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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物业服务项目考评方案

时间:2020-01-27 16:00:06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关于经开区物业服务项目考评方案

  为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长效作用,创新物业服务工作方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经开区物业服务项目考评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委办、管委办、财政局、工委督查组、政法办、城管局、房管中心和各社区委为成员,领导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评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物业考核办),办公室设在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区房地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评定目标

  通过考核和评比,在全区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含安置小区)确定一批星级(“五星”、“四星”和“三星”)物业服务项目,通过以奖代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点带面,带动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工作上台阶,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考核评定

  (一)考核标准:见附件一《开发区住宅小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二)评定等级:

  1、五星物业服务项目:90分及以上;

  2、四星物业服务项目:85分至90分(不含90分);

  3、三星物业服务项目:80分至85分(不含85分)。

  (三)考核方式: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实行区、社区两级考核。

  社区考核:各社区委对属地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每季度考核一次,于季度末向区物业考核办上报80分以上项目考核情况和得分。具体考核方法由各社区委制定。

  区级考核:区物业考核办每半年对社区上报的80分以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复核,并在房管中心网站进行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向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考核得分,进行评定。

  年度考核成绩以上述两级考核加权计算,其中社区考核平均分占40%,区级考核平均分占60%。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所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列入星级物业项目考核。

  1、因管理、服务不到位,有效投诉较多,且处理不力的;

  2、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

  3、发生偷盗、火灾、传销聚集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

  4、发生电梯、窨井盖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

  5、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停水、停电事件的;

  6、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且负有责任的;

  7、在文明委(办)组织的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四)结果运用:

  1、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定以后,对于获星的项目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物质奖励,具体规定见附件二《开发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奖励细则》。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区房地产管理中心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拨付至各社区委,由社区委进行发放。奖励经费必须用于改善和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和服务事项,具体使用情况要进行公示并报各社区委备案。

  2、考核结果由区房管中心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将作为企业资质审核、承接项目及创优达标等活动评审的参考依据。同时获星项目具有直接申报市“流动红旗”和上级的“优秀物业服务小区”资格。

  3、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社区委要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4、区房管中心适时在有关媒体、网站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

  各单位紧密结合物业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及时报道经开区星级物业评比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创新管理模式,促进经开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二)工作纪律

  为确保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客观、准确,参加考核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准弄虚作假,作出失真和显失公正的考评结论,做到作风深入,工作细致,形象良好,纪律严明。对被考核单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取消评定结果和下一年度考评资格;考核单位和人员违反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本方案由区房管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