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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加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

时间:2020-01-21 20:00:24 企业策划书 我要投稿

禽类加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范文

  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120人死亡,70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了便于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县安委办特成立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朱志玉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商务、农委、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县安监局监察队

  督查范围:盱城镇、淮河镇、管镇镇、明祖陵镇、鲍集镇、兴隆乡、铁佛镇

  第二督查组:县安监局危化科

  督查范围:穆店乡、桂五镇、王店乡、河桥镇、古桑乡、仇集镇、三河农场

  第三督查组:县安监局监督科

  督查范围:官滩镇、维桥乡、马坝镇、观音寺镇、黄花塘镇、旧铺镇

  第四督查组:县安监局开发区分局

  督查范围:县经济开发区

  各督查组在督查时,请县质监局和消防大队各派一名同志参加督查。全面抽查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要通力协作,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禽类加工企业(包括各类冷库)。

  检查重点:

  (一)各禽类加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禽类加工储存(液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实行定人、定措施,保管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

  (三)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程,是否严格履行了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使用隐患自查自报平台,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

  三、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企业自查(6月9日-15日)此次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有企必查、有储必看,查必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禽类加工企业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和督查。

  2、各组督查(6月9日-18日)

  3、全县面上抽查(6月19日-22日)

  四、检查要求

  (一)各乡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参与,专人负责。要摸清底细,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负责检查辖区内和在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引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做到不能保证安全,不生产、不运输、不使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在企业内张榜公布,由职工监督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三)要认真排查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应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挂牌督办,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实行检查和整改相结合,边查边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又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液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防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否落实,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和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在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酿成较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

  五、材料上报

  各乡镇(场)、各部门于6月19日前将此次《县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及其整改情况的总结材料报各相应督查组,各督查组于6月22日前将自查抽查情况和书面总结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