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13 09:40:55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汇总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汇总五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甘肃省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及《甘州区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全镇准备怀孕和怀孕十二周以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干预目标,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内免费服用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到20xx年,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的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本辖区内各行政村;

  (二)项目对象: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的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补服叶酸知识培训、相关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服用对象的健康宣教、叶酸登记、发放、服用、随访和信息上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了上秦镇“育龄妇女增补服用叶酸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丽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曾学仁 镇计生办主任

  成 员:王庆玲 镇计生服务所所长

  保丽霞 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

  赵丽娟 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

  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1、职责分工

  (1)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领取发放药品。

  (2)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项目的具体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负责全镇基础数据收集、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统计和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进行随访、监督和登记,负责本辖区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季度定时上报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3)各村负责了解本辖区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育龄妇女(含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摸底统计工作。负责及时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上报本辖区高危待孕妇女信息。

  2、工作流程

  (1)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通知其领取叶酸片,对其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妇女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知晓率和服用率。

  发放对象每次领取l个月的量,每天服用1片(0.4毫克),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2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领取叶酸、服用、随访情况进行登记。

  (2)高危待孕农村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高危待孕农村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

  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收集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进行登记,通知其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领取叶酸片。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3个月的叶酸片,进行发放登记,并将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片发放信息反馈给各村,各村管理员对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进行随访、监督。

  对每个服药对象最多免费发放6个月的叶酸片,如果农村妇女服用6个月后,仍需继续服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服用。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根据要求合理安排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指派专人负责,确保项目的落实。建立分工负责制,明确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职责,确保叶酸的规范发放。

  (二)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村要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孕妇免费服用叶酸的科学知识和重要性,要充分协调村干部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评。要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项目的实施监管和评估。要按照《甘州区人口委关于叶酸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立考评机制,把该项目列入年终考核。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月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上报本月怀孕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同时要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上秦镇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信息登记表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一、项目建设依据

  根据省、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县区发改局、畜牧局要求编报实施方案,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二、养猪场基本情况

  包括场名、场址、占地面积、职工人数、总资产、总负债情况,20xx年6月底盈利情况、猪舍面积、存、出栏数量,其中能繁母猪数量,存在问题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改扩建内容:如栏圈、沼气池、污水沉淀池、饲料加工间、防疫消毒室、输排水管道等,写明建筑面积、结构及造价等。(含规划设计平面图)

  (二)仪器设备购置:如防疫、消毒、配种及病死畜处理设备,饲料加工及运送设备,水、电、暖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筑设计、安装等

  (四)其他

  四、投资估算

  (一)建筑安装费用(明细)

  (二)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明细)

  (三)其它费用

  (四)投资规模,其中:申请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截止20xx年底

  六、项目达到的规模及预期效益

  七、项目建设单位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

  八、附件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外,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服务人群还应包括全县流动人口。

  二、项目内容工作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原发性高血压与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0

  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

  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

  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并实行计算机管理。进一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使用,促进健康档案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8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95%,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到60%以上。

  ㈡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为重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个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乡镇(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次;更新健康教育专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期,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齐全备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城乡达到达到80%,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乡达到80%。

  ㈢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并定期组织开展补种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含麻疹成分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适龄儿童儿童建证率达100%,卡(证)填写符合率达100%。同时,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率达到活动方案要求。

  ㈣传染病报告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在县疾控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按要求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或协助处置。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准确率、重点监测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㈤0

  6岁儿童健康管理。

  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0

  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母乳喂养率达到90%;高危儿及体弱儿管理达到100%。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xx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提供提供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服务。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0

  ㈥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孕12周内的孕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对每个孕产妇至少提供5次孕期保健,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检测孕产妇血、尿常规、B超、提供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对每个孕产妇每次产检均应进行高危筛查,并做好高危孕妇专案管理;对辖区内产后28天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和1次产后健康检查,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卫生保健和母乳喂养方面的指导和咨询;开展孕产妇调查和评审,对发生的每例孕产妇死亡均应完成全面的死亡调查,按规定完成死亡评审。早孕建册率达到95%;产后访视率达到95%;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

  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体检及管理率达到70%;健康体检表指导及完整率达到90%以上。

  ㈧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性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筛查制度。对确诊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按照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0%和40%;规范管理率达到75%;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55%和50%。

  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与村卫生室、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派出所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并将信息资料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与《健康档案与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重性管理率达到100%;规范管理率达到65%;病情稳定率达到40%。

  ㈩卫生监督协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认真组织或配合卫生监督所开展辖区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监督协管等信息报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工作要求,各级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35%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为辖区35%的0

  3岁儿童开展中医调养服务,并将工作记录存档与居民健康档案中。

  三、经费筹集与使用

  ㈠经费筹集标准。20xx年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40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按人均 37 元标准补助,当地财政按人均 3 元标准补助。

  ㈡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卫规财发〔20xx〕34号),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㈢经费补助方式。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辖区内行政区域内服务人口数、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服务质量及人均经费标准,合理确定每项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并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实行按季度核发的管理原则,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科学使用。

  四、工作职责

  ㈠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并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 年版)》要求,切实落实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站)、卫生监督所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㈠各县单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㈡建立考核制度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卫发〔20xx〕195号)和《博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博州卫发〔20xx〕85号),《精河县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精卫发〔20xx〕53号),结合实际,制定适宜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评估标准。重点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定经费。

  ㈢考核结果的利用 考核结果要与项目实施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与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用依据挂钩,同时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成绩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单位年度考核总成绩的 60%,与评先评优挂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未完成任务指标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七、开展技术培训

  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强化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包括村医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以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同时,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对贵校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学校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将针对每个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和政府采购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贵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每一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

  实施方案

  为做好贵校的招标代理工作,我公司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首先,我公司会针对项目安排主要负责人,并对项目阶段进行划分及确定各阶段责任人。 其次,项目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最后,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

  (一)招标领导小组

  1、组成:业主单位派项目负责人

  2、职能:

  (1)对整个招标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协调;

  (2)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机构

  1、组成:业主单位的监督代表

  2、职能:

  (1)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监督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与统计。

  (三)评标委员会

  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2、职能:

  (1)审阅投标文件,审核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分析、评审投标方案;

  (3)负责组织询标、答疑;

  (4)根据既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独立打分,推荐 中标候选人;

  (5)出具评标报告。

  (四)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为:

  2、职能:

  (1)接受委托,负责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评标工作时的数据统计和服务;

  (3)负责向招标领导小组、监督部门及业主单位报送 有关评标资料;

  (4)负责向业主及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工作流程

  根据近几年我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拟采用以下工作流程:

  1、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之后,我公司将根据每

  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分别组织参加过类似招标工作、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并将他们补充进招标业务小组,确定项目经理,全面开展每次招标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2、招标资格与备案(根据需要) 携带本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政府采购计划批文等材料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审查代理人及项目法人资格。

  3、编制招标文件

  3.1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投标邀请书;

  B投标人须知:应写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对项目的质量要求、时间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C合同基本条款

  D适用的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规范要求,有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等;

  E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及履约保函格式;

  F投标文件格式:根据项目类型编制;

  G评标方法和标准。

  3.3我公司将在认真研究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背景情况、资料、目标、数据及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向业主单位提出咨询意见。

  3.4有关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我们将充分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并周到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务求令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既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又符合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4、招标文件报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业主方)。

  5、发售招标文件

  5.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向已发放投标邀请书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标前答疑会与现场踏勘 我公司将在业主单位的协助和支持下,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并与业主单位共同组织标前答疑会与现场踏勘。

  7、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8、开标会议

  8.1开标会议的准备工作 代理机构与业主单位协商确定会议议程,安排所需工作人员,发放会议指南。

  8.2投标文件的接收 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投标保证金的接收登记、投标人签到、业主及来宾签到等事宜。

  8.3组织开标会 代理机构根据法定的招标程序组织开标会。

  9、组织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实力、以往业绩、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同时还应对投标人的经济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评审后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报告向业主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业主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所有评标过程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0、报送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向业主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

  11、公示

  12、发放中标通知书 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并经业主确认中标结果后,由我公司代业主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通报中标结果。

  13、签订合同 协助业主方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如委托)。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向中标人及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4、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人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我公司将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报经业主单位批准同意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业主单位另行在评标委员会推荐范围内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

  措施和保证

  1、为维护业主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2、我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部分技术部分,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将提供技术标书所需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技术条件和性能指标、以及设计文件和图纸等。项目经理将对业主和业主的委托人就编制标书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宣传和指导,包括:

  2.1、竞争与非歧视性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2.3、经济性原则;

  2.4、合理分包打捆的优化原则;

  2.5、最大限度的量化原则和最低要求限制原则;

  2.6、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节能、环境保护等政策的原则;

  2.7、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经济法规,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

  3、招标文件将说明评标原则和方法及评价标准。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

  1、地理位置

  村委会所在地距省道303线24公里,距县城42公里。现有村支部委员会1个,中共党员12名,预备党员2名,村民居住较集中,产业结构合理,主要是以养殖、种植业为主。民居相对集中,村民住房整体建筑效果较好。

  2、经济发展现状

  全村共有3个村民小组,76户289人,现有耕地400亩,人均耕地面积约1.38亩,农户主要居住在河坝地带以及高半山,主要聚居以藏、汉为主,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2%,是典型的嘉绒藏族聚居区,现有劳动力200余人。其主要农作物有马铃薯、绿豌豆、胡豆。该村规划经济发展以养殖、旅游业为主的绿色经济发展道路。

  3、社会发展状况

  受灾难影响的交通、电力、住房等方面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全村房屋重建15户,维修加固50户,已经全面完成重建工作。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灾后重建惠民政策的支持下,通过灾后重建工作,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不但没有停滞、倒退反而大大超过了震前水平。成为我州“三百”示范建设工程“一百个精品旅游建设村寨”之一。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即将实施通村、通组公路硬化工程,现今境内道路基本畅通,人畜饮水已基本完成。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对外开放的窗口,它对合理布局生产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率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随着乡域经济和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步模范农村、模范社区建设工作摆到了重要的议程。项目的建设既是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农村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产业结构合理,道路畅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状况良好,村内民风民俗纯正,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对公益事业积极性高,村两委工作责任心强,在7个村内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位于东经102°45′05′~102°28′52′,北纬31°22′37′~31°01′23′;地处小金县东北,达维区西北,东与日隆镇、达维乡相连,南与日尔乡、沃日乡相接,西与抚边乡、木坡乡、八角乡、双柏乡相依、北与两河乡、理县林头乡交界。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收入稳定提高,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但是,与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进行民族新村建设,狠抓规划龙头、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以及旧村改造、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洁、村民自治。最根本的一条是真正使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打造名副其实的“模范农村”。

  4、民族模范村建设不仅要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而且将间接地提高农民素质。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利用节约的土地,发展二、三产业,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将从第一产业中分离出来,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各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切实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三、项目实施概况

  1、项目名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工程

  2、项目建设标准

  (1)、新村建设后,达到村内道路畅通,村内道路连成网络,农户道路全面硬化。

  (2)、村内农户人口安全饮水全面解决。

  (3)、解决全村安全用电问题,能收看电视及广播。

  (4)、农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及有清洁厨房、卫生厕所等生活设施齐备,房屋外有民族特色装饰。

  (5)、村内环境卫生整洁,村容村貌得到很好改变。

  (6)、村内解决通讯问题。有线电话、移动通讯。

  (7)、建设村民活动中心,组织特有的民族民间文艺表演团队。

  (8)、解决农牧民子女入学问题以及农牧民就医问题。

  (9)、村内达到村级社区组织机构健全,在醒目位置设有宣传栏。

  (10)、建设一个肉牛养殖基地,解决农牧民稳定增收来源。

  3、建设内容:

  民族地区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民族新村的目标要求,民族模范村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

  (一)村内民居改造建设

  1.改厨。76户农户厨房内新建操作台,实现厨房与客厅分离,改造灶台、厨案、橱柜,建设清洗池,墙面沙灰粉刷、窗户整洁排烟通畅。厨房地面为水泥砂浆地面,修建无烟灶,灶台、橱柜、厨案粘贴瓷砖。

  2.改厕。建设户用卫生厕所,旱厕要与圈舍分离,粪坑要深入地面并密闭。厕所面积户均不低于8平方米,冲水式厕所和洗澡间地面铺筑瓷砖,排水通畅。洗澡间面积户均不低于8平方米。

  3.改圈。牲畜饲养方便,人畜分离。圈舍与农户起居生活区、入户通道要隔离,改变人畜混居现状,粪便清理排放方便,圈舍整洁。

  4.改坝。每户院坝硬化20平方米以上。

  5.入户路硬化。每户入户路硬化,宽不低于1米,长度不低于20米。距村内主干道不足20米的硬化至村内主干线。

  6.各户在做好上述各项改造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房屋周边环境整洁、绿化,每户柴垛子不得堆放在道路等公共场所,必须堆放整齐。自建简易垃圾处理设施。

  (二)、公共基础服务设施

  1、村内道路硬化改造。通组路6.5公里。入户路,长5000米,宽3米。

  2、购买国旗旗杆1根,制作国旗台1个。

  3、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旅游指示牌2个,展板8个。

  4、安装垃圾桶30个。

  (三)、村容环境整治

  1、农房风貌建设。按照统一风貌、彰显特色的要求,对全村76户农户房屋进行风貌改造,提升村容村貌。

  2、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村内围墙、柴垛、卫生死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切实做到村容整洁美观,村民文明水平整体提高,各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修建简易、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

  (四)、产业发展

  加强对村民适用的技术和外出务工经商知识培训,引导全村村民主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拓宽全村群众的增收渠道。在产业发展方面结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依托龙头企业结合实际,重点推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

  (五)、精神文明建设

  1、新建专门的民族文化陈列室,组建由村民组成的民族特色工艺品制作协会。

  2、建立民族文化表演场,打造民族传统节日,有属于自已的民间文艺表演团队及人员。

  3、有专门的科技文化图书室,建造民族政策宣传栏一个,制作民族模范村标志牌、宣传牌,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社会主义法制、民族基本知识等宣传教育等。设置民族团结进步标语、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同时对本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4、健立健全民族模范村组织机构,制定适合本村的村规民约,达到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同时,要负责经常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且文明健康的群众文体活动,使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以达到国家“发展生产、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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