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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委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促进改革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督查、同步考核。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序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三)规范评估、民主决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规范评估程序,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把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有机结合起来。
(四)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把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目标,通过统筹兼顾的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努力促进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范围
凡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重大改革。委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及人员分流安置等。
(二)重大决策。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市政、园林、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重大项目的决策和调整。
(三)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主要评估内容
对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分析评估不稳定因素的风险程度、可控程度。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能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与本单位发展能力相一致;是否具有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四)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对评估出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是否有化解的对策措施。
四、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
(一)责任主体。改革的牵头单位、决策的作出单位、政策的提出单位、项目的申报单位和工作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对涉及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多个单位职能而难以界定直接责任单位的重大事项,由建委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二)工作程序。责任主体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评估事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组织评估。评估事项也可由建委指定或直接确定。
2、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考察、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涉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估,特别要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3、形成评估结论。综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和风险可能涉及的人员、群体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尽可能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4、评估事项审查。建委或有权作出决定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责任主体提供的评估报告,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决定“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重大事项,决策单位认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要向建委报告,可能存在重大隐患的,由建委向市维稳办报告。
5、全程跟踪实施。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按照解决矛盾隐患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处置预案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全程跟踪评估,动态监控化解,及时发现新的不稳定隐患,调整完善对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所分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刚性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应进行评估而未评估的重大事项做到坚决不上会、不决策、不实施。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把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二)实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密切掌握动态,及时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向建委报告。
(三)强化基层基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各项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范文2
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海丰,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三者关系,注重从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营造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2、坚持科学发展。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着力预防和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民主法治。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推动科学决策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逐步形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坚持权责统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重大事项决策的相关管区、村、部门、企业,要切实担负起防止源头产生矛盾和化解矛盾的责任,努力把社会稳定风险消除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各管区、村,各部门和企业在制定出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实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举办大型活动时,都必须要先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稳定风险评估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具体有:
1、涉及企业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重组改制、收购兼并、破产清算、职工权益等;
2、涉及城市建设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城市规划调整、公用事业管理、重大工程建设、房屋拆迁安置等;
3、涉及“三农”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村“两委”换届、新农村建设(合村并居)、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及征收征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项目开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
4、涉及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房屋管理、公共交通、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教育、计生、民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等;
5、涉及机构和人事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等;
6、涉及公共场所的重要活动,包括人员多、敏感性强,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7、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对出台重大决策(政策)、推行重大改革举措、实施重点工程和举办大型活动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是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五个方面的评估。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反映大多数群众意愿;是否统筹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个别利益群体的合理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事项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意见,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否确保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适时;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事项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否存在引发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5、可控性评估。主要评估事项是否制定出相应预警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和对策措施。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推动及责任主体
(一)组织推动。
1、各管区、村,各部门、企业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各管区、村,各部门、企业负责组织本部门主管领域、行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3、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二)责任主体。
1、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项目的报建、活动的主办管区、村或部门、企业是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2、涉及到多个管区、村或部门、企业智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部门时,由同级党委、政府指定牵头评估责任部门。
3、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专门评估机构。
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本程序
1、确定评估项目。由责任主体自行确定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也可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牵头评估责任部门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根据评估项目的内容,由评估责任主体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保证评估工作有效开展。对于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的重大项目,制定总体评估和分阶段评估方案,有序组织评估。
3、组织开展评估。对拟定评估事项进行公告、公示、听证以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4、形成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在对评估事项全面分析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所涉及评估内容的基本情况、预测评估情况、预防化解稳定隐患的工作预案、对评估事项的综合评价或意见建议等。
5、确定实施意见。决策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对有关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后,责任主体应及时将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备案。
6、落实维稳工作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部门要根据评估报告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处置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调整完善相应维稳措施。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对属于国家重点项目必须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相对较大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完善好预案措施,确保不出现大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1、各管区、村和部门、企业要把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出台有关决策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风险评估机构,负责搞好本管区、村,本部门、企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主要负责同志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对涉及稳定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协调督促分管部门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抓实抓好。
3、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部门要建立涉稳信息直报制度,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和直报员,并及时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向联席办、综治办报告。
4、要把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纳入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维稳综治工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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