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书网>晚会>毕业晚会策划书>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03 15:31:28 毕业晚会策划书 我要投稿

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等)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生均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考试项目范围内申报确定选项。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其中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每项10分。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我市采取过渡政策,即20xx年考生可直接从6项自主选择3项或2项(20xx年开始由市教育局在考前1个月或1个半月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现场从中随机抽取4项或3项)进行测试。

  20xx年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确认将游泳成绩计入总分,则该类考生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选择的3项目中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中,取其中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参加自主选择的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20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20xx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女生800米)、篮球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试时间

  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20xx年8月进行,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xx年4月中下旬。

  五、有关规定

  (一)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普教科具体组织实施。除游泳选项外,20xx年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生使用Ic卡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学校须做好考生集中考试报名工作,以便统一、及时、准确地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录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表5)

  1、考生因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又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该类考生可以考前提出申请,提供残疾证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32分计入升学总分。

  2、考生因疾病,免修体育课的,可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人民医院专家级医师签名、由医院盖章的证明(包括本人详细病历),经面检,同意后准于免考,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

  3、考生考前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应在考前提出申请,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本人详细病历,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免于考试,根据该生平时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分数。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以下的给予16分计入升学总分,平时测试总分在20分及以上者给予20分计入升学总分;其中20xx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级的学生,因病、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应在考前提出申请,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签署意见,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学校必须张榜公布名单。

  4、女生例假期间及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录地点申请缓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其考试项目,该项目作零分处理,按已考项目最后得分计入升学总分。考生中途因伤、病不能坚持继续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经该项临场裁判证明,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该类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只准参加未考完的项目及后续项目的补考。

  6、无故缺席不予补考。无故放弃规定考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到高中段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其他在本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应届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六、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不参加与自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