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方案

时间:2022-12-21 16:37:44 企业策划书 我要投稿

企业复工方案1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复工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复工方案15篇

企业复工方案1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企业应必须确实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再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经过公司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的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公司疫情防控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公司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公司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何更好地做好灾后的快速发展工作,需要多方考虑,企业始终要坚持自主创新,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和新资源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疫情灾害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发展节奏,如何熬过这次疫情灾害,是相关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国难兴邦的乐观主义情怀,在疫情灾害中,相信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创造出诸多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企业复工方案2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企业复工方案3

  为支持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现制定如下措施:

  1.专班服务支持。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成立春节“四个一”服务专班,即一个企业、一名区级领导、一名处级领导、一名驻场联络员,为企业纾困解难,重点围绕用工难、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问题向企业提供帮助。

  2.用工补贴支持。灞桥区拿出1000万元补贴用工企业和项目。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市区重点项目在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按照在岗人数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在岗人数500人及以上的,补贴30万元;300人及以上的,补贴20万元;不足300人的,补贴1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市区重点项目在2月10日前复工复产的,对接回员工的包车费用、员工返岗车票和防疫物资等进行补贴。大型商场、超市在春节开展促销活动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3.房租免租支持。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免除2022年1月和2月的房租。

  4.温暖过年支持。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向在岗职工送出一个防疫健康包、一份新年礼包、一封春节慰问信。

  5.水电补贴支持。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保障性企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实施“欠费不停供”措施。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市区重点项目,按其2022年2月份实际用电量的20%,最多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电费补贴。

  6.税费奖励支持。继续落实城建费用征收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的项目落实减免优惠。

  7.金融服务支持。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区级部门帮助协调对接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企业争取适当延期或展期。

  8.资金配套支持。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省市有关奖补政策,在获得中省市奖补资金的同时,给予配套奖励。其中,获得奖补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配套奖励10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的,配套奖励50万元;不足200万元的,配套奖励20万元。

  9.手续办理支持。强化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复工项目,采取“容缺+承诺制”的方式,按照“一会四函”办理手续,确保手续合法、办理加快、推进有力。由相应责任单位采取帮办、代办服务,为各复工复产项目代办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

  10.疫情防控支持。由政府驻场联络员协调复工复产期间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组织核酸上门检测服务,指导企业项目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企业复工方案4

  根据狮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体部署,为确保我厂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厂长xxxx起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召开复产复工工作会议

  由组长周泓起主持召开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逐级落实复。产复工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逐岗位、逐部位、逐设备地排查隐患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泓起的带领下,对我厂的配电设备、办公大楼、车间、仓库、员工宿舍以及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之前提出的隐患,认真深入地排查和消除隐患,组织开展对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落实到人。

  四、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安排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主要针对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应急能力的培训。

  五、安全管理

  对主要负责人、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六、安全验收

  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后确认。

  七、复产复工

  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领导小组同意后复产复工。

企业复工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任爱红经委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建立企业复产、项目开工预审备案制度。加强对开工开业企业的统筹指导和服务保障,负责审核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同步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一)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县外来郓人员暂不返岗。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接续管理服务。

  (三)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一是要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要设置独立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四)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要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向镇政府进行申报,由镇政府初审核实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为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材料一律以电子邮件发送)。

  三、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要制作在岗职工监测每日台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

  (二)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三)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各企业尽量安排好职工中午用餐,减少人员流动,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四)坚持日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五)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要立即送进入隔离室进行隔离并上报镇政府,及时安排赴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四、压实复工复产企业责任

  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发送至邮箱。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企业复工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知》和县疫情防控办《祁县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低风险区管控策略和措施,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一、科学研判,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疫情防控是当前各地各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虽然在持续高强度攻坚下,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抗“疫”还在爬披过坎的阶段,丝毫不能松懈,我们要把困难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不利因素考虑得充分一些,坚持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疫情发展新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的策略,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将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各项工作抓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效,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有备、有防。

  二、压紧压实,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领域:运管所监督指导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企业疫情复工复产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班线客运企业、客运始发点认真落实“四不进站、七不出站”防控措施,采取“站对站”运输方式,恢复县际班线运营。同时根据对方地区疫情防控分级情况与相对发车的客运站场沟通协调,确认时间恢复市级班线运营。各客运、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货运物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指导意见》,严格控制运输工具50%客座率及司乘人员体温检测,严格站外拉客,并登记造册;货运企业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和一线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切实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城市公交、出租客运领域:城市客运所指导监督城市公交及出租客运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企业在确保群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调增,恢复运营。督促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强化50%客座率和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和一线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自身防护及乘客登记。

  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围绕“工地无疫情、人员零感染、项目早复工、首季开门红”目标,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工地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督促、引导生活、生产区内人员戴口罩、勤洗手,坚决防止疫情在工地传播。

  农村公路领域:综合执法队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加大县乡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县乡公路畅通,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报备。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验收具备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14天的体温检测登记,所有外地返岗人员要报备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三是对于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广东、安徽、平遥务工人员要电话通知,暂缓返岗上班;四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带当地社区卫生院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指派专人对进出企业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企业复工方案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工作部署,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有力支撑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运输服务需求动态研判

  (一)认真研判运输服务动态需求。随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企业复工复产将快速推进,由此带来的人员流动和物资运输需求将快速增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运输需求变化趋势动态研判,指导运输企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运输、生产物资和原材料运输、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确保不因运输环节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二)精准对接重点群体运输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将来一段时期全国范围内援鄂医疗队返回、大学生返校、农民工返城等重点运输任务,积极主动与当地卫健、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以及高等院校、重点用工企业沟通协调,及早对接运输需求,精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

  二、分区分级精准恢复运输服务

  (三)坚持分区分级恢复运输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领导下,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84号)要求,分区分级精准恢复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中风险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高风险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必要出行,稳妥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随着返城人员增多,中、高风险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有序保障高铁站、机场、公路客运站等枢纽接驳运输服务。

  (四)保障重点地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和进京管理。对于武汉市以外的湖北其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集中精准、安全可控地做好运输保障,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逐步有序返回。

  三、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

  (五)分区分级控制客座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相关要求,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继续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高风险地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人,中风险地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6人。高风险地区城市轨道交通满载率要控制在50%以内,中风险地区要控制在70%以内。低风险地区之间的“点对点”运输任务,可逐步有序放开客座率限制要求。

  四、加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

  (六)严格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外事、海关、移民管理、民航、口岸等部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疏运保障车队,指导运输企业科学合理制定运输方案,根据不同规模、不同目的地旅客转运需求,灵活组织运力,分类做好境外返回人员疏运保障工作。要按照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标准,严格落实车辆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等措施,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入境人员境内转运过程中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交叉感染风险,严防疫情境外输入。

  五、加快推动物流园区复工复产

  (七)分区分级推动物流园区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切实把物流园区复工复产提高到更高优先级。低风险地区物流园区要全面复工复产,鼓励引导尚未返城的农民工在就近物流园区择业。中、高风险地区内,对于影响全国范围内物资集散和不同运输方式转运的主要物流枢纽和重点物流园区,要在加强园区从业人员防护、采取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确保不因枢纽结点衔接不畅影响物流运输总体效率。

  六、加快推动维修驾培行业复工复产

  (八)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执行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等车辆开通维修救援“绿色通道”,优先予以重点保障。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维修作业,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修车需求。中、高风险地区要充分发挥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作用,鼓励维修企业和互联网配件销售平台融合发展,采取电话、网络预约等便民措施提前预约,减少车主在维修点聚集和等待时间。鼓励开展线上车辆故障诊断咨询、车辆技术维护提示等非接触式维修。

  (九)推动驾培培训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疫情形势变化,认真研判、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分类有序推动驾培机构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卫生防疫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所有科目驾驶培训。中、高风险地区要科学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教练员和学员防护、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消毒等工作,逐步有序恢复部分科目培训。鼓励推行理论课程远程网络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一人一车”的培训教学服务。

  七、创新推出便利经营措施

  (十)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运输服务业务网上办理,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作用,开展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对普通货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等相关运政业务一网通办,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十一)提升车辆技术管理便民服务水平。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通过网上平台申报达标车型。技术支持单位要集中力量加快技术审查,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达标车型申报一个、审查一个、发布一个。统筹考虑疫情影响、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复工复产现状,《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第二阶段实施条款、《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第一阶段实施条款,从2020年5月1日顺延至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八、推动落实运输企业扶持政策

  (十二)推动落实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20〕79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将各项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帮助运输企业渡过难关。要指导货运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对接,落实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个人经营性质贷款,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十三)积极落实保险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银保监部门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险部函〔2020〕36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保协函〔2020〕37号)相关要求,指导运输企业主动对接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通过双方或者多方协商的方式,明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营运车辆,延长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车险保单保障期限。鼓励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降低或减免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服务运维费用。

  九、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

  (十四)加大已出台政策宣传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扶持政策,通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中国通信信息中心以及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要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国道路公共货运平台、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及时将相关扶持政策传递到企业和驾驶员,引导企业和驾驶员按规定程序申请申报。鼓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维修协会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与会员企业紧密联系优势,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对交通运输的扶持政策以及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和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

  十、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十五)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控,长途客运班车和包车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六)维护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了解运输服务企业困难,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货运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和驾驶员、工会加强沟通协商,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维护行业稳定。加强对货运物流行业监测分析,引导物流企业、货车司机有序复工复产,合理引导运输价格预期,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企业复工方案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五、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

企业复工方案10

  一、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进入工作区域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信息,来往信息查询,填报莞e申报或粤康码,体温正常,无来往疫情重灾区和接触史,戴好口罩并消毒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若体温超过37、3℃、经查询来往重灾区或与确诊人员有接触。请勿进入工作区域工作,工地健康管理人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与隔离。

  二、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现场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复工项目对工地现场进行全方位消毒杀菌,确保零死角无遗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3体宿舍要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风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工地作业区、生活区必须与外界实施围挡隔离,对入场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逐一记录入场工人姓名、体温、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对非湖北返项目的,进场前应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工地;发现从湖北武汉、孝感、黄冈三地返项目的,必须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住建部门,按规定集中隔离、病毒检测,无异常情况并转为居家隔离满14天,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工地。从湖北其他地区返项目的,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按规定实施隔离满14天,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进入工地。

  对入场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填报莞e申报或粤康码。同时对首次进入工地的人员采取电话短信查询近段时间的去向往来。查询方法如下:

  (1)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码后4位至10001; (2)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身份证后四位;

  (3)联通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后4位至10010。

  4 (四)实施实名制管理。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契机确保在建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每个在建项目复工前,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以在建项目为单元完善用工实名制管理。

  1、要完善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信息采集、上传顺畅。

  2、要在施工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门禁设施,安排专职人员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对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情况进行考勤登记。

  3、实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上传从业人员信息。四是市政线性工程、近期内可竣工工程等不便安装使用实名制管理门禁设施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指定专职实名制管理人员,对出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信息、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并实时上传至工程所在地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项目必须为全体人员配备防护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工地进出口、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对每一个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才进入工地现场和生活区,发现工人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住建部门。

  (六)加强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工地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持健康证上岗,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引导工人分批次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工地应通过正规渠道或市场采购食材,严禁采购和食用野生动物。

  (七)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在工地进出口大门、生活区、主要通道等显眼处张贴防疫宣传画,给每一名工人发放疫情防控手册,在班前安全教育等环节增加疫情防控内容,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注重个人卫生。对目前在疫情重6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到位,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莞。

  (八)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提前与属地镇街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商,明确集中隔离安置点及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存在疑似症状,立即按规定送院诊治。发现湖北等地返项目人员,按规定实施隔离安置。

  (九)切实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企业承建工程的节后复工检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属地住房规划建设局复工检查通过后才能全面复工。

  三、复工后过程管控措施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

  每天对工地内所有人员进行常态化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新进入工地的人员逐一检查登记,每天对新进入工地的人员和工地内所有人员进行常态化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

  7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按要求送往属地隔离安置点进行隔离,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若确需外出时必须做足防疫措施,外出人员必须逐一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姓名、外出及返回时间、外出事由及外出地点等;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镇街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8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

  项目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镇街住建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加强工人生活保障及心理关怀。

  采取有力措施,充分保障入场工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加强对工人心理健康宣传和引导,及时发现和疏导解决负面情绪与不良形态,让广大工人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四、上传措施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疫情防控信息表。

企业复工方案11

  一、总体原则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总体原则,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职责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各企业应制定本单位新型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社区(村镇)、卫健、工信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防控肺炎疫情各项措施,由企业负责人亲自落实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文件精神。

  (五)保障物资所需经费。保障防控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

  (六)全力配合上级部门。企业发生肺炎疫情时,应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排查方式

  1.确认健康上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上岗。目前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隔离管控。

  2.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实行在岗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全面掌握员工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乘坐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

  3.建立晨午检制度。建立员工晨午检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对进入公司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同时询问是否有其他不适症状,并做好记录。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对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4.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着重介绍有无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5.设置临时隔离点。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应对突发状况。

  (二)防护措施

  1.防护准备。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2.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企业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人体接触较多的台面、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时应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对不耐腐蚀的表面和物品,如金属等,可以用75%酒精擦拭消毒,使用时应注意安全。大面积的地面和墙面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由内向外进行喷雾消毒,喷洒量以表面湿润且无滴流现象为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座机电话每日用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统一消毒后按生活垃圾处理。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3.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企业要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同时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2)手卫生。企业各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4.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尽量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5.就餐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食堂物资及时盘点库存量,并做好登记,采取集中采购的方法,以便减少进出公司的次数。在外出采购时,采购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接触动物及肉食时,必须先戴手套。回来时车辆做好消毒工作,按人员进公司流程进入公司。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套等。所有餐具需使用一次,消毒--次,在未消毒前不能使用。并做好消毒记录。每天对餐桌及地面用酒精搽拭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厨师和后勤每天上岗前应做好体温的检测并记录,全部佩戴口罩上岗。厨房配备消毒洗手液,厨师及其他需进入后厨的人员上岗前须彻底洗手和消毒。烹调、洗涤器具应生熟分开使用;对动物肉类食材操作前必须戴好手套。肉食必须在高温煮熟后方可交付食用。

  (3)合理安排就餐。进食堂用餐前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并做好登记。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部门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三)疫情处置

  1.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社区(村镇)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2.密切接触者管理。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隔离观察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则立即向社区(村镇)及主管部门报告。

  3.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企业可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4.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县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四)宣传教育

  1.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文件、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2.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3.健康教育。普及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企业复工方案12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

  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

  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

  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

  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xx%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

  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6、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

  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2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严禁职工发布不实言论和信息,确保不信谣、不传谣。

  7、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

  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8、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

  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二)未停产企业

  1、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落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备案审查。

  2、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3、储备充足的外科医用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4、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

  5、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

  6、积极开展卫生环境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厂区卫生整洁。

  7、严格落实

  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2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

  8、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

  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9、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

  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强化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包抓3户企业,包抓企业人员负责对所包抓企业“六个一律”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确保所有企业做到“防控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不进场、生产企业不开工”。

  3、严肃问责处理。

  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对出现擅复产自复工、组织不力、敷衍塞责、阴奉阳违等影响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企业复工方案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科学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科学防控、安全生产的同时,合理配置资源,落实支持措施,稳步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2月20日前,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50%,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40%;2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达到60%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达到50%以上;3月底前,除正常季节性停产、因市场原因停产的建材、纺织等行业外,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83%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60%以上。

  三、各地区目标

  (一)规上工业企业。

  2月20日前,西宁市复工70户,开工率达到55%;海西州复工5户,开工率达到55%;在海东市复工10户,开工率达到60%;海北州复工1户,开工率达到65%;海南州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85%。

  2月21日-2月29日,西宁市复工25户,开工率达到65%以上;海西州复工15户,开工率达到65%以上。在海东市复工10户,开工率达到70%以上;

  3月1日-3月31日,西宁市再复工35户、海东市再复工5户、海西州再复工15户,开工率均达到80%以上;海北州再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70%;海南州剩余5户全部复工,开工率达到100%。

  (二)规下工业企业。

  各地区开工率力争不低于同期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10个百分点。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分类分批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是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措施落地,一手抓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把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紧、抓细抓实。

  (二)着力健全工作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市州政府要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行清单式推进,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属地推进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下沉一线、主动靠前,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联系黄河上游水电、中铝青海分公司等重点央企,省国资委负责联系省属工业企业,各地区负责联系属地重点企业,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专人派驻解决专项问题。

  (三)严格落实企业防护措施。各地区要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为错峰返岗创造条件,避免返工人员大规模流动,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群防群控的主动性。春节假期没有停产的企业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要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即将复工的企业,要落实落细防控制度措施,在取得复产核准后尽快复工达产。在正常生产中,企业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控制度,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和必要的健康防护,认真落实好在岗佩戴口罩、重要区域定期通风消毒、人员分散办公作业住宿、错峰打餐用餐、通勤车辆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一旦发现有疫情风险,果断采取隔离等应对措施,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染和防疫空白区。

  (四)全面加强协调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中央“六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开工准备、资金需求、交通物流、生产要素、用工等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共同为企业平稳生产和及时复工复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各地区、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对于有关企业提出的复工申请要立即受理,及时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核准,对涉及生活必需品、涉农物资生产和本地用工为主、人数较少的工业企业复产要加快推进复工速度。省发展改革委要跟踪落实好国家支持性两部制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一系列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电力保障方面的惠企政策;省应急厅、青海煤监局要及时主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核查验收等工作,协调配合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研究落实缓缴社保费、援企稳岗、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人银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要研究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相关财税扶持政策,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有关要求,强化金融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协同推进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支持措施,及时解决企业信贷燃眉之急;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工业企业生产中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各地区、省交通运输厅要研究落实减免车辆通行费等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要将重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物资等与疫情防控物资一并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要建立跨省协调机制,解决工业企业省内外交通物流受限问题,全面打通企业生产物资、职工通勤等进出通道;省商务厅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或延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研究落实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等支持措施。

  (五)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区要强化保障和协调服务,科学分析预判集中复产可能带来的能源、原材料类要素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上涨趋势,加强对煤电油气运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业的生产、采购、运输、储备等各环节,实行清单式协调调度,确保各类要素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推动矿山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下游火电、钢铁、有色企业原料供给。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措施,重点做好新增负荷启动复工服务和电力电量平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安全可靠电力供应,促进发用电量平稳增长。青海油田要保持好稳产势头,加大油气生产组织力度,保障炼油和天然气原料供应,为全省和海西州工业平稳运行多做贡献。中石油天然气公司青海销售公司和各地区燃企业要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实际,合理核定企业用气基数,研究落实气价优惠、增加合同气量、费用缓缴不停气等支持措施。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要针对企业产成品库存增加、资金周转困难等实际,研究下调运费、装车费等支持措施,并帮助协调管外路局解决企业产品、原材料运输困难,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前要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和教育,及早消除职工节日心理,为复工复产后企业稳定安全运行打好基础。企业复产后,要针对生产任务重、岗位缺员、风险隐患因素增多等问题,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状态下生产经营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危险源点辨识,提高防控能力,彻底排查企业异常生产状态下的风险隐患,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生产运营、职工队伍“四稳定”,严防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企业复工方案14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全县农业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站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农业经济平稳运行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分区分片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各涉农生产企业和商户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标准,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严防所有企业“一刀切”等极端做法。企业复工后要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负责制定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三、企业防控措施

  1、员工应符合的返岗措施:节日期间未离开本地的员工、节日期间离开本地未出省的员工,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回家隔离3天以上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员工,居家隔离7日以上,身体无恙的员工、外省尤其是湖北返回人员要居家隔离17天以上且没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所居住小区没有发现病毒确诊者或者疑似病例的、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等症状。

  2、员工在岗期间的防护措施: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尽量步行、骑车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司班车上班;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进入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办公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1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时办公或作业时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勤消毒,消毒剂可选用75%乙醇、含氯消毒剂或其他上市销售消毒用品;不集中开会,工作人员不得聚集、围观、闲聊。

  4、普通生产区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有送风空调设施的区域建议工作期间打开空调,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穿普通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用75%乙醇、环氧乙烷等进行环境消毒,工作用的设备、台面等接触到物品可选用75%乙醇或其他消毒用品进行擦拭消毒。

  5、工作期间应该做到: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打开空调设施保持送、回风;作业时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同时按更衣程序穿洁净(无菌)工作服、佩戴消毒过口罩、手套;工作结束时工作区域要进行环境消毒,做到每班消毒一次。

  6、食堂进餐应该做到:就餐前清洗双手;个人自备餐具;除吃饭过程外,其余时间均需一直佩戴口罩;在餐厅就餐提倡避免扎堆。

  7、公共区域应该做到:每日须对厂区、门厅、卫生间、楼道、电梯、公司班车等公共部位进行2次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明确消毒区域、指定消毒操作人员、填写消毒记录)

  8、废弃口罩的处理措施:普通人注意手不要触碰口罩的污染面(外面),可以折叠(污染面在内)好,按照一般废弃物处理,也可使用消毒液喷洒或者浸泡处理;对于存在咳嗽等症状的人或者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将口罩丢到垃圾桶,再在口罩上喷洒消毒液进行处理或者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弃到垃圾桶;疑似患者就诊时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9、外来人员、车辆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谢绝一切非必要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入厂;对于装卸货的车辆由仓库专门人员着防护服(无菌服)对接,门口停车,打开车窗通风5分钟;查看司机有无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检查正常,司机进行车辆消毒,入厂登记;司机未带口罩,体温高于37.3℃,不得入厂;如存在其他异常情况,不得入厂;其它外来人员进行备案登记,核准其是否入厂,如批准入厂,也按照以上流程进行。

  10、制定企业员工发热应急预案:复工企业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发热的员工后,应第一时间对异常员工进行隔离,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农村局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和各监管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现象严重、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四)加大督促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完善和落实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企业复工方案15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xx〕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xx]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xx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xx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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