设计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市政部门的联系,了解有关设计参数和要求;

  (3) 协助业主做好方案设计与扩初设计审批准备工作,处理和解决方案设计与扩初设计审批有关规定;

  (4) 协助业主处理设计阶段各种纠纷事宜;

  (5) 协助业主协调设计与招投标、施工之间的关系;

  (6) 协助业主处理有关政府部门和市政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批事宜。

  7. 甲供机电设备和材料招标工作:

  (1) 业主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合同结构设计;

  (2) 协助业主进行机电设备系统和材料的招标准备工作,包括机电设备和材料的型号、性能询价、资格预审等。重点考察其生产能力、供货时间、产品质量及使用工程的实际效果;

  (3) 编制甲供材料和机电设备系统招标文件;

  (4) 起草甲供材料和机电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

  (5) 编制甲供材料、机电设备标底;

  (6) 分析投标文件,参与甲供材料、机电设备系统评标、议标和合同谈判及起草、制定合同书;

  (7) 协助业主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制定防范性对策、减少想业主索赔的发生;

  (8) 监督订货合同执行情况,控制供货进度及产品质量(包括开箱、检验等),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和安装质量,防止造成索赔条件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突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集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缓解建设用地紧张局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农村示范项目的目的和原则

  充分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通过开展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破解当前城镇建设发展中面临的土地制约难题,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全县乃至全市实施迁村并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许家台乡新农村项目的基本思路是: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所置换出土地用于商品住宅区开发建设,收益用于平衡农民还迁住宅建设投入;对原村庄占地进行复耕,用于周转用地指标的占补平衡。

  在实际操作中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群众自愿,政府批准。三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全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各村有计划稳步推进。四是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健康开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许家台乡,地处蓟县西北部山区,是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全乡共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10036人,3087户,村庄占地面积2873.9亩。按照规划建设方案,新镇区位于许家台乡瀑水村附近,涉及拆迁全乡15个行政村,新农村项目总用地面积2700亩,人口规模1XX人。许家台乡新镇区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702亩,需要新增建设用地1998亩。按照土地整理复耕规划,拟复耕的13个村庄占地总面积2171.9亩。具体运作上,首批启动小米庄村、歇人场村、花甲石村三个村,一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27.5亩。

  三、挂钩周转指标规模

  本着尽可能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并从新农村项目建设实际可行的角度,按照农民住宅建设与产业功能区同步启动的思路,根据许家台乡总体规划,确定一期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规模627.5亩,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建设。

  四、组织管理

  建立政府推动、各村申报的操作机制,以乡政府为工作主体,村抓具体落实,形成乡村联动、统筹推进的格局。

  1、乡成立新农村项目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卢旺任组长,乡政府乡长陈恩勇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规划、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村在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村一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群众履行民主程序提出新农村建设申请,并落实还迁、拆迁、土地复耕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3、以自愿为原则,由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将现有宅基地交回集体统一规划使用,换取新镇区内住房的申请。

  五、工程进度安排

  1、XX年3月底前完成新农村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完成招商,启动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广州恒大集团盘山国际会议旅游度假中心项目坐落在我县官庄镇和许家台乡境内,县政府与其签定的合作协议中规定,广州恒大集团负责一期农民住宅工程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2、20xx年月底前完成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和相关配套,12月底前完成还迁。

  在还迁工作中,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

  3、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村庄拆迁及土地复耕工作。

  农民迁入新村后原住宅由各户自行拆除,乡政府负责将原村庄旧址恢复为耕地。

  六、实施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乡成立新农村项目专项领导小组,村一级也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完成全乡新农村项目的建设规划调整等前期工作。

  2、严格周转指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由县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支持开展试点建设的决议,制定周转用地指标“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新农村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计划,加强监督落实,不能按期则相应扣减建设用地指标。

  3、依法民主操作,尊重群众意愿。遵照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已完成前期情况调查,全乡15个村新农村建设同意率达到91.9%。对新农村建设申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还迁方案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征得村民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逐户完成房屋置换协议签订,协议纳入对原住房实施拆迁和土地复耕的条件,取得农户拆房退地的法定承诺,同时签订与村庄占地整体置换新建农民住宅的协议,保证按计划还迁、拆迁。

  4、引进实体运作,市场化筹集资金。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引进实体开发公司具体运作,利用新农村建设置换出土地的开发建设收益,获取建设资金保障。目前已与开发商达成合作开发意向。

  5、严把复耕重点环节,周密组织实施。已制定了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在此前提下,制定土地整理复耕具体办法,明确复耕工作主体、复耕标准及相关政策。由乡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对原村庄实施拆迁并进行复耕,复耕土地经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向村民委员会出具村庄拆房退地证明,村民委员会凭出具证明向县房管部门申请统一办理农民房屋产权证,复耕土地由乡政府调整分配使用。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实施“济南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积极培育扶持我市社工服务组织发展,以增强其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社工服务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安排15万专项资金,以资助服务项目的形式,培育扶持社工服务组织发展,从而探索一条具有本土特色的社工服务组织培育发展新模式。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条件

  凡申报本项目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济南市内拟成立或处于初创期的社工服务组织或团队;

  2、拥有专职核心人员或团队,并确保专职工作人员中有1人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

  3、有正在或拟开展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4、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服务领域与工作目标;

  5、有相应的配套经费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6、在本项目结束时,能确保完成社工服务组织成立或原处于初创期的社工服务组织确保在团队建设、服务功能及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加强。

  二、资助内容

  本项目主要资助开展以下领域的专业社工服务:

  1、老年人服务项目:为老年人特别是失独和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互助关爱、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及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挖掘其潜能,提升生活质量,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

  2、残疾人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功能康复、资源协调、社会支持等服务和物质保障,帮助其提升自信心,克服环境障碍,增强社区归属感,使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3、妇女与婚姻家庭服务项目:以“妇女为本”和“家庭为本”为原则,为妇女提供缓解压力、能力提升、权益维护、家庭关系调适与重构等专业服务,帮助家庭成员强化家庭生活的积极功能,解决妇女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倡导和促进性别平等和公正的机制建设等服务。

  4、儿童与青少年服务项目:根据各阶段儿童、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通过开展学业辅导、亲子活动、权益维护、团队建设等活动,帮助其正确了解自己、学会面对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促使其在生活、学业、感情和人际关系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5、外来务工人员服务项目: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实际需求,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援助、生活救助、心理疏导、能力发展、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及子女教育、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使其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7、特殊群体服务项目:针对社区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增强自身能力,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专业服务,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8、医务服务项目:协助患者及其家属正确应对疾病,帮助其提供心理需求评估和情绪支持,协调医患关系,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协助患者制定康复服务计划,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其恢复社会功能及为医护人员提供精神减压等专业服务活动。

  9、志愿服务项目:按照“社工+义工”的模式,开展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志愿服务队伍素质,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其全面发展为主题的专业服务,从而保障志愿服务队伍稳定、服务优良,成为维护社区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10、其他领域服务项目:除上述领域外,可结合我市实际和公众需求,申报其他领域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资助方式

  以资助服务项目的形式,依据申报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效益等条件确定项目资助金额,优先扶持能形成明显成效和具有广泛社会效应的项目。同时,在项目实施期间,对有需求的团队可安排入驻我会,为其提供办公场地、财务托管、员工培训、信息咨询、资源链接和协助办理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等服务。

  每个社工服务组织或团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工作流程

  (一)公示公告阶段(20xx年2月13日—20xx年2月20日)

  我会面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明确申报条件、资助范围、资金拨付、工作流程等有关要求。

  (二)项目申请阶段(20xx年2月21日—20xx年2月28日)

  凡申请者可登录“济南民政”、“济南社工”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并于2月28日前,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拟成立社工服务组织法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或初创期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正反面);

  3、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登记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务必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成册。

  (三)受理申请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4日)

  我会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申请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具备申报条件的;

  2、未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的;

  3、同一内容重复申报的(包含以不同的项目名称申请);

  4、有其他情况不宜受理的。

  (四)评审立项阶段(20xx年3月5日—20xx年3月7日)

  由我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资格条件、项目内容及项目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的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等进行评估,并根据项目规模、受益对象、社会效益等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不等资助,并通过“济南社工”网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3月14日至20xx年8月20日)

  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我会项目办公室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项目年度内完成。我会将根据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和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执行不利组织或团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8月28日)

  根据“济南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有关要求,我会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市民政局有关要求,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应于正式立项后的20xx年3月20日前,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报送中期报告;在20xx年8月20日前,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推广情况、实施效果、社会效应及项目评估报告等。

  五、经费管理

  (一)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我会项目办公室按照程序拨付资金。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资金总额的50%;其余50%资金待中期执行情况评估达到合格及以上后,一并拨付。

  (二)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应当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资金单独立账,单独核算,以便于追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三)我会将根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审计,对违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六、宣传和总结

  各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社工服务组织发展。

  各执行组织或团队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感人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简报。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等时,要注明“济南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标识。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确保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社区建档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区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40%、35%;规范管理率均达50%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报告患病率)达3.5--4‰,在册管理率达85%以上。

  (八)以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十一)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达100%。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至72元,市财政按人均15元给予各区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考核优秀的区进行奖励。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适当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血型检查等基本信息服务,增加动态管理人数。二是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体检辅助检查等项目。三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规范管理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暂不调整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二)项目任务要求

  1、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体检、随访、就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电子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创新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诊疗服务过程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全科团队、家庭医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区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接种流程,确保上岗人员资质、疫苗、冷链管理、收费价目公示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减少接种排队拥挤,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注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做精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儿童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5、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及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区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考核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区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区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内12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及时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含指导、督导)。为减少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项目服务创新五部分。考核总分110分,项目服务创新所得分值另外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有关数据复核。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居民和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抄送各区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本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实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及“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xx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篇6

  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加快发展速度、加快产业转型、加快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制约项目用地、融资以及建设环境、服务效能等存在的问题。集中包装策划一批事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实现储备项目的滚动开发,重点筹划一批单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前期项目;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实现早日竣工投产达效,确保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31.85亿元以上,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过50亿元;广泛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着力用好国家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全力争取国家及省市专项资金。

  二、工作重点

  ㈠ 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十二五"项目库和各部门专业项目库逐一进行落实,抓紧规划论证,完善相关条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选址,落实土地预审,开展环境和节能评价,搞好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开发一批。抢抓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长株潭"退二进三"战略和沿海发达地区新一轮产业发展集聚机遇,瞄准市场和寻找政策机遇,力争今年6月底以前对原有项目库进行认真梳理,新增和滚动开发一批项目,形成一批项目前期资料充实,建设条件具备,能够指导"十二五"期间项目争取及招商引资的项目库。全年做实5个以上单项投资过10亿元、10个以上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前期工作。

  ㈡ 全面参与市"十大"主题活动。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协助办理立项、征地、报建等相关手续,推进项目集中开工,重点解决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银企对接会"活动,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参与全市"问题集中销号月"、"重大前期项目推广会"、"项目集中竣工月"和"项目考核和乡镇项目投资竞赛评比"活动。

  ㈢ 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项目投资强度、建筑密度、绿化率、附属设施用地比例等关键指标,挖掘土地潜力,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加大土地报批、土地征拆、土地储备、土地出让工作力度,力争全年报批土地4000亩以上,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企业发展土地有效供给。主动适应国家宏观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调整的新形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对我县的适当倾斜,多措并举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矛盾。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完善信贷担保体

  系建设,引导鼓励各类资金投入十大产业项目、十大基础工程、十大民生实事和"四创四化"建设。

  ㈣ 积极参与全市"乡镇项目投资竞赛"活动。组织各乡镇全方位、多领域争项目引资金,提高全县乡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水平。完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办法,着重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引进、项目开工建设等三个方面开展全县乡镇项目投资竞赛活动,形成上下齐抓项目工作合力,积极争取株洲市年度"二十佳"项目投资乡镇,掀起我县新一轮项目建设高潮。

  三、工作步骤

  ㈠ 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2月)

  组织申报省市重点项目,拟定全县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㈡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12月)

  积极参与全市 "十大"主题活动,实施重大项目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

  1. 3月份参与全市"项目集中开工月"活动,力争3月份全年新建项目开工三分之一以上。

  2. 4月份参与全市"现场集中办公月"活动,集中解决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

  3. 5月份参与全市"重大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活动。

  4. 6月份参与全市"项目现场讲评"活动。

  5. 7月份参与全市"银企对接会"活动,促进银行与企业深度对接,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6. 8月份组织"'三个十'工程攻坚战"活动,推进全县十大设施、十大产业项目和十大民生事业项目建设。

  7. 9月份参与全市"问题集中销号月"活动,集中解决每月项目调度累积的问题。

  8. 10月份参与全市"重大前期项目推广会"活动,将开发储备的重大项目进行深度包装,面向全社会推介。

  9. 11月份参与全市"项目集中竣工月"活动,力争11月份全县重大项目竣工40%以上。

  10. 12月份参与全市"项目考核和乡镇项目投资竞赛评比"活动。 ㈢ 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2月)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研究建立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㈠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对全县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县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

  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招商局、县农办、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即办公室、宣传组、调度组、检查考核组、环境保障组(相关职责见附件3)。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一切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形成良好的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争项目,想方设法引项目,千方百计上项目,集中精力抓项目,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

  ㈡ 强化服务,优化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二是强化项目调度和服务,全面了解项目信息、全程调度项目进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实现重大项目日监控、周分析、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三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县直相关部门要对现有的项目办理制度和规定进行研究和梳理,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免则免"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尽力为基层和企业"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

  ㈢ 健全机制,严格考核。一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机制。将全县重大项目纳入常态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级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和项目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议。二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工作落实机制,实行重大项目"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张时间表、一套督促机制",服务单位每周不少于1次到项目建设所在地现场调查、跟踪进度、实地解决问题。三是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政绩考核。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前期项目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 篇7

  根据省农委植保总站的部署安排,20xx年我县被列为省级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县,为了切实抓好全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现结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根据病虫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建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创新基地,将生物防治,生态控害,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组装到综防治技术体系中,并注重相关技术的配套使用和集成创新。以作物为主线,努力组建节能、环保、安全和高效的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并逐步加以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大面积示范与推广,为今后全县推广应用提供借鉴,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总体目标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技术到位率达80%以上,防控效果达到90%,减少化学农药使用15%以上,亩防治成本平均降低10%,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产品格率达100%,天敌种群数量增15%以上。辐射推广区绿色防控技术到位率达60%以上,防控效果达到85%,减少化学农药使用10%以上,亩防治成本平均降低5%,危害损失控制在10%以内,天敌种群数量增15%以上。

  三、一季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

  (一)、示范地点与规模

  全县一季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以严店植保专业作社创办的农业科技示范园为基地,核心示范区规模面积为1300亩,辐射面积为1万亩。

  (二)、示范内容

  1、全程多病虫综绿色防控技术:

  (1)种子处理预防病虫技术。用吡虫啉、咪鲜胺浸种或拌种,预防稻蓟马、稻飞虱、稻瘟病等。

  (2)科学田管技术:示范区内全面推广应用健身栽培技术,选用抗病品种,理密植,宽窄行栽培,注重田间水管理,前期促进早发,中期适时适度烤田,后期控制氮使用,促进水稻健壮生长,增强稻株的抗(耐)病虫性。

  (3)保护利用天敌技术。一季稻大田7月初前不用化学农药,为稻田蜘蛛及卷叶螟绒茧蜂等天敌种群生长营造适宜环境,充分发挥自然天敌对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的控制作用。

  (4)生物药剂防治技术:应用苏云金杆菌、阿维菌素防治稻螟虫、稻纵卷叶螟,应用井·蜡芽防治水稻纹枯病、稻曲病,应用枯草芽孢杆菌或春雷霉素防治稻瘟病。

  (5)灯光诱杀害虫技术。每40-50亩稻田安装一盏太阳能杀虫灯。杀虫灯底部距地面1.5米,诱杀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多种害虫。在5月下旬至10月上旬,傍晚开灯、次日零时关灯。

  (6)总体防治技术。分别于水稻破口期和穗期针对主要病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螟虫、稻曲病、稻瘟病、纹枯病等)各开展一次总体防治。化学防治药剂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对路农药,如吡虫啉、氯虫苯甲酰胺、肟菌·戊唑醇等。

  2、单一病虫绿色防控技术:

  二化螟(在核心示范区内设置100亩)

  (1)栽培避害技术。推迟水稻播期7-10天,以避开和减轻二化螟主害代的为害。

  (2)科学田管技术。采取全程绿色防控健身栽培技术。

  (3)生物药剂防治技术。应用苏云金杆菌或阿维菌素防治二化螟。

  (4)性诱剂控虫技术。在二化螟主害代蛾期,每亩放置诱捕器1个,内置诱芯1个,每月换一次诱芯,诱捕器应高出稻株10厘米左右。

  (5)灯光诱杀害虫技术。参照全程绿防技术方案。

  (6)科学化防技术。参照全程绿防技术方案。

  稻飞虱(在核心示范区内设置100亩)。

  (1)种子处理预防技术。用吡虫啉浸种或拌种预防稻飞虱。

  (2)科学田管技术。参照全程绿防技术方案。

  (3)保护利用天敌技术。参照全程绿防技术方案。

  (4)灯光诱杀害虫技术。

  (5)科学化防技术。

  四、试验示范主要调查内容及效益评估

  1、主要调查内容:

  (1)病虫发生情况。调查确定示范区内主要病虫种类,对主要病虫发生动态进行跟踪调查记载,并准确抓好监测预警与防控。

  (2)天敌种群数量。定期调查记载3-4种主要天敌种群数量,了解其种群分布与动态情况。

  (3)、作物生长情况:记录作物生长关键期苗情、长势、田间管理方式及天气因子等。

  (4)技术措实情况。详细记载示范区内各项绿防技术的使用时间、覆盖范围、防治对象、实方法及使用效果等数据。示范区内设绿防技术集成配套示范区和单项技术(如杀虫灯、性诱剂等关键技术)试验区,定期记载防治对象数量和种群变化,完成与对照区比较的各单项技术防治效果及集成配套技术整体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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