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0-05-25 08:00:21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精品】项目实施方案四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项目实施方案四篇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社区红十字家园项目实施方案 为大力开展社区红十字家园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救助、救灾和救护等人道主义服务精神。20xx年**社区红十字家园工作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宗旨,积极开展各项红十字服务。

  一、领导重视

  领导一手抓、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选准、选好切入点,开展具有红十字家园特色的社会救助与服务活动。

  二、项目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社区的红十字组织,建立社区求助基金,强化公益设施建设,开展红十字家园特色的应急救护、逃生避险、自救互救、健康卫生等社区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为贫困群体提供救助,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帮助,使红十字精神得到传播,真正发挥红十字在人道主义工作领域的作用,促进社区红十字家园组织发展和建设。

  2、具体目标

  (1)提升社区的服务质量,增强社区的自救互救能力

  (2)通过社区开展红十字知识宣传,提高社区的卫生健康水平

  (3)建立志愿者队伍,促进红十字家园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4)进一步加强社区红十字组织的发展和能力建设

  三、实施措施

  1、以人为本、服务弱势。

  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和广大居民提供人道主义服务。推进社区红十字家园服务,开展红十字家园救助活动,增强居民自救互救的能力,推进社区红十字家园工作的大力开展普及红十字健康防病知识。直接惠及百姓,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并在社区内配备急救箱、雨伞、打气筒、除雪工具、维修工具等,为残障人员设置无障碍通道,从而达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从而达到关注民生的目的。

  2、健全队伍、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的社区红十字家园组织,继续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十字家园的影响,宣扬红十字精神,吸收更多的积极自愿投身到红十字家园义务活动中的人加入到红十字组织中来,壮大红十字组织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以此为依托,配备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建立以红十字志愿者档案并广泛参与的红十字服务体系,明确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红十字救助服务网络。利用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宣传活动,结合我们的各种活动,点亮红十字特色,扩大红十字影响,扩大红十字成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

  3、因地制宜、结合实际。

  以现有的社区服务站、工作站、活动站、卫生站等为基地,开展保健、咨询、募集、帮困、扶老、助残等项服务,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红十字会基本知识传播,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工作,参与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遗体捐献等科学知识的宣

  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红十字精神,达到以宣传促基层组织建设、以宣传促筹资、以宣传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度和影响力。

  **社区

  **年**月**日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三个月的研修活动,引导参训教师进一步系统学习教育教学新理念,拓展学科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化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促进参训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组织管理

  (一)置换培训院校主要职责

  置换培训院校要成立置换培训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教务、财务、有关教学院系、培训、后勤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置换培训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与协调。

  负责制定顶岗实习规划及管理办法,选派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督促实习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虚心向实习学校教师学习,努力完成教学实习任务;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协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实习学校做好实习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和安全工作;组织顶岗实习生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按要求遴选培训师资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制定参训教师研修学习管理制度,提高研修项目的质量;加强对参训教师的学习、生活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管理,为参训教师提供学习和生活服务保障;强化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教育,保障参训学员学习期间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经费的效益。

  (二)参训教师所在县(市、区)职责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训教师的选派;并分学科指定专人协助参训教师的管理;负责参训教师往返交通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与培训院校协议安排好实习生的实习活动,提供食宿便利。提倡和鼓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为顶岗实习生提供优质实习条件与适当的生活补助。

  三、课程设置

  按照360学时的总课时设置如下课程:

  (一)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与研修(120课时)

  1、现代教育理念:学习和讨论现代教育理念的基本观点,现代教育理念与传统教育理念的区别,怎样用现代教育理念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等问题。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特色:学习和讨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具体目标、主要特色和新课程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解读:理解和掌握《纲要》精神实质,剖析教育热点问题——基础教育领域中的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内涵、不同层面的`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等

  4、教师成长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成长的动力、阶段、过程和影响因素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意义和历史进程。

  5、师德修养概论:师德修养的内涵、形成过程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6、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对重要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的解读,重点解读《教师法》和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7、教学设计与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的涵义、特征、层次和不同的教学设计观以及教学反思的涵义、过程、成分和方法。

  8、师生健康心态与心理调适:开展教师职业倦怠感和学生心理问题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9、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类别和方法,教育科学研究的选题、设计与实施,如何开展教育调查研究、教育实验研究和教育行动研究。

  10、班主任与学生工作: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与活动设计,留守学生教育,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力量整合与家庭教育指导。

  (二)学科领域学习与研修(120课时)

  依据不同学科设置教育教学内容,重点为“如何教”的条件性知识。在课程设置上,应改变以学科课程为主要培训内容的方式,树立“去课程化”的教学理念,把教学内容的重点放在“如何教”的条件性知识上,根据参训教师的学段和学科,确定相应的研修内容。

  (三)实践性教学与教师实践智慧提升(120课时)

  1、组织参训教师分别到相关的学校进行学习与研修,通过观摩、听课、交流、考察和座谈等方式向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学习,充分发挥中小学优秀教师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2、组织参训教师相互开展研讨、评课和说课比赛等活动。

  3、对参训教师进行教学技能训练。

  4、组织优秀中小学教师为参训教师作学科教学示范与专题讲座。

  四、考核评价

  1、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分类考评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2、对象和主体。考评对象为各项目基地院校。考评主体为省教育厅、财政厅。同时各项目院校要做好自评工作,并接受和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3、内容和方法。考评内容包括业务考评和财务考评。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对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参训教师集中研修实施过程、组织管理保障措施、培训效果、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资源建设、承办院校教师教育改革情况等;财务考评主要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

  考评采取承办单位自评、专家实地考评和网络匿名考评相结合。具体包括:收集和分析学员及学员单位对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验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绩效的各种文献、资料和效果,问卷调查和召开参训学员座谈会等。

  4、结果和运用。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评结束后,将及时反馈考评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对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单位调整后续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对严重违背有关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实施“济南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积极培育扶持我市社工服务组织发展,以增强其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社工服务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安排15万专项资金,以资助服务项目的形式,培育扶持社工服务组织发展,从而探索一条具有本土特色的社工服务组织培育发展新模式。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条件

  凡申报本项目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济南市内拟成立或处于初创期的社工服务组织或团队;

  2、拥有专职核心人员或团队,并确保专职工作人员中有1人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

  3、有正在或拟开展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4、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服务领域与工作目标;

  5、有相应的配套经费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6、在本项目结束时,能确保完成社工服务组织成立或原处于初创期的社工服务组织确保在团队建设、服务功能及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加强。

  二、资助内容

  本项目主要资助开展以下领域的专业社工服务:

  1、老年人服务项目:为老年人特别是失独和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互助关爱、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及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挖掘其潜能,提升生活质量,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

  2、残疾人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功能康复、资源协调、社会支持等服务和物质保障,帮助其提升自信心,克服环境障碍,增强社区归属感,使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3、妇女与婚姻家庭服务项目:以“妇女为本”和“家庭为本”为原则,为妇女提供缓解压力、能力提升、权益维护、家庭关系调适与重构等专业服务,帮助家庭成员强化家庭生活的积极功能,解决妇女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倡导和促进性别平等和公正的机制建设等服务。

  4、儿童与青少年服务项目:根据各阶段儿童、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通过开展学业辅导、亲子活动、权益维护、团队建设等活动,帮助其正确了解自己、学会面对困难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促使其在生活、学业、感情和人际关系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5、外来务工人员服务项目: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实际需求,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援助、生活救助、心理疏导、能力发展、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及子女教育、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使其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7、特殊群体服务项目:针对社区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增强自身能力,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专业服务,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8、医务服务项目:协助患者及其家属正确应对疾病,帮助其提供心理需求评估和情绪支持,协调医患关系,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协助患者制定康复服务计划,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其恢复社会功能及为医护人员提供精神减压等专业服务活动。

  9、志愿服务项目:按照“社工+义工”的模式,开展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志愿服务队伍素质,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其全面发展为主题的专业服务,从而保障志愿服务队伍稳定、服务优良,成为维护社区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10、其他领域服务项目:除上述领域外,可结合我市实际和公众需求,申报其他领域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资助方式

  以资助服务项目的形式,依据申报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效益等条件确定项目资助金额,优先扶持能形成明显成效和具有广泛社会效应的项目。同时,在项目实施期间,对有需求的团队可安排入驻我会,为其提供办公场地、财务托管、员工培训、信息咨询、资源链接和协助办理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等服务。

  每个社工服务组织或团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工作流程

  (一)公示公告阶段(20xx年2月13日—20xx年2月20日)

  我会面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明确申报条件、资助范围、资金拨付、工作流程等有关要求。

  (二)项目申请阶段(20xx年2月21日—20xx年2月28日)

  凡申请者可登录“济南民政”、“济南社工”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并于2月28日前,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拟成立社工服务组织法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或初创期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正反面);

  3、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登记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务必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成册。

  (三)受理申请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4日)

  我会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申请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具备申报条件的;

  2、未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的;

  3、同一内容重复申报的(包含以不同的项目名称申请);

  4、有其他情况不宜受理的。

  (四)评审立项阶段(20xx年3月5日—20xx年3月7日)

  由我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资格条件、项目内容及项目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的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等进行评估,并根据项目规模、受益对象、社会效益等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不等资助,并通过“济南社工”网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3月14日至20xx年8月20日)

  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我会项目办公室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项目年度内完成。我会将根据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和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执行不利组织或团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8月28日)

  根据“济南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有关要求,我会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市民政局有关要求,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应于正式立项后的20xx年3月20日前,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报送中期报告;在20xx年8月20日前,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推广情况、实施效果、社会效应及项目评估报告等。

  五、经费管理

  (一)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我会项目办公室按照程序拨付资金。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资金总额的50%;其余50%资金待中期执行情况评估达到合格及以上后,一并拨付。

  (二)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应当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资金单独立账,单独核算,以便于追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三)我会将根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审计,对违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六、宣传和总结

  各项目执行组织或团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社工服务组织发展。

  各执行组织或团队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感人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我会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简报。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等时,要注明“济南市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标识。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和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项目内容

  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1.活动目标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

  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使群众了解中医药有关生命、健康与疾病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保健知识,掌握一些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扩大中医药的影响,树立社会形象,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2.活动内容和方式

  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

  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文体表演、知识竞赛、教授健身方法、科普游艺互动等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在基层长期开展。

  3.活动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在20xx年已安排5个以上县的基础上,继续选择5个以上县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农村,使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活动并从中受益。每个县直接受益人群至少达到5000人次。

  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每次活动要注意收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

  各省要注意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

  1.工作方式

  采取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在媒体上开设栏目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2.工作内容

  挖掘本地的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传说故事和其他历史古籍文物中的中医药文化内容,进行研究整理,组织创作一系列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图文并茂的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丛书。

  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栏目专题介绍中医药知识。

  要注意利用互联网、手机、公交地铁电视等新兴媒体资源介绍中医药知识。

  3.工作要求

  在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中,各省要把基层的需求作为工作重点。

  总结本地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出版、宣传资料制作及发放以及所开设媒体宣传栏目的内容及效果等工作情况。

  要定期召开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xx年—20xx年。各省于20xx年4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四、项目资金安排及资金管理要求

  20xx年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每省80万元标准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其中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30万元用于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各地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

  五、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与评估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各省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之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并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执行中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在此基础上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将根据各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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