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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22 08:00:43 企业策划书 我要投稿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用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用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1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乡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的建材(水泥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酒店、宾馆、超市等)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全面达标任务。到年底前实现所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达标验收合格。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使小微企业的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管理人员满足安全生产基本需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各岗位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达到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要求。

  (三)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轻重伤以下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更好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3月4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加工并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建材(水泥标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厂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宾馆、酒店、超市)等行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级分类建档管理;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规模、数量、种类等基本情况,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创标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活动,重点解决对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明晰标准化创建的目的、意义,提高小微企业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评审及验收阶段(xx年8月1日12月31日)。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可以聘请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附件:服务机构的名单),自评结果达到相应要求的(小型企业75分,微型企业60分);企业根据自评的结果,向县安监局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评审申请,由县安监局对《申请表》和《自评报告》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组织评审。县安监局对通过评审报告的企业予以公告,并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和牌匾。(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进入,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时限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特成立全乡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具体负责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林担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贯培训,重点发挥先进企业示范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贯彻,通过座谈会、宣贯会等形式,借助专家力量,对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创标流程、评定标准、体系运行等培训,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在创标工作中培育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各相关单位要把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创标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根据企业达标水平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于未开展创标工作的企业,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已达标的企业,督促企业对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持续改进,使标准化体系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企业安全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改善。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国发﹝2010﹞23号和安委﹝20xx﹞4号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企业安全全丰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各类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到20xx年,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5%;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3.推进企业全面达标。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xx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xx年前达标。

  二、实施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三、管理分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级、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制订工作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定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三)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交通运输部确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确定的评审单位应向社会公布。评审一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评审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四)示范推广。

  部确定在港口、航运、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各选择1至2家作为示范,以总结经验、深入推广。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也应结合实际,做好示范推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xx年重点抓好政策法规、评级和评级标准的制订及宣传推广等工作;20xx年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熟一批、评审一批,确保20xx年底以前实现既定目标。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要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专题培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要开展示范推广,发挥榜样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加强跟踪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跟踪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建设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凡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吊扣或注销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开曝光。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以法律手段督促达标;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达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20xx〕78号)以及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于20xx年6月至9月在全集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检查活动全覆盖、检查过程零容忍、安全整改严执法、检查结果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所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重点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领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检查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建设、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3、特别关注非煤矿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事故及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5、汛期隐患排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大检查要围绕"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七个重点工作环节开展工作,坚持自查为主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在检查中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瞒隐患,不留死角,不放过蛛丝马迹,不讲情面,不护短,不手软,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大检查共分三个层次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以基层作业单元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作业单元进行检查;三是集团公司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集团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及联络人员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隐患排查(7月-8月上旬)。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入微的彻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8月-9月上旬)。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如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制定方案,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根治。在此期间集团公司检查组将对各所属单位及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9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问题找出不足,及时整改,归纳经验,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密切结合,尚未建立OHSMS体系的单位要逐步建立OHSMS体系或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集团公司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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