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21 11:22:26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精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四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实施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四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切实关注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县计划生育协会按照全省首批“生育关怀”项目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大范围关怀慰问的同时,决定在县内选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帮扶创业。通过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鼓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自主创业,实现共同致富。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的

  结合全省首批生育关怀项目试点工作,重点扶持和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本级制定优先优惠政策、提供资金物资等方式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给予计生家庭在从创业阶段提供便利;建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将“生育关怀行动”做深做细,成为社会公益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项目帮扶,逐步覆盖全县,最终实现基层计划生育家庭共同致富。

  三、工作阶段和具体措施

  一是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xx年11月9日—20xx年12月20日。本阶段具体由各乡镇计生协会负责,按照本人自愿申请、乡镇典型推荐的工作原则,在辖区范围内选择2—3户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切实掌握对象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及时上报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是资格确认阶段。时间:20xx年12月25日—20xx年1月25日。本阶段主要由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按照基层计生协上报资料,组织专人开展分户核实。核实工作要求:一是对象必须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并有一定经济基础;二是有一定种养殖经验和文化程度;三是有从事种养殖创业的意愿,或已在从事该项目并有意扩大规模但目前资金短缺,急需扶持。通过核实情况,在全县的预选对象中选定8—10户具有代表性,且在周边能产生明显影响的对象,确定为本次活动的帮扶对象。

  三是公示阶段。时间:20xx年2月20—3月5日。本阶段为项目信息公示阶段,时间为期10天,由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各乡镇计生协会实施,县人口计生局纪检监察室介入监督。将各乡镇确定的帮扶对象情况,在对象所在的村社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是资金兑现和后续随访阶段。时间:20xx年3月10日至项目结束(对象项目显现效益时)。本阶段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在20xx年3月期间,由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向确定的项目帮扶对象兑现资金或物资;二是在帮扶资金(物资)到位后,帮扶对象的项目实施工作中,县乡计生协将及时跟踪随访,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保帮扶资金用好、用实。

  五是评估总结阶段。在本期项目结束后,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及时开展自查评估,回顾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及时收集整理为评估报告,为今后的生育关怀项目提供借鉴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将“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帮扶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在确定帮扶对象时要摸清家底,深挖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怀关爱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密切配合。“生育关怀”项目帮扶活动是一项周期长、投入量大的民生工程,单靠计划生育协会一家之力对于对象是杯水车薪。各级计生协会要主动联系党政部门和人口计生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落实,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结合、融入、渗透到部门工作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是广开渠道,拓展领域。在原有项目资金的基础上,通过争取财政投入和社会募捐方式,加大帮扶资金的投入量,可协调相关部门将生育关怀和部门帮扶活动有机打捆,拓展生育关怀项目的服务领域。同时县计生协要设立“生育关怀”资金专户,成立“生育关怀”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监管项目资金使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积累经验,勇于创新。各计生协会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帮扶产业,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努力促进“生育关怀”帮扶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肉食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有利于增加猪肉供应,改善猪肉品质,确保肉食安全,有利于尽快消除高致病疫情造成全国生猪存栏量大幅减少、生猪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负面影响,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有利措施。

  我县区生猪养殖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但仍存在无龙头企业带动,养殖规模小,品种品质差,产业链条短,三元杂交所占比率低,养殖方式较为传统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传统养殖方式所能解决的。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是传统养猪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唯一出路。通过标准化规模场的建设,可有效地提高我区的生猪质量,促进品种改良,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食品安全,更可通过有效整合利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带动产业发展,使我县的生猪产业走向规模化标准化。通过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养猪场,采用合理的污水排放、粪便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时清除和处理养猪所产生的污水污物,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避免直接施用猪粪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我县的新农村建设。

  电白滨海新区桐林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做到选址适宜,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设备配套,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废污利用,排放达标。采用天然黄土场生态健康的半散养方式,尤其重视养殖环境与水源洁净,出栏的生猪肉质鲜美,猪肉产品全部实现无公

  害化,其中40%以上的产品达到绿色食品AA级标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港头村委港头村,有水坭乡道入场部,运输条件优越,交通方便,供水、供电设施完善,远离居民区,环境僻静,排污方便,地理位置优越;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温度在22℃至22.3℃,阳光充足,气候温和,很适宜猪的生长发育。猪场布局分布合理,猪舍的建设、布局经过精心设计,并建有绿化带。办公、生产、生活三区严格分离,合理使用。猪场实行高度集中式封闭管理,后勤人员与生产人员工作区域全然分开;实行小单元、全进全出的最新设计模式,保育猪与育肥猪分区饲养。

  (2)项目区内现有土建工程、仪器设备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桐林生猪养殖场,创建于20xx年,拥有固定资产420万元,占地总面积45亩,建筑面积2350m2,其中猪舍面积2100m2、办公及生活区面积250 m2,拥有相关的配套仪器设备。现生猪存栏量1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20xx头。

  二、工艺技术方案

  1.品种选择

  品种主要选择优质长白猪、杜洛克猪和大约克猪。

  2.规划方案

  桐林生猪养殖场实行自繁自养,采用全进全出制生产技术。即将养猪生产环节上相对集中的猪群按生产过程组成配种、分娩、培育、生长、肥育等生产工艺群,实施整群进、整群出的“全进全出制”连续流水线生产,达到最大限度地利用猪舍空间和合理地进行劳动管理。

  3.工艺流程:

  采用分段制管理工艺流程:仔猪哺乳期4周,保育期5—6周,生长期7—8周,育成(肥)期7—8周,全程23—26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母猪产仔:每头成年母猪平均年产两窝,每窝产活仔10头。 仔猪: 35日龄断奶,成活率90%以上。

  育成仔猪:仔猪断奶后转到育成舍35—42天,培育期成活率95%以上。

  肥育猪:育成仔猪到70日龄转入育肥舍,肥育期105天(15周),肥育期成活率98%以上,平均体重达到120公斤出售。

  三、特色圈养

  为满足部分消费者对高品质生猪肉的追求。我养殖场借鉴日本畜牧养殖法,尤其重视养殖环境与水源洁净。养殖过程中,严格规定养殖户仅用农家饲料,并实行天然黄土场地内的半散养,让猪尽情拱食黃土,补充矿物质,这种养殖方式下出栏的生猪肉质鲜美,满足不同消费的需求。

  四、环境保护措施

  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建设地周边有大量的菜地、粮地和草地。通过这种生物循环的方式能有效地把各个环节的废物消化于循环之中,变废为宝,积极有效地防止废物对外环境的排放,防止对外环境的污染;采取粪尿分离,猪粪经密闭发酵处理,部分进入沼气生产,降低场内废气的产生量;实现雨污分流将自然水和粪水分离,收集的粪水用于农灌,通过农作物和土地对粪水中的氮磷进行吸收,实现循环利用;强化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病死畜处理采用焚烧炉焚烧的方法,设臵焚烧设施;同时焚烧产生的烟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防止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为标准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场,较好地解决了畜粪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养殖场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养殖场拟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图:

  五、动物防疫

  为保证猪肉品质,确保肉食安全,对生猪疫情防治控制工作确切落实。

  养殖场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畜牧兽医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拟定疫病防治、控制方案及扑灭措施,并严格执行。

  饲养的生猪免疫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免疫合格率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耳标佩戴齐全,免疫档案规范。接受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做好口蹄疫及流行性疾病等动物疫病的检疫、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如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按程序上报,并采取控制及处理措施。

  本场设置紫外线消毒室,进厂的工作人员及参观人员先进入消毒室进行紫外线消毒。另外还应设置兽医室、隔离舍、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另外,应对养殖场及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消毒,采用高锰酸钾喷雾的消毒形式。

  采取相应措施隔离发病生猪,对病死猪进行焚烧、安全填埋等无害化处理。不将病死猪出售。

  六、效益分析

  1. 社会效益

  (1) 增加肉食供应。项目建成后,猪场实行标准化管理,每年可多出栏商品肉猪8000头,按每头120公斤出栏,屠宰率九成计,则每年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畜牧业大省”的战略决策,“增点扩面做大规模,重点突破做强大县,一般项目县巩固提高”的目标要求;以资源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切实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紧紧抓住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发展畜牧业大省的战略机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及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模式,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周密安排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探索我乡产业化扶贫和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安排在顺场、高枧槽、洗脚沟、梨箐、戛坭等5个村实施。项目区平均海拔1700-1800米,属高原山地类型,气候属温凉型高原山区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2.7℃,年降雨量1300毫米左右,无霜期280天左右,有轻微凝冻灾害。土壤以黄棕土壤为主。粮食作物为玉米、洋芋、水稻、荞子等,而且单产低,土地复种指数几乎为一年一季和轮歇利用。可利用天然草山草坡0.6万余亩,农民人均占有土地面积0.8亩以上,人均纯收入2162元。

  三、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入资金345.9万元。扶持农户127户(其中70户大户,57户一般户),饲养基础母羊4640只,饲养种公羊197只。

  (一)、扶持大户70户(其中高槽枧村40户,洗脚沟村18户,戛坭村7户,顺场村3户,梨箐村2户)。

  1、每户投放基础母羊50只,70户需购基础母羊3500只;

  2、每户投放种公羊2只,70户需购种公羊140只;

  3、每户建圈舍80平方米,70户需建圈5600平方米;

  4、每户种草50亩,70户需种植牧草3500亩。

  (二)、扶持一般户57户(其中戛坭村30户,梨箐村14户,顺场村13户)。

  1、每户投放基础母羊20只,57户需购基础母羊1140只;

  2、每户投放种公羊1只,57户需购种公羊57只;

  3、每户建圈舍30平方米,57户需建圈1710平方米。

  4、每户种草20亩,57户需种植牧草1140亩。

  四、建设目标

  (一)生产目标:

  项目建成后,共投放基础母羊4640只。扣除10%死亡率,;20xx年存栏6994只{(4176×150%产羔率×50%)×(100%-10%死亡、不育率)+4176};同上计算,20xx年存栏11714只;20xx年存栏19620只;到20xx年末羊存栏32864只。

  (二)技术指标:

  1、人工草地。年产草量达4000公斤/亩以上,每亩饲养山羊2—4只。

  2、商品羊。8—12月龄的商品羊出栏体重30公斤以上,出栏率90%。

  3、羊群成活率95%以上,繁殖率达95%以上。

  五、资金概算

  总投入资金345.9万元。

  (一)、扶持大户70户:共需投入资金260.4万元。每个大户平均扶持3.72万元。其中高槽枧村40户投入资金148.8万元、洗脚沟村18户投入资金66.96万元、顺场村3户投入资金11.16万元、梨箐村2户投入资金7.44万元、戛坭村7户投入资金26.04万元。

  1、每户投放基础母羊50只,每只基础母羊补助500元,70户需购基础母羊3500只,需资金175万元;

  2、每户投放种公羊2只,每只种公羊补助1200元,70户需购种公羊140只,需资金16.8万元,由县草地中心统一供应;

  3、每户建圈舍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资金60元,70户需补助资金33.6万元。

  4、每户种草50亩,每亩补助资金100元,70户需种植牧草3500亩,需资金35万元,用于草种、肥料采购,由县草地中心配送。

  (二)、扶持一般户57户:共需投入资金85.5万元。每个一般户平均扶持1.5万元。其中顺场村13户投入资金19.5万元、梨箐村14户投入资金21万元、戛坭村30户投入资金45万元。

  1、每户投放基础母羊20只,每只基础母羊补助500元,57户需购基础母羊1140只,需资金57万元;

  2、每户投放种公羊1只,每只种公羊补助1200元,57户需购种公羊57只,需资金6.84万元,由县草地中心统一供应;

  3、每户建圈舍3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资金60元,57户需补助资金10.26万元。

  4、每户种草20亩,每亩补助资金100元,57户需种植牧草1140亩,需资金11.4万元,县草地中心配送。

  六、方法及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1、成立顺场乡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顺场乡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乡长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分管农业副乡长直接负责,各包村领导具体负责。

  2、各项目村在乡项目实施小组的领导下和包村工作组(即项目行政组)的指导下相应组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工作组,负责组织项目农户成立养羊专业合作社组织,由村民召开会议推选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化知识、道德品质好、思想上进、村民信赖的能人担任理事会长,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户配合选购基础母羊和种公羊,及时在本村召开会议,作好项目实施前和实施中农户思想工作,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实施农户、种草地块、建设物资供运等工作;配合县、乡技术人员作好羊群防疫、商品羊销售、种羊调换等工作,作好项目农户年收入分配决算,根据市场信息及时组织农户销售商品羊,调整商品羊生产方案,同时作好项目物资发放、督促和指导农户进行圈舍修建等。

  七、运行机制

  (一)运行模式。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参与,多方支持”的晴隆模式。按照县草地畜牧发展中心的指导,乡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县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包村工作组、项目村与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参与,按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户完成建设内容,乡畜牧兽医站作好业务指导,乡项目实施小组积极协调争取水利、林业、农业、交通、发改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完善供水、沼气池、通村公路、农村电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户利益联动机制。将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乡畜牧技术干部包保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即包成活率、产羔率,出栏参与农户分成。积极协调县草地中心按当地市场价回收或组织农户对外销售商品羊或引进资金进行羊产品深加工。

  2、完善扶贫资金效益扩大机制。一是将扶贫资金作为政府投资,以物代地,发放到户,在提供服务的前提下,参与农户分成,县草地中心和乡政府负责技术、协调、市场营运等工作,按2:8参与分成,项目户负责建圈、种草、管草、放羊;二是经过几年的发展以后,把基础羊群收回来仍按原办法在规划区发放给其他贫困户循环扶持,逐步将项目覆盖扩大,形成以养羊为主的农业产业。

  3、政府建立为项目服务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项目运行管理制度,激励乡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全力以赴投入项目建设。

  4、以贫困群体为扶持重点。在发展种草养羊中针对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劳力状况、技术掌握程度区别对待。分别采取无偿提供基础羊群,无偿提供技术服务,降低收入分成比例,延长畜群的收回时间等措施,稳定弱势群体经济收入,最终达到共同发展。

  八、保障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层层签订项目实施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的方式,乡畜牧兽医站、包村工作组和村民委员会与乡政府签订责任状,将任务目标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业务部门、工作组和项目村,乡畜牧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包村工作组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实施,将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组到户。分别将土地落实及面积丈量、种草、建圈、购羊、技术服务等落实到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和技术干部头上,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度,成立以村为单位的专业合作社,使项目建设成为项目区全体农民的共同事业,让全体项目农户都投入到生产管理中来,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统一生产经营秩序。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xx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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