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30 00:00:45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范文合集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范文合集七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鑫岛佳苑项目

  工程管理实施方案

  山东众成集团垦利置业分公司

  20xx年2月3日

  1、项目概况

  1.1 序言

  开 发 商: 山东众成集团垦利置业分公司

  设计单位: 东营广厦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公司: 中舜监理有限公司

  承建单位(一期工程): 东发建安、万祥集团、福华集团、

  益达建安、瑞升建安

  1.2总体概况

  鑫岛佳苑项目由 山东众成集团垦利置业分公司 开发,本工程总

  建筑面积为22.4万平方米,容积率1.39,规划户数1308户,共 53

  幢楼,其中 13 栋 11层、 22 栋 5 层、 18 栋连叠拼楼组成。

  1.3 现场概况

  1.3.1场地条件

  本工程现场原为耕地。

  1.3.2临时用电、水

  现场已经设置配电箱,容量约为180KVA,后续将再增加一台临时

  变压器。

  临时用水接自锦霞新城,管径DN40,在后续工程中,将增设DN60

  管线。

  1.3.3道路

  现场环形路混凝土部分已施工完成。

  2.项目总体施工计划

  2.1(鑫岛佳苑项目)小高层20xx年进度管控计划

  2.2(鑫岛佳苑项目)多层20xx年进度管控计划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总量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重点减排项目,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按照内容要求和时间建成投运,形成实际减排能力,为改善环境质量、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打下基础。

  二、工作内容

  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落实的重点减排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县环保局职责

  负责重点减排项目的全面管理、督促检查和进展调度。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筹措资金、督促检查、建设协调、定期通报等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在11月30日前建成,年底前实现稳定运行。同时,要提前谋划好20xx年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打好基础。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减排项目推进活动是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强力推进20xx年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实施。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环保局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全面管理,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制定专人负责,配合督导检查,督促任务落实。

  (三)做好前期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辖区内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各种手续文件,污水处理厂项目必须在1月底前开工建设,其他目标责任书项目必须在月底前开工建设。

  (四)定期调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每月23日前,将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和进展调度表报县环境保护局;县环境保护局每季度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五)强化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减排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进行落实;对于逾期未按要求落实重点减排项目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节能安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各科室、村卫生站(室):

  按照《四川省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二、 项目范围:全镇住院农村孕产妇。

  三、 服务包内容

  xx年继续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服务包的内容,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作为服务包的基本内容。

  四、 统一经费报账原则

  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实行先项目后农合的报账原则。为切实降低剖宫产率,补助标准为顺产600.00元,剖宫产500.00元。

  五、 全面实行定点服务

  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的将按照《四川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实行审查合格,公示服务项目。

  特此通知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

  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0.2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0.2万—0.5万只(不含0.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1.5万元;

  产蛋鸡存栏0.5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补贴方式

  (一)明确标准

  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

  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xx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

  具有发展潜力,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五、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县畜牧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县级相关站所和派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对申报对象的初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在补贴对象确定后,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协助上

  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8521343 8524096

  附件2:

  **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建设规范

  为了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提高蛋鸡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以“生产高效、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养殖规模

  存栏规模在1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

  二、选址与布局

  (一)选址。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远离噪音。

  (二)基础条件。有稳定水源,电力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

  (三)场区布局。场区布局合理,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育雏、育成和蛋鸡舍各鸡舍采用全进全出饲养模式,配套合理。

  (四)净道和污道。场内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三、设施与设备

  (一)鸡舍。鸡舍建筑牢固,能够保温、防雨雪、防鼠害、防鸟。

  (二)饲养密度。产蛋鸡饲养密度合理,每平方米不超过13只。

  (三)消毒设施。场区门口有消毒池,鸡舍门口有消毒盆,场区有消毒泵。

  (四)设备。鸡舍安装通风设备、降温设备,并配备光照系统、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粪系统和焚烧炉。

  (五)辅助设施。有更衣消毒室、兽医化验室、解剖室。配备清粪设施、储粪场所及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管理及防疫

  (一)制度。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操作规程。有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1、档案管理。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要求以下记录齐全完整:

  (1)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

  (2)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来源清楚,其名称、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

  (3)定期免疫、监测、消毒记录。

  (4)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2、生产记录。有完整的日产蛋记录、日死淘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人员未患人畜共患传染病。

  (五)引种。雏鸡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进鸡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保留完好。

  五、环保要求

  (一)粪污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后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件3

  **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水平,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生产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蛋鸡市场有效供给。对自愿改造后,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要求,存栏1万-5万只之间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验收程序公布如下:

  1、蛋鸡规模养殖场在按照《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完成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后,向县级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以奖代补”奖励验收申请。(到所在县畜牧部门写验收申请表)。

  2、县畜牧局落实该场已完成核定的改造内容后,将验收表上报州、市畜牧部门进行验收。

  3、州市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县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到养殖场实地进行评审验收。

  4、验收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

  项目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写验收评分表。

  5、将验收结果通知被验收场。

  6、县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场在县主要媒体和被验收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厅。

  7、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通过后,10日内省财政厅将奖励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于资金到账10日内拨付给养殖场(户)。

  附件4

  **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和实施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的要求,制定本标准。评分采取百份制进行计分,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分值及考核标准如下:

  一、养殖规模。分值10分。养殖规模(以开产蛋鸡的存栏数计)未达到1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考核验收。

  二、选址与布局。分值25分。

  (一)选址。分值10分。凡是位于禁养区、水源保护区和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不足500米的场(户),不予考核验收。选址不科学的酌情扣分 。

  (二)基础条件。分值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场区布局。分值5分。布局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四)净道和污道。分值5分。净道、污道交叉的扣5分。

  三、设施与设备。分值30分

  (一)鸡舍。分值6分。根据建筑质量和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二)饲养。分值6分。未采取全进全出饲养模式的扣3分。饲养密度超过每平方米13只的,每超过1只扣2分。

  (三)消毒设施。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设备。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五)辅助设施。分值6分。未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关辅助设备的酌情扣分。

  四、管理及防疫。分值20分。

  (一)制度。分值4分。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二)操作规程。分值4分。相关操作规程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分值4分。

  1、档案管理。分值4分。未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及档案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2、生产记录。分值2分。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分值2分。从业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未持有健康证明及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酌情扣分。

  (五)引雏。分值6分。雏鸡从无《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扣5分;进鸡时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车辆消毒证”一证扣1分。

  五、环保要求。分值15分。

  (一)粪污处理。分值8分。未对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的扣8分。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后未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的,酌情扣分。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分值7分。未对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扣7分,处理方式不当的酌情扣分。

  附件5

  **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考核验收评分表

  考核验收内容 满分100分 得分 备注

  一、养殖规模 10

  二、选址与布局 25

  (一)选址 10

  (二)基础条件 5

  (三)厂区布局 5

  (四)净道、污道 5

  三、设施与设备 30

  (一)鸡舍建筑 6

  (二)饲养密度 6

  (三)消毒设施 6

  (四)设备 6

  (五)辅助设施 6

  四、管理及防疫 20

  (一)制度 4

  (二)操作规程 4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4

  1、档案管理 2

  2、生产记录 2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2

  (五)引雏 6

  五、环保要求 15

  (一)粪污处理 8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 7

  100 100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县发改委以《关于XX的'通知》(周发改投发【20xx】153号)文件下达我单位XX村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市预算内建设计划,接到计划文件后,街办及村委会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编制了该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村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2.项目单位:二曲街办XX村

  3.项目法人代表:XX

  4.项目建设地点:XX村村部

  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6.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XX村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社区服务中心给排水管道78m,检查井3座,给水管道75mm及配套;场地清理、硬化、绿化1200㎡;建设大门一座。

  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市预算内资金15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

  8.建设期限:20xx年5月——20xx年12月

  9.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可改善XX村社区服务中心院内环境卫生状况,为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完善给排水功能,方便群众办事,提升XX村社区服务中心整体形象。

  二、项目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及“四制”建设:该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成立八一村20xx年市预算内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XX(村委会主任)(负责项目总体协调管理)

  副组长:XX(村委会副主任)(负责项目建设管理)

  XX(村委会副主任)(负责项目质量监管)

  成 员:XX 村委会委员(负责项目具体协调)

  XX 村监委会成员(负责项目具体协调)

  XX 村监委会成员(负责监督建设工作)

  XX 群众代表(负责质量监督)

  2.项目管理:

  该项目建设由项目法人负总责,成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各司其责,共同抓好项目建设各方面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公开透明。工程完工后及时开展工程审计。

  3.质量管理:

  按照群众代表大会议定的招投标方案,选用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工作,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项目监督,把好质量关。项目竣工后,由专业机构开展质量检测,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4.安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

  5.后期管理:

  项目建成后,村上将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

  三、项目实施及进度安排: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为实施方案批复后2天,进度安排为10月为启动阶段,11月为施工阶段,12月为收尾阶段。

  附件:

  1.项目预算

  2.项目平面图

  xx街办XX村委会(盖章)

  20xx年3月26日

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一、项目慨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2′3″-116°5′21″,北纬29°49′34″-27°52′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63.25亩)。项目总投资3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提高到96.92%。

  (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1)整理前零乱破碎无序的地块改变为整形合一的标准化田块,提高了机械化作业和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水平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2、改善项目区内的道路网络,完成干道195米、田间道561米、支道258米、生产道1497米、机耕桥12座、人工桥6座的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机械化作业标准,提高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的运输能力,方便农用机械化生产;

  3、新建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沟渠总长3576米、过水涵17座、控制闸1座,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4、完成1175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年月日;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21年4月

  2、资金分配

  (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

  (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管理制度实施措施

  3-1-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1-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3-1-3、合同管理实施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3-1-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4)相关内容及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对项目经理要求,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施工经验及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明确专人负责,开标时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后当众开启并宣读有关内容。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本工程采用固定报价,由招标人设置各个标段的最高限价a,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得出算术平均值b(当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六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得出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c=(a+b)÷2×k(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且为.945、.95、.955、.96、.965、.97、.975七个数之一,开标前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投标人报价正负最接近c值者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报价正负接近程度相同时,则小于c值报价者为中标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并列同一中标排序人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并通过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中标价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贯穿整个工程直至工程保修完成之前。中标人不得自行分包,严禁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项目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吉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管理,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到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

  (二)年度目标

  1、**年底,各县(区)重新统计登记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2、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3、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置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

  5、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对传染病患者及时登记、上转、追踪,疑似传染病患者转诊率达到100%、追踪率达到100%、转诊到位率≥90%。

  6、对重点传染病实施社区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以上;DOTS策略覆盖率100%;结核病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及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年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

  (一)传染病报告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1、培训

  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社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形式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医生参加县(区)级卫生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

  2、发现、登记

  填写门诊日志及入、出院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

  4、处理

  (1)病例转诊。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协助做好辖区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疾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随访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疾病症状早期识别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登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形成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库,登记率100%;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规定》(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2、培训与指导。形成分级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市级负责对县(区)级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县(区)级开展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面对面现场指导,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两次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辖区乡村医生的面对面指导。通过网络监视及时指导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准确报告传染病相关信息。

  3、考核。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试行版)及卫生部和我省卫生厅关于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传染病报告工作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审核、指导信息订正、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分发、信息交流、资料保存等工作。

  5、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按其要求处理。

  三、项目组织领导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工作和效果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划拨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

  四、实施时间

  **年3月1日至**年10月30日。

  五、项目督导与评估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操作、知识问答、入户走访等方式,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际,在组织完成本实施方案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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