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23 16:00:45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汇总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项目实施方案汇总4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根据国家局《20xx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国烟办〔20xx〕89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三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办〔20xx〕14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烟工业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专项检查,切实增强规范意识,明确规范主要任务,完善规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投资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领导组织

  为切实开展好“**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烟工业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三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中烟工业公司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程投资项目专项目检查组职责:在**中烟工业公司“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所属各企业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和省公司复查工作,检查结果汇总后,统一上报江苏中烟工业公司“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检查范围

  各卷烟厂、直属公司20xx年7月1日至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的内涵包括:实际动工、在建、投产或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投资项目”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含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交通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在立项审批、项目管理、招标投标、比价采购、工程监理、过程审计、竣工验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情况。各卷烟厂、直属公司根据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的工程投资的有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二)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工程投资项目的立项目审批是否符合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程序。重点在于:(1)有没有严格执行决策制度所要求的程序并留下文字记录;(2)有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项目的申报审批;(3)有没有超出批准范围实施项目、将项目化整为零逃避监管、缺乏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甚至未经批准就实施等问题。

  (三)工程投资项目的具体运作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范,是否存在超概算、工程概算编制随意等现象和问题,相关资料和工作底稿是否完备。

  (四)监督是否到位。主要包括:

  (1)项目决策过程有没有做到民主、透明;

  (2)项目实施过程中监察、审计等内管部门是否介入、何时介入、如何介入;

  (3)项目全过程有没有引入外部监管,如何接受外部监督等。

  (五)从投资项目立项开始,是否将全过程资料扫描录入《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安排

  (一)各卷烟厂、直属公司的自查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卷烟厂、直属公司要按照省工业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基建技改、设备管理、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认真自查,对资料进行细致清理,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自查工作的过程和方法;

  (2)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工业公司有关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情况,本单位工程投资的有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3)本单位20xx年7月1日至今的工程投资项目概括;

  (4)自查工作的主要结果,即对上述五项检查内容做出说明和结论;

  (5)违规项目的情况说明、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6)其他说明及建议。

  自查报告原则上应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工业公司。

  (二)省工业公司组织复查

  省工业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自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按照《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三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工程投资项目专项组组织对各卷烟厂、直属公司20xx年7月1日以来工程投资项目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多的企业,省工业公司将在全公司内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项目单位予以暂停固定资产投资、限期整改等处罚。

  此次工程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同时也是去年固定资产投资专项检查工作的延续。去年各卷烟厂、直属公司根据国家局、省工业公司的统一部署,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的工程投资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三家卷烟厂、两家直属公司都能够按照省工业公司要求的范围和期限,认真开展了自查:汇总投资数据、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向省工业公司写出自查报告。通过去年的专项检查,比较系统的掌握了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运行状况,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树立了固定资产投资必须严格程序、严加管理、严肃纪律、科学规范的意识。

  此次检查工作将把对各卷烟厂、直属公司去年自查结果和今年自查结果的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各卷烟厂、直属公司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主观和客观因素,积极配合,提出整改意见。省工业公司组织复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管理监督部门为主、整顿办日常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检查责任,确保检查质量。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认真抓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职能部门和整顿办要共同牵头、细致规划、认真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要认真的把国家局、省工业公司的部署和要求进行传达,切实组织好本单位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细化检查方案,规范操作规程。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各单位20xx年7月1日以来实施的工程投资项目,和去年国家局、省工业公司组织的固定资产投资专项检查范围既不重叠、又有联系。各单位要做到:(1)明确工作重点,不搞重复劳动;(2)充分利用去年专项检查的经验、队伍、资料,提升工作效率;(3)继续做好对去年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4)认真剖析去年检查工作中的不足,提升今年检查工作的水平。

  (四)坚持边查边改,切实解决问题。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纠、整改和追责。要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从制度和程序方面及时予以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内部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今年是我县被农业部列入水稻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创建县第三个年头,为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预防为主,综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协调应用多种防治措,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为实现小麦(油菜)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计划目标保驾护航,促进我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计划实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5万亩,其中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良种补贴30万亩全覆盖,小麦3万亩,油菜1万亩,花生1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内,化学农药使用量与周边区域相比下降10%,防治成本下降10%,病虫害防治效果提高10%,生物农药使用率达到2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对路药剂使用覆盖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1、抓好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示范。在乡镇,每个乡镇分别建立0.5万亩小麦赤霉病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2、抓好油菜菌核病统防统治示范。在高刘镇的农业部万亩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区实油菜菌核病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3、抓好花生蛴螬统防统治示范。在镇建立1万亩花生蛴螬防治为重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

  4、抓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在6个乡镇实农业部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每个乡镇示范面积不少于1万亩。

  5、积极扶持培育示范组织。各乡镇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扶持培育更多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村级专防示范组织,大的乡镇要达到5-10个,一般乡镇要达到3-5个,并给予多方扶持,把这些专防组织通过扶持培养成为全县各地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核心组织,力争使更多的专防组织成为县级以上挂牌的示范组织。

  专业化防治组织统计标准:经工商注册登记,报县、乡两级农业部门备案,年专防面积500亩以上,拥有机动喷雾器5部以上,专业组织(机手)5人以上即为最基本的专防组织。

  四、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县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的重大病虫害防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各农业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全面协调本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

  2、制定方案。各乡镇要制定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实方案,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布局进行规划,要将技术人员划定区域、分片包干,对专业队员做好定期培训指导,做好病虫发生预测信息及防治技术服务,确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要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现场交流),年底有总结。要不断探索专业化统防统治成功经验,扎实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发展。

  3、大力扶持。各地要积极落实省农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配套资金支持。要探索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的防效保险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险,为专业化统防统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强引导。一要引导种植大户,农民专业作组织、农药经营实体等成立注册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并登记造册,建立统防档案。二要积极引导专防示范区农民使用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提供的农药,避免一家一户购买农药不对路、防效差、价高等问题。三要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引导专防组织与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产(批发)商及高效药器械生产(经销)商对接,试点从生产(批发)商直接购买大包装对路农药及高效药器械,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药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5、总结表彰。各地年底要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年度评优奖励。要通过奖励一批组织、树立一批典型,带动面上工作更好开展。要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典型经验,使各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xx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职责,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国计委、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改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居区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卢军

  副组长:刘洪彭哲华

  成员:余定福陈朝国杨健邹远富

  各项目学校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二、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立项。由学校向区教育局写立项申请——区教育局向发改委出函——发改委出具立项批复。

  2、规划。学校提供整体规划方案和拟建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建筑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报区规划局审批,合格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副本)并出具红线图。

  3、报建。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到建设局建管股报建,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填写报建表。

  4、勘测设计。地震震损程度为轻度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损程度较重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属于新建的工程由学校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地勘报告、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施工图齐备后需到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委托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然后到区建设局建管股做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5、招标程序:

  确定代理机构:到发改委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比选事宜、代理机构网上报名、邀请相关人员(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股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出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会议、随机确定两代理机构、和两代理机构分别就操作程序和费用等题进行谈判、确定代理机构,并到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备案。

  招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计算工程量、财政评审确定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写评审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函、评审中心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价和招标清单都必须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制作招标(比选)公告、招标件备案(发改委和建设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报名、发放招标件、邀请相关部门(纪委、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监督、评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

  6、施工阶段:确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到建设局招标办办理招投标备案、到建设局建管股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需提供资料清单目录提供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缴纳中标价千分之三点五的监督费)、规划局放线、开工、建设实施过程质量、进度、安全监督和各种关系协调、初验、竣工验收。

  三、项目经费管理

  工程项目实行县级报帐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工程专项资金用途包括规

  划费、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各种规费、工程款、工程量增减及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不得突破上限。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合同管理。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应送区发改委、区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如需签订其他协议的,在签订前,需由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区监察、发改委、招标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签订其他协议的依据。未经上述单位共同决定,且调整的单价违反招投标结果的,订立的其他协议无效。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审定重大技术方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上报相关部门。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以下阶段,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参与:基础验槽、初验、竣工验收。

  五、工程变更管理

  对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程序作如下规定。

  1、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方案,送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须经教育主管部审定,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期增减的,由双方预先书面协定,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变化等需要变更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施工单位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施工工期予以延长。

  所有的变更在完善上述程序后,需取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备案。

  加强责任追究。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资金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应保存的资料未妥善保存或监理、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弄虚作假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六、工程结算管理

  全部工程量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固定部分:招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②增减部分:根据发包人和设计需要发生了变更,影响了工程量的增减;③附属及配套工程部分。双方核实工程量时,必须由建设、施工、业主三方签字认可并报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

  全部工程量确定后,编制双方认可的建筑工程造价结算书,组织涉及全部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由学校交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交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以审计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的工程款支付价格,财务部门按审计件的工程总造价执行。

  七、工程资料管理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工程建设档案归档详见区建设局档案资料清单。

  八、工程纪律

  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要对规建设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和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保证廉洁高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做出具体承诺,广泛接受群众及各方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杜绝不正当竞争。做成经济工程、放心工程、实用工程、廉政工程。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若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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