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06 21:41:15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合集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合集7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的深度融合,落实市政府和省工商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加强大数据应用”的相关要求,提升数据说话、科学分析、动态监管、支撑发展的水平,结合我市工商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实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建设“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建设的意义

  建设“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是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的重大项目,该项目的建成,一是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原来比较烦琐的统计数据获取将变的较为简便,业务部门的统计分析工作质量与效率将得到有效提高,真正靠数据说话。二是有利于服务能力的提升。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力将得到大大提升,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数据作进一步的专题分析,服务于政府、社会的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真正做到科学分析。三是有利于辅助决策能力的增强。数据统计更加快捷,分析更加高效,展示更加直观,为政府、领导提供辅助决策的能力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而真正做到科学决策、动态监管。

  二、项目建设的目标

  (一)构建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为全局数据分析及其他业务需求奠定数据源基础。

  (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及市政府相关统计业务需求,实现常用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多维度组合统计查询,同时满足业务部门日常查询及统计分析数据工作需求。

  (三)借助可视化报告系统,对定期经常性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进行自动生成发布,有效提升日常数据分析工作效率。

  (四)对数据查询统计结果进行多维统计分析展示,实现多种可视化图表(包含静态和动态)直观展示构成、对比、趋势等变化情况,满足领导直观高效掌握市场主体情况的要求。

  (五)建设市工商局大数据分析展示中心,通过运用数字化大屏集中展示各类统计分析成果、可视化报告,并对业务部门辅助决策、行动部署及可视化监控指挥等需求提供支持。

  (六)根据市地方经济建设特点及宏观政策规划要求,逐步开展专题分析研究。

  三、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市工商局成立“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注册处处长、个企处处长、公平处处长、外资处处长、消保处处长、市场处处长、商标处处长、广告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监察室主任、信用处处长、网监分局分局长、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办公室: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场地安排和对外横向协调。

  注册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内资各类市场主体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个企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相关监管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公平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经济案件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外资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外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消保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各类投诉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和相关消保组织的协调沟通。

  市场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有形市场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商标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商标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广告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广告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财务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经费保障。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和调整;负责每年财政拨款支付部分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

  监察室: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信用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监管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督促、提醒各相关业务处室做好企业信用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工作;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网监分局: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本地区网络商品经营者与服务经营者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信息中心: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技术支持与保障。负责项目建设中的环境搭建、软硬件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保障;负责项目招投标和实施与运行维护过程中与相关服务商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建设的实施步骤

  (一)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前景调研,专家论证,项目采购、资金和专项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理聘请,评标、中标及结果公示等。

  (二)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首次项目例会,施工场地现场勘查复量及发布初步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建设合同签署,组织机构搭建,数据源的获取,数据分析模型及应用需求的提出。

  (三)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场地建设和环境搭建,建立信息数据分析库,运用数据清洗、抽取、加载、转换等技术,实现对市场主体等各类信息数据的多维检索、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各项功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把“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部门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市局分步实施的计划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从硬件平台的搭建、数据清洗和日常应用的维护等环节入手,落实任务责任,明确工作时限、标准和要求,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努力做好保障。要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尤其是数据清洗核对工作,涉及大市范围每个登记机关的数据,各登记机关都要全力以赴、协同配合。要加强与合作公司、电信运营商的协调,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行署“项目建设年”工作精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按照 “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全

  力推进大项目建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培育财源,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及省地投资导向及产业政策要求;

  (二)项目建设要立足于我区经济发展现状,符合我区总体发展规划;

  (三)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能充分发挥我区优势的项目;

  (四)项目建设要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五)坚持重点推动对俄经贸合作园a区项目。

  三、工作内容

  (一)大项目范围

  1.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2.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基础设施项目;

  3.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骨干项目;

  4.关键领域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

  5.利用内、外资和其它社会资本有重大影响及示范作用的项目;

  6.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民生项目;

  7.六大特色产业的发展项目。

  (二)大项目分类

  1.按项目类别及投资额度划分

  (1)基础设施类。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园区项目、交通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能源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它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2)产业项目。特色养殖(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绿色食品(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北药开发(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旅游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林产工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矿产开发(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它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3)民生项目。城市设施、林业投资及其它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

  2.按项目进展层次划分

  具体划分为在建项目、20xx年争取开工项目、储备项目三类。“在建项目”指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施工建设中的项目;“20xx年争取开工项目”指项目前期工作即将完成,将要开工建设的项目;“储备项目”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四、工作目标

  (一)项目建设目标

  在20xx年全区项目年建设中,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产业性建设项目(5个)、民生项目(5个)共三大类,预计实现投资139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4550万元,产业性项目投资6400万元,民生项目投资3000万元。

  (二)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年建设活动,预计20xx年产业性项目可实现产值51810万元,利润8270万元,税金3140万元;20xx年可实现产值55876万元,利润8880万元,税金34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成立**区“项目建设年”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加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加区政府副区长

  加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加区发改局。

  办公室主任: (兼)

  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1)制定大项目年度工作方案;

  (2)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3)负责大项目进展情况的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分解任务,明确职责

  每个被确定为“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大项目以及纳入计划的项目,要成立专题推进组,按项目所在部门隶属关系确定牵头领导,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分工见附表。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凡纳入地区大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积极向上争取投资、林地、土地占用、环评等优惠政策。要积极争取省、地大项目前期工作资金,以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可吸收社会资金或招商引资资金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利用我区享受国家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振兴基地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地的资金支持;加大与省开发银行的合作,力争得到开发银行的贷款支持;可利用我区的资源优势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通过引资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的不足。

  (三)完善机制,全力推进

  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管理与项目推进组月报表反馈制相结合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推()进项目的综合协调,对推进项目的实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各专题推进组要根据加区“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年度推进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月的推进目标,将任务分解到人头,并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于5月15日前上报加区“大项目推进办”。在具体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专题推进组对项目推进的全过程负全责,并要形成项目进展情况月

  报告制度和重大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在每月的14日、29日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加区“大项目推进办”上报有关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典型事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建议;特别是在招投标前要上报招投标方案,经省、地区或加区发改委审批后方可实施招标,项目开工前要上报开工报告,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上报的数据必须与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不得谎报、瞒报、拒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加区“大项目推进办”按月进行各推进项目进展情况汇总,并针对分解、细化后的各推进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进行考核,针对各推进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各推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严肃纪律,依法管理

  对大项目要依法运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加区实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稽察组定期对项目实施稽察,监督落实项目“四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重点要突出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求,明确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工程质量负终身负责,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不管项目法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一律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明确目标,兑现奖惩

  建立项目奖惩机制。把项目建设目标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之内,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年末对每一个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综合评定,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同档次的项目,对优秀、效果好的项目按不同的规模、效益等综合情况,单独给予推进组奖励,贡献突出的人员,项目所在单位可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拨重用。建立项目行政问责机制。各项目建设推进组,要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在项目进展的全过程中,随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及时解决,保障项目按期完成;对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损失;或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大项目投资严重超概算、延误工期、质量低劣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依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加快我区农村改厕进程,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和生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原则

  坚持农村卫生改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切实推进我区卫生厕所气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建设任务

  20xx年度农村改厕项目任务根据省市爱卫办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500户农村改厕任务。

  三、项目实施的范围和标准要求

  1、项目实施范围。计划在我区石岩头镇和平村、财家村,珠山镇乐塘村、翻身洞村、康家村、马家村,邮亭圩镇新光村,南津渡办事处仙神桥村,石山脚乡等5个乡镇11个村。

  2、建设要求与标准:每个项目村改厕农户不少于全村总农户的80%。

  1、化粪池按省里下发的宣传册标准采用现浇模式施工。

  2、厕屋应封顶粉刷,内墙壁白瓷砖贴墙1-1.5米,地面应铺有防滑地砖。

  四、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卫生改厕计划在我区实施2500户,共计补助资金125万元,每户补助500元。

  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厕所的改造及装修所需费用主要由受益户自行负责。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改厕费用和统一标准,改厕所需蹲便器、冲厕装置的购置采取统一招标采购。

  五、项目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爱卫办负责项目实施,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下达年度计划和项目的组织、协调、落实、督导等工作。各乡镇配合区爱卫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严格质量标准

  对改厕所使用的蹲便器和冲厕装置等主要产品,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为改厕农户提供节水的优质产品。按照改厕方案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施工,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三)加强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下达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区爱卫办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改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纪录,到户物资要有领取人的签字。

  (四)落实项目责任制

  区与项目乡镇签订责任书、乡镇要与项目村签订责任书,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项目村要对参与改厕的农户,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验收

  (一)加强项目督导

  区爱卫办对改厕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导、检查,报告农村改厕进度,并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内容: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任务完成、项目质量、基层反映等。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并上报,区里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做好全县创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要经常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核查核对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确保每个居民有且仅有一份与其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相符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及体检表保存在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内;系统内的每份个人基本信息表均能对应一个实实在在的居民。

  二、要求

  将每个居民的基本信息表和最近次体检表打印后,请户主核对签名,进行纸质存档备查,同时录入系统;当个人健康状况或联系电话发生改变时,及时修改重新打印核对签字存档备查。即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纸质备份和电子备份。

  三、重点项目

  重点清理湖南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中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完整,本人电话及联系人电话有效,情况相符;体检表记录情况基本一致。如果更换电话请及时通知村医师修改系统记录。

  四、清理方法:

  可以采取打印每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体检表,定期发村、组入户逐一核对签字,然后在系统中修正;也可以采取打印

  花名册(20xx慢病培训资料28面)发村、组逐一核对,然后在系统中修正;在系统中清理时可以按核对记录逐一修正,也可以先将所有人口全部导出EXCEL后,逐一标记修正情况。村医日常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时,随时可以使用全人口花名册记录核对修正辖区个人档案记录。即可以集中清理也可以经常清理。

  五、清理内容:

  1、清理重复档案:同身份证号码必经核实保留一份符合实际的基本信息表;先乡镇内清重档,再在全县档案中调取本乡镇对象进行调查清理,该迁入的迁入到位,该迁出的迁出到位(迁出迁入管档人员及本人或户主三方联系协商),共同维护全县居民健康档案;

  2、清除无意义的错误档:将哪些已死亡多年或根本不存在对象的无意义的档案清除;

  3、明确在三年前(1月1日为界)死亡的人口档案予以清除。三年内死亡的人口档案保留在死亡档案中,并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即人口死亡后其健康档案应在系统内归入死亡人口档案保留三年;

  4、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表有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者经本人或户主同意报公安安排),有1个(本人或联系人)以上是有效联系电话;

  5、力求录入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并为上传照片作准备,共同做好全县建设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外,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服务人群还应包括全县流动人口。

  二、项目内容工作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原发性高血压与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0

  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

  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

  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并实行计算机管理。进一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使用,促进健康档案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8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95%,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到60%以上。

  ㈡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为重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个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乡镇(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次;更新健康教育专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期,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齐全备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城乡达到达到80%,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乡达到80%。

  ㈢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并定期组织开展补种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含麻疹成分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适龄儿童儿童建证率达100%,卡(证)填写符合率达100%。同时,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率达到活动方案要求。

  ㈣传染病报告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在县疾控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按要求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或协助处置。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准确率、重点监测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㈤0

  6岁儿童健康管理。

  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0

  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母乳喂养率达到90%;高危儿及体弱儿管理达到100%。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xx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提供提供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服务。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0

  ㈥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孕12周内的孕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对每个孕产妇至少提供5次孕期保健,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检测孕产妇血、尿常规、B超、提供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对每个孕产妇每次产检均应进行高危筛查,并做好高危孕妇专案管理;对辖区内产后28天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和1次产后健康检查,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卫生保健和母乳喂养方面的指导和咨询;开展孕产妇调查和评审,对发生的每例孕产妇死亡均应完成全面的死亡调查,按规定完成死亡评审。早孕建册率达到95%;产后访视率达到95%;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

  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体检及管理率达到70%;健康体检表指导及完整率达到90%以上。

  ㈧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性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筛查制度。对确诊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按照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0%和40%;规范管理率达到75%;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55%和50%。

  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与村卫生室、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派出所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并将信息资料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与《健康档案与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重性管理率达到100%;规范管理率达到65%;病情稳定率达到40%。

  ㈩卫生监督协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认真组织或配合卫生监督所开展辖区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监督协管等信息报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工作要求,各级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35%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为辖区35%的0

  3岁儿童开展中医调养服务,并将工作记录存档与居民健康档案中。

  三、经费筹集与使用

  ㈠经费筹集标准。20xx年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40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按人均 37 元标准补助,当地财政按人均 3 元标准补助。

  ㈡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卫规财发〔20xx〕34号),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㈢经费补助方式。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辖区内行政区域内服务人口数、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服务质量及人均经费标准,合理确定每项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并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实行按季度核发的管理原则,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科学使用。

  四、工作职责

  ㈠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并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 年版)》要求,切实落实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站)、卫生监督所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㈠各县单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㈡建立考核制度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卫发〔20xx〕195号)和《博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博州卫发〔20xx〕85号),《精河县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精卫发〔20xx〕53号),结合实际,制定适宜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评估标准。重点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定经费。

  ㈢考核结果的利用 考核结果要与项目实施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与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用依据挂钩,同时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成绩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单位年度考核总成绩的 60%,与评先评优挂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未完成任务指标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七、开展技术培训

  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强化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包括村医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以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同时,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xx]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项目实施方案 篇7

  关于做好20xx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4号)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与要求

  20xx年立项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类.各类教改立项的基本条件为: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突出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5.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重点项目相关成果原则上须在高等教育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见附件1)上发表.

  一般项目的可参考指南自由选题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由各学院部门根据其工作基础和条件.

  二,组织申报

  1.鼓励团队合作,一般应以课题组为单位申报.

  2.所有已获准校外立项的同题目的教学项目负责人,现有校级教研项目至今尚未结题的负责人,均不得申报.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每人参与本次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三,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4月18日.请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排序,签章后由教务办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申报,个人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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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3份,单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1份.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tctjyk@jstu.edu.).

  3.请各单位依据《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及《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加大指导力度,确保申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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